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国新健康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20-19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9 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新健康”) 于 2020 年 6 月 2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0】第 132 号)。公司董事会对问 询函中所列示的各项询问逐一进行了核实和分析,已按照相关要求向深圳证券交 易所作出了回复,现将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1、年报显示,最近两年你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为负,对非经 常性收益的依赖较高,主要来源于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政府补助等。本报告 期内,你公司处置非流动资产产生的投资收益 4,510 万元,占净利润的 25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1.5 亿元,占净利润的 863%。请你公司结合行业状况、 公司发展、财务情况等,说明你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以及拟采取改善经营业绩的具体措施。 回复: 一、行业政策环境 公司率先布局医保控费领域,持续打造专业独立第三方服务机构,聚焦医保 基金综合管理服务、医疗质量安全服务、药械监管服务三大业务方向。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健康中国 2030”规划纲 要》和《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先后出台,将健康中国战略转化为总体 规划和实践行动,提出以共建共享为基本路径,推动健康产业转型升级,不断提 高健康服务质量和健康保障水平,为健康保障领域的发展打开了新局面。在此过 程中,围绕医保、医疗、医药“三医”联动的服务行业得到快速发展,医保作为 “三医”联动改革枢纽的地位进一步明确。报告期内,国家医保相关改革政策措 施密集出台,陆续开展了打击欺诈骗保飞行检查、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 费国家试点工作和医保基金监管“两试点一示范” 医保基金监管方式创新试点、 1 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和医保智能监控示范点)等工作。2020 年 3 月,中 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该《意见》是新时代医疗保障制度重要的顶层设计和重大改革方案,是医疗保障 领域首个中央层级的整体性改革文件,是新时代深化医保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对 医疗保障事业发展意义深远。《意见》中明确提出“推进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法人 治理,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经办服务,通过引入第三方力量,提供精准化、精 细化服务,提高信息化服务水平,持续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大力推进大数据 应用,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推广按疾病诊断相关 分组付费,着力推进监管体制改革,创新监管方式,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欺 诈骗保行为”。《意见》充分吸纳了国家医疗保障局开展“两试点一示范”建设 等方面的经验做法,继续贯彻基金监管方式创新、大数据实时智能监控、积极引 入第三方监管力量等举措。 国家医疗保障局相关政策举措以及《意见》的出台,促进了整个医保服务市 场的快速发展,也必将对医疗、医药行业产生重要影响。公司在“三医”领域的 重点业务布局与国家改革方向相符,发展前景广阔。同时,相关政策措施也为公 司业务的优化拓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二、公司发展 2019 年,公司基于行业多年积累的专业优势,积极服务于国家医疗保障局 打击欺诈骗保飞行检查服务项目、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购买服务项目、跨省异地就 医直接结算数据审核分析服务项目,并在试点示范地区取得多项成果。DRG 付费 试点工作方面,公司率先实现与国家医疗保障局 CHS-DRG 完成落地对接,为 DRG 地方作业打下坚实基础,目前公司 DRGs 基金结算服务已累计与近 30 个地市开展 合作,并率先实现从试点城市到省级地区的推广。“两试点一示范”项目建设方 面,在基金监管方式创新试点中,公司以专业化第三方服务“湛江模式”为样本, 进行推广;在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试点中,公司参与温州市试点建设,提出了 “四体系一平台”的温州模式。在医保智能监控示范点中,公司完成金华、广州 等多个基金智能监控国家示范点的合同签署,并进一步丰富监控手段,提升示范 效应。公司的数据服务能力、新技术应用及项目运营经验进一步沉淀,为未来开 展相关业务提供了有力支撑。截至 2019 年年报披露日,医保端市场覆盖统筹区 2 增长至 167 个。 三、财务情况 2019 年末,公司货币资金 7.12 亿元,占公司总资产的 54.55%;公司交易性 金融资产 0.98 亿元,流动资产合计 9.07 亿元。公司总资产 13.05 亿元,归属于 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合计 12.23 亿元。流动负债合计 0.78 亿元,资产负债率为 5.96%。公司资产流动性良好,负债率低,能够持续保证公司各项业务的深入推 进。报告期医保基金综合管理服务业务的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116.22%。总收入增 长 36.06%。公司经营性亏损进一步收窄,整体经营及财务状况呈向好趋势。 