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健康: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8-24
证券简称:国新健康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19-67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于 2019 年 8 月 12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由监事会主席
赵观甫先生召集并主持,于 2019 年 8 月 2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
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和公司章程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2019 年半年度报告》见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
《2019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见同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公司公告(公告编号:
2019-69)。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
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于 2019 年 5 月 9 日发布关
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
号),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
务重组》(财会[2019]9 号)等文件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
了相应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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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符
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68)。
特此公告。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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