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503 证券简称:国新健康 公告编号:2019-69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国新健康 股票代码 000503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肖琴 刘雯雯 办公地址 海口市文华路 18 号君华海逸酒店 703 室 海口市文华路 18 号君华海逸酒店 703 室 电话 010-57825201 010-57825201 电子信箱 IR@CRHMS.CN IR@CRHMS.CN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31,490,225.82 22,353,316.37 40.8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11,693,207.26 -88,273,418.22 -26.5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108,497,245.33 -92,681,162.89 -17.07%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16,134,111.09 14,964,890.71 -876.0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243 -0.0982 -26.5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243 -0.0982 -26.5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65% -6.49% -3.16%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1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减 总资产(元) 1,142,847,673.27 1,280,351,320.20 -10.7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100,552,372.69 1,213,191,509.69 -9.28%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57,141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中海恒实业发 质押 46,976,300 国有法人 26.22% 235,702,593 0 展有限公司 冻结 39,381,040 香港中央结算 境外法人 2.05% 18,412,801 0 有限公司 德清庆弘投资 境内非国有法 1.00% 9,021,094 0 管理有限公司 人 葛卫东 境内自然人 0.87% 7,800,000 0 芜湖市全中资 境内非国有法 产管理有限公 0.62% 5,543,914 0 人 司 刘荣赠 境内自然人 0.49% 4,422,513 0 李晓飞 境内自然人 0.40% 3,582,607 0 王建林 境内自然人 0.37% 3,341,300 0 黄百询 境内自然人 0.36% 3,275,362 0 万华天智投资 境内非国有法 0.35% 3,110,700 0 发展有限公司 人 前 10 名股东中,中海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未知其他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的说明 也未知其他流通股股东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公司股东中海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235,701,593 股外,还通过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1,000 股, 实际合计持有 235,702,593 股; 刘荣赠通过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4,422,513 股;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 李晓飞通过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3,582,607 股; 明(如有) 黄百询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36,200 股外,还通过申万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 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3,239,162 股,实际合计持有 3,275,362 股; 万华天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通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3,110,700 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2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一、政策环境 2019年上半年,医保相关改革政策措施密集出台。2月20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做好2019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 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19】14号文),指出积极引入第三方力量,参与基金监管工作;4月,为支持各地加强医疗保障 能力建设,中央财政下发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重点用于医保信息化、基金监管和支付方式改革等方面工作; 6月,国家医疗保障局启动了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同时开展医保基金监管“两试点一示范”工作, 提出开展医保基金监管方式创新试点、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和医保智能监控示范点工作。 二、报告期公司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的内外部环境发生诸多变化,公司进入管理重构、战略重构的特殊时期。公司管理团队总结经验, 夯实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以管理创新带动营销模式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的经营理念,带领公司在公司治理及业务发展方面 取得了一系列成效和突破。公司准确把握国家医保政策脉络,夯实基石业务,拓宽盈利模式,打造商务营销、产品研发、项 目实施快速灵敏、高效协同的业务运营体系,不断增强客户粘性,持续构建公平、公正的健康保障服务新体系。 截至目前,公司业务覆盖医保统筹区扩大至160个。DRGs基金结算服务依托金华、柳州、佛山基于总额预算下的DRGs 点数法的示范效应,公司DRGs基金结算服务的技术实力及服务能力得到各地医保管理部门的充分认可,为公司全年DRGs 基金结算服务的快速增长奠定了坚实的市场基础。目前,DRGs基金结算服务已与佛山、柳州、衢州、台州、金华、南京、 攀枝花、红河州等19个地市开展合作,公司将利用该领域的先发优势,逐步推广至广西全自治区及浙江全省。此外。以湛江 为标杆的第三方支付评审服务在报告期内已成功在广州、汕头等地形成服务收费模式,逐步推广至广东全省;诊间审核业务 稳步增长;药械监管服务已覆盖23个省。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取得了快速发展,实现营业收入31,490,225.82元,同比增长40.87%,其中医保基金综合管理 服务业务营业收入18,080,066.69元,同比增长60.02%;药械监管服务业务营业收入12,658,408.84元,同比增长26.63%。由于 公司在研发及业务拓展方面持续投入,公司投资的部分交易性金融资产跌幅较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降幅较大,报告期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1,693,207.26元。 公司项目多是年初立项、年终结算,营业收入呈现前低后高的明显性季节性特征,在2019年下半年公司将以国家医保 局“两试点一示范”工作和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推动为契机,围绕国家医保局的重点项目,在重点区 域和重点城市,建立国家—省级—市级三级覆盖、重点突破,进一步夯实收费落地,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构建公平公正的 健康保障服务体系,打造一流的专业化健康保障服务公司。 3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1、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 2017 年陆续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 ——金融资产 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 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统称“新 金融工具准则”),根据上 述文件要求,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 (以下简称“财 会〔2019〕6 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 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 号的 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企业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财会 〔2019〕6号要求编制执 行。 (二)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三)变更前后采用会计政策的变化: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1)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 2017 年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 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 准则第 23 号—— 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 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 报》相关规则执行以上会计政策。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基 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9〕6 号的有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新金融工具准则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 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 为以 “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调整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应将之前已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不 得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3、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 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 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6、金融工具披露要求相应调整。 根据新金融准则衔接规定要求,公司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 2018 年度相 关财务指标。 (二)财务报表格式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会〔2019〕6号有关规定,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以下主要变动: 1、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 据”和“应收账款”二个项目; 资产负债表 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 据”和“应付账款”二个项目。 资产负债表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 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2、利润表: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利润表增加“以摊余成本 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项目。 3、现金流量表: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 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 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 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 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财务报表格式相关会计政策变更仅影响财务报表列报,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 股东权益无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