四、改善措施 综上所述,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同时公司将继 续积极采取各项措施改善经营业绩。 一方面,公司加快推进产品和服务体系升级,形成了大数据智能监控服务、 医保精准支付第三方服务、医疗质量与运营管控服务三个业务模式,在卡位政府 端业务的同时,加快推进医院端业务拓展,现已取得一定成效,相继中标儋州、 宁波、武汉、滁州等城市的 DRGs 项目,并在部分省市实现医疗质量与运营管控 服务(医院端产品)模式落地,努力打造可复制的医院端产品和服务样板。此外, 公司加快推动 C 端业务,疫情期间在温州落地处方流转服务项目“益药康”,为 后续 C 端业务拓展实现了有益探索。 另一方面,加快推进内部改革,进一步优化公司组织架构,在前台建立医保、 医药、新业务三大事业部;建立以价值创造为导向的薪酬体系,建立健全项目督 办机制,确保重大事项执行到位、责任压实;持续加强现金流和费用管控,促进 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2、年报显示,你公司第四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7,625 万元,占年度营业收入 的 58.7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2.08 亿元,占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315%,远高于其他三个季度。请你公司结合所处行业及公司业务 展开情况,说明公司主营业务所处行业是否存在明显季节性,第四季度营业收 入、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显著高于其他三个季度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 跨期确认收入和跨期结转成本或费用的情况。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3 回复: 公司目前服务客户以政府机关为主,由于政府采购项目有年初招标、年中实 施、年底交付的特征,所以公司业务具有比较明显的季节性。 2019 年,公司业务按照产品分部,划分为医保基金综合管理服务、医疗质 量安全服务及药械监管服务业务,三类业务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63.39%, 2.54%,33.46%。医保基金综合管理服务业务中,智能审核、DRGs 基金结算服务、 基金监管第三方服务、诊间审核四种业务收入占比分别约为:20%,20%,32%, 15%,合计约 87%;飞行检查服务、异地就医审核分析服务、大数据反欺诈风控 服务、信用体系评价与监管服务等业务合计占比约 13%。医疗质量安全服务及药 械监管服务业务,主要由政府卫生管理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电子政务系统业务构 成。 上述业务中,智能审核、基金监管第三方服务、诊间审核等三类业务,系公 司为政府医保部门及医疗机构提供审核、监管等服务,收入确认一般按照服务期 间平均确认,全年分布较为均匀。医疗质量安全服务及药械监管服务业务系公司 为卫生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发政务系统,属于软件开发业务,周期较 长,且多在上半年立项,下半年交付,第四季度收入确认金额较大。2019 年, 医疗质量安全服务全年营业收入 329 万元,均在第四季度确认。药械监管业务收 入合计 4,347 万元,其中第四季度合计确认 2,652 万元,占药械监管业务全年收 入的 61%。DRGs 基金结算服务业务多在 2019 年下半年启动招标,一般由系统交 付及专业基金结算服务组成,合同金额较大,均采取公司承建并连续运营服务 3-5 年的主流形式。金华、四川省直、广西全区、浙江省市联合、镇江等基金结 算服务均在下半年完成交付验收,上述项目在第四季度确认收入合计约 1,600 万元。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占比较大,符合公司业务特点并与往期发展态势保持一 致。 2019 年第四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2.08 亿元,远高于前三个 季度,主要是因为第四季度公司收到青岛西海岸新区管理委员会拨付的政府补助 1.5 亿元。 公司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存在跨期确认收入和跨期结转成 本或费用的情况。 4 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 (一)国新健康业务多以软件、信息技术建设为基础,为客户提供软件开发 和运营维护服务。 会计师执行与评价收入确认相关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1)了解和评价公 司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2)选取样本检查销 售合同,识别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合同条款与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的要求;(3)结合产品、服务类型对收入以及毛利情况执行分析, 判断本期收入金额是否出现异常波动的情况;(4)对本期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 样本,核对发票、合同及验收合格报告,向公司客户发函并取得回函,评价相关 收入确认是否符合公司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5)就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 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合同、验收合格报告及其他支持性文档,以评价收入 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在前述工作基础上我们未发现公司存在跨期确认 收入的情况。 国新健康 2019 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明显高于前三季度,主要系前期实施的 软件开发项目在下半年进入验收阶段导致。软件开发项目实施周期较长,公司为 项目进行内部立项、设计方案后向政府投标,项目中标后进入现场项目搭建,一 般于下半年同客户完成交付验收工作,取得客户经出具的验收合格单后确认收入。 