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国新健康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19-87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于 2019 年 10 月 16 日在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西里甲 18 号公司会议室 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 贾岩燕先生主持了会议。 会议通知等相关文件在 2019 年 9 月 30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均有刊登。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81 人,代表股份 288,488,977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32.096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0 人,代表股份 247,452,388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27.530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61 人,代表股份 41,036,58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4.5656%。 1 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部分成员、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 和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80 人,代表股份 52,787,384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5.873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9 人,代表股份 11,750,795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1.307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61 人,代表股份 41,036,58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4.5656%。 四、会议的表决情况 议案 1.00 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选举杨殿中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265,747,7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 92.1171%;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0,046,1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 56.9192%。 1.02. 选举李永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263,247,3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 2 数的 91.2504%;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27,545,74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 52.1824%。 议案 2.00 关于确定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5,933,1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141%;反对 2,466,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8551%;弃权 88,9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231,5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1583%;反对 2,466,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6733%;弃权 88,9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84%。 议案 3.00 关于收购神州博睿有限合伙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257,9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971%;反对 451,3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8549%;弃权 78,1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8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257,98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971%;反对 3 451,3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549%;弃权 78,1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80%。 议案 4.00 关于转让浙江海虹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299,8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765%;反对 406,6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703%;弃权 80,9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299,88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765%;反对 406,6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703%;弃权 80,9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33%。 议案 5.00 关于转让海虹资产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299,8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765%;反对 406,6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703%;弃权 80,9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299,88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765%;反对 406,6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703%;弃权 80,9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33%。 4 议案 6.00 关于公司向宁波银行申请贷款并由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7,929,8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062%;反对 481,0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67%;弃权 78,1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228,28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408%;反对 481,0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112%;弃权 78,1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80%。 议案 7.00 关于取消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7,907,1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983%;反对 473,4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41%;弃权 108,4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205,58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978%;反对 473,4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968%;弃权 108,4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054%。 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结束后,公司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的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3、议案 4 和议案 5 涉及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关联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海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表决 5 权股份数量为 235,701,593 股,已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3、议案 6 和议案 7 为特别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经验证,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法律意见 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刘璐律师、罗寒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参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 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九年十月十六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