会计师检查重大合同的条款,合同条款以项目验收合格为风险报酬转移时点,在 此基础上会计师检查合同、验收单、向客户函证确认重要合同条款和交付情况等 收入确认的关键信息。运维服务按照合同规定服务期限平均确认收入,会计师执 行检查合同和重新计算等审计程序。 上述审计程序执行结果表明公司第四季度收入确认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的规定。 (二)国新健康 2019 年第四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显著高于其他三个 季度主要是第四季度公司收到青岛西海岸新区管理委员会拨付的政府补助 1.5 亿元。会计师检查了相关补助文件和银行流水单据,银行流水真实,列于收到的 其他与经营活动相关的现金,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三)公司成本费用主要为人工成本,会计师执行与成本费用相关的审计程 序主要包括:(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工薪与人事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 5 行有效性;(2)实质性分析程序,评估分析程序的测试结果;(3)检查应付职 工薪酬的确认,与营业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相关账项进行核对,确定会 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4)检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包 括:计提是否正确,依据是否充分,检查发放金额是否正确,代扣的款项、金额 是否正确,检查是否存在属于拖欠性质的职工薪酬,并了解拖欠的原因;(5) 检查社会保险费(包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 教育经费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包括养老、失业保险费)等计提(分配) 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依据是否充分。 在前述工作基础上会计师未发现公司存在跨期结转成本或费用的情况。 3、2018 年 6 月你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宜,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李 志等 45 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上海京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京 颐”)99.33%股份;2019 年 3 月 17 日你公司向上海京颐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李志支付诚意金 5,000 万元,李志将其持有的上海京颐 10%股份质押给公司,作 为履行本协议义务提供的质押担保。2019 年 10 月 28 日,你公司审议并通过《关 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截至报告期末,你公司尚未收到李志应归 还的诚意金 5,000 万元,未计提坏账准备。请结合你公司会计政策及对方的还 款意愿、还款能力、还款安排及已采取的催收款措施和效果,详细说明未对上 述诚意金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并说明截至回函日前述款项的回收情 况、是否构成财务资助或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会计政策方面 公司对金融工具-其他应收款按照一般方法,即“三阶段”模型计量损失准 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 加,将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对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减 值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二、还款意愿、还款能力、还款安排及催收措施 2019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审议并通过《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 并向李志敦促返还交易诚意金,要求李志在敦促函出具之日三个月内即 2020 年 1 月 28 日前归还诚意金。之后,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4 日向李志、张巧利(李 6 志之一致行动人)发出《关于提示李志、张巧利按期返还交易诚意金的函》,并 委托法律顾问于 1 月 17 日向李志、张巧利发出《关于敦促李志、张巧利按期返 还交易诚意金的律师函》。李志、张巧利就上述函件作出回复并承诺在 2020 年 8 月 31 日前偿还 5,000 万元。本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2 日收到第一笔诚意金返还 款 200 万元。 李志、张巧利已将其所持有的上海京颐 10%股份质押给公司。根据《框架协 议之补充协议(一)》、《股份质押协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公司有权 按照约定的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的方式,向李志、张巧利主张相关权利,以保障 公司利益。 三、坏账准备的计提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使用预期信用损失方法建立损失模型, 以违约的风险为权重加权平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率,截至 2019 年年报披露日, 该诚意金账龄处于一年以内,结合上述还款承诺及诚意金返还等情况,公司预估 本笔款项收回的可能性较为乐观,经过损失模型测试,报告期计提坏账准备 300 万元,详见公司《2019 年年度报告》十二节-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5 其他应 收款(2)5)。 四、前述款项的回收情况、是否构成财务资助或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说明 截至目前,公司收到诚意金返还款 200 万元。公司一直与李志保持沟通,紧 密跟进还款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及其 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无偿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视为财务资助。本笔款项因 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发生,是为了保障交易的顺利实施而支付的交易诚意金,交易 对方也相应提供了股权质押,不构成财务资助或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 会计师检查了重大资产重组协议的诚意金支付条款国新健康的催收函记录、 李志的还款承诺函等支持性文件,向李志函证应收款项并取得回函,索要期后还 款单据,分析复核李志提供的抵押股权价值标的上海京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基 本信息和发展情况。 基于对整个交易背景和执行的一系列审计程序的结果,会计师认可国新健康 7 对该笔款项计提的坏账准备及金额,为重大重组事项支付的诚意金符合行业惯例, 不构成财务资助或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4、2019 年 9 月 30 日,你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以现金 37,600 万元购买神州 博睿(深圳)投资企业(有限合伙)99.01%合伙份额,协议生效之日起,你公 司向交易对手方国新基金支付 19,176 万元。请你公司说明截至回函日前述事项 的进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你公司已支付款项金额,合伙份额工商变更是否完 成,是否存在相关方违约的情形,如是,请及时提示风险并说明你公司拟采取 的应对措施。 回复: 为便于投后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应神州博睿(深圳)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神州博睿”)的建议,公司已推荐公司董事、副总裁刘英杰出任神 州数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一职。截至目前,公司与中国国新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基金”)于 2019 年 9 月 29 日在北京签署的《关于神州 博睿(深圳)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之出资份额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出资 份额转让协议》”)尚在履行过程中,双方不存在任何争议、纠纷。神州博睿 99.01%合伙份额工商变更尚在办理,公司尚未支付交易款项。 公司与国新基金确认交易事项尚在根据《出资份额转让协议》的约定履行, 双方正努力推进《出资份额转让协议》项下各项工作,不存在任何争议、纠纷。 国新基金建议公司:1、配合国新基金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完成神州博睿合伙 份额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2、尽快支付首笔款项 19,176 万元。公司将同国新基 金共同积极推进该交易事项。 5、年报显示,报告期内,你公司研发投入 3,252 万元,资本化金额为 2,672 万元,资本化率达到 82.18%。请你公司: (1)结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逐项说明各研发项目所处的研发阶段,相 关研发支出是否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判断依据及结论。 (2)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研发支出的资本化政策,说明公司资本化率是否 与同行业公司相一致。 (3)本期计提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984 万元,补充说明上述减值无形资产的 具体情况及减值原因,以及本年度你公司就无形资产、开发支出减值测算的具 8 体过程。 回复: 一、公司研发支出资本化的判断依据及结论 (一)公司项目研发主要流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应当区分研究阶 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研究是指为获得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 创性的有计划调查。开发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 识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 对于研究阶段的支出,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开发阶段的支出,符合资本化 条件的进行资本化,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按照公司制度,公司研发项目从开始至项目结束主要流程及研发阶段区分如 下: 研发部门于初期对新项目的技术可行性进行初步判断; 初步可行性评估通过后,研发部门正式提出研发项目申请,提交《研发项目 申请书》,并经相关部门负责人批复。此阶段符合准则关于研究阶段的定义,故 确定研发项目申请书审批日为研究阶段起始日。 在形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后,经公司研发项目评审委员会审核,公司形成立项 报告并由研发项目评审委员会审批。自立项报告审批通过日开始进入实质性的软 件设计,符合准则定义的开发阶段,因此通过技术可行性及经济可行性研究,形 成项目立项后,进入开发阶段。经上述申请审核审批流程,此阶段完成无形资产 的可行性、无形资产的有用性、目标确立和资源保障安排等已明确,相应有关支 出符合资本化条件。 研发项目实质性开发完成后,研发小组进行项目测试,并于测试完成、判断 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后提交验收申请报告,项目停止资本化。之后由项目验收专 家小组对项目进行验收并出具项目验收报告。 (二)具体研发项目情况 根据市场、生产和科研的需要,公司确定平台数据组件扩展项目、医保云平 台二期及 DRG 分组器 4.0 平台软件的研发需求。具体情况如下: 1、平台数据组件扩展项目 9 该项目是研发以数据的汇集、治理、存储、管控、交换共享服务为一体的数 据资源管控处理平台。2018 年 11 月 21 日,研发部门初步判断平台数据组件扩 展项目技术可行性后正式提出研发项目申请; 2019 年 1 月 4 日,平台数据组件 扩展项目立项报告通过,项目由研究阶段进入开发阶段。2019 年 10 月,平台数 据组件扩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并提交验收申请,项目停止资本化。2020 年 1 月项目取得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软件著作权证书。该项目 2019 年 1 月 4 日至 2019 年 10 月期间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相关支出予以资本化。 2、医保云平台二期项目 该项目是研发基于大数据技术在医保欺诈风险控制领域的典型应用,支持对 不同监管主体和机构类型的欺诈风险指标体系,延伸医保智能监管系统的广度和 深度,提升利用人工智能实现探索未知违规的能力,提升医保机构反欺诈风险控 制的能力的医保基金智能监控系统。2019 年 1 月 2 日,研发部门初步判断医保 云平台二期项目技术可行性后正式提出研发项目申请;2019 年 2 月 27 日,医保 云平台二期项目立项报告通过,项目由研究阶段进入开发阶段。2019 年 11 月, 医保云平台二期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并提交验收申请,项目停止资本化。 2020 年 4 月项目取得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软件著作权证书。该项目 2019 年 2 月 27 日至 2019 年 11 月期间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相关支出予以资本化。 3、DRG 分组器 4.0 项目 该项目是研发基于公司现有分组系统,融合国家版分组系统的设计思路,按 病例临床复杂程度(Episode Clinical Complexity,简称 ECC)模型技术的要 求,形成与国家版分组系统相契合的、适用于我国国情及各地医疗水平的先进分 组系统。2019 年 1 月 2 日,研发部门初步判断 DRG 分组器 4.0 项目技术可行性 后正式提出研发项目申请; 2019 年 2 月 27 日,DRG 分组器 4.0 项目立项报告通 过,项目由研究阶段进入开发阶段。2019 年 11 月,DRG 分组器 4.0 项目达到预 计可使用状态并提交验收申请,项目停止资本化。2020 年 4 月取得国家版权局 颁发的软件著作权证书。该项目 2019 年 2 月 27 日至 2019 年 11 月期间符合资本 化条件的相关支出予以资本化。 (三)综上,公司上述各研发项目研发支出资本化的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规定。 10 二、同行业公司对比 公司开展的健康保障服务业务多以软件、信息技术建设为基础,需要不断推 动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和升级。为了保证能满足市场的需求,把握市场发展趋 势,公司在加强研发投入的同时,鼓励研发部门积极总结部门和市场研发经验, 在严格审核审批以保证开发目标有效、可行的同时,较为快速地进入开发阶段。 公司从万达信息、川大智胜、用友软件、中国软件 2019 年年度报告中获取 上述公司 2019 年研发支出资本化政策和资本化率情况,上述公司的研发支出的 资本化政策与本公司未有不一致,资本化率情况为:万达信息 72.20%、川大智 胜 79.84%、用友网络 88.39%、中国软件 100.00%,平均值为 84.01%。2019 年公 司资本化率为 82.18%,与同行业相比具有可比性。 三、减值无形资产的具体情况、减值原因,以及就无形资产和开发支出减 值测算的具体过程 公司自主研发无形资产主要是为了更好的拓展市场,为客户服务,并在服务 过程中实现经济回报。报告期内,本公司发生减值的无形资产主要为医疗服务监 控系统、医疗质量评价系统、医师诊间智能辅助系统、医保基金决策分析系统等。 公司 2018 年度扣非后净利润-1.85 亿元,2019 年度扣非后净利润-1.75 亿 元。公司持有的无形资产在为公司整体收益的贡献上低于技术研发立项的预期, 一方面,公司作为国内医保基金管理服务基础业务的开拓者,考虑到业务的长远 发展和公司战略的需要,对基础核心业务进行了长期的技术、研发投入,建立业 务样板、磨合自有技术,积累知识库、规则库和实施经验,持续投入金额较大。 另一方面,由于业务尚处于拓展期,需要逐步取得医保、医疗机构的了解和认同, 并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因此为了培育市场和积累客户资源,公司在不断加大市场 投入的同时,在部分地区采取了免费或试用策略,主营业务业收入增长速度低于 预期。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于每年年度末,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检查, 并根据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合理地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对可能发生的 各项资产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司以所持有的无形资产的技术发展趋势、产 业化信息、市场价格等信息为基础,充分考虑这些无形资产对公司的经济效益贡 献,基于已经取得的合同,结合业务发展方向、历史数据及未来经营预测,计算 技术贡献金额折现后得出无形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在此基础上对无形 11 资产和开发支出计提减值准备。 2019 年度,公司无形资产合计计提减值 983.90 万元,其中医保基金决策分 析系统计提减值 170.73 万元;智能医略系统计提 164.36 万元;海虹医保基金管 理智能决策支持系统软件计提 161.57 万元;单项计提减值金额 100 万以下的其 他项目合计减值 487.24 万元。 6、年报显示,你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2,068 万元,较期初金额增长 205%, 你公司将应收账款分为三个组合进行减值测试,分别为公司合并范围内客户、 第三方客户、政府机关及事业单位客户。请你公司: (1)结合公司业务特点、信用政策、结算周期等因素,说明你公司本期应 收账款大幅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 (2)分别说明不同模型组合下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并结合前述政策,说明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回复: 一、本期应收账款大幅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公司业务规模增长较快,2019 年度营业收入较 2018 年度增加 3443 万元,而由于收入确认时点与合同约定付款时点的不一致,2019 年底应收账款 余额较 2018 年底增加额为 1530 万元(同比增长 205%)。 公司主要客户为各地医保管理部门,客户通常付款手续较复杂,付款周期较 长,对于年末结项的合同易产生短期的应收账款。基于该类客户信用情况良好, 公司给予较为宽松的信用政策,2019 年底各地医保管理部门的应收账款余额较 2018 年底增加额为 1456 万元(同比增长 341.14%)。 二、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及公司预期信用损失率 (一)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法:通过评估单笔资产或资产组合的违约风险 暴露、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等参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 (二)减值矩阵法:在账龄分析的基础上,利用迁移率(或滚动率)对历史 损失率进行估计,并在考虑前瞻信息后对信用损失进行预测。 (三)直接估计损失率法:在不估计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等情况下,直接 估计损失率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对于难以估计违约概率与违约损失率的金融工具, 可使用直接估计损失率法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基于历史数据对损失率直接进行合 理估计。 12 (四)账面余额与现金流量折现差额法:通过计算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 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差额来预测信用损失。此方法适用于在资 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单项金融资产。 (五)摊余成本与现金流量折现差额法:通过计算金融资产摊余成本与按经 信用调整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差额来预测信用损失。此方法适 用于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单项金融资产。 从上述模型所需要的数据可得性、公司管理应收账款的模式及行业内其他公 司通用的模型等角度考虑,模型(二)减值矩阵法所需要数据可得,计算结果相 对客观,因此公司选择此模型预计本年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具体计算过程为: 1、考虑以往 5 年的应收账款账龄迁移率;2.考虑第三方客户、机关及事业 单位作为不同性质客户的不同特点,确定公司预期信用损失率。 经上述计算过程,公司预期信用损失率设置如下: 预期信用损失率(%) 账龄 第三方客户 机关及事业单位 一年以内 12.94 5.00 一到两年 74.79 41.34 两到三年 83.49 76.76 三到四年 86.68 100.00 四到五年 100.00 100.00 五年以上 100.00 100.00 三、关于坏账准备计提充分性的说明 2019 年坏账准备计提如下: (一)应收第三方客户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龄 账面余额 预期信用损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预期信用损 坏账准备 (元) 失率(%) (元) (元) 失率(%) (元) 1 年以内 3,397,145.10 12.94 439,590.57 3,132,683.37 12.94 405,369.23 1 年以上 1,160,628.47 84.96 986,112.76 682,574.66 89.47 610,679.81 合计 4,557,773.57 31.28 1,425,703.33 3,815,258.03 26.63 1,016,049.04 (二)应收政府机关及事业单位客户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龄 账面余额 预期信用损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预期信用损 坏账准备 (元) 失率(%) (元) (元) 失率(%) (元) 1 年以内 17,996,179.31 5.00 899,808.97 4,153,224.16 5.00 207,661.22 13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龄 账面余额 预期信用损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预期信用损 坏账准备 (元) 失率(%) (元) (元) 失率(%) (元) 1 年以上 835,217.49 45.51 380,086.84 115,609.32 59.66 68,972.31 合计 18,831,396.80 6.80 1,279,895.81 4,268,833.48 6.48 276,633.53 由账龄分布显示,公司应收账款多集中在 1 年以内,此部分在合理的信用账 期内,计提比例分别为 5%和 12.94%(原会计政策对 1 年以内计提 5%),不低于 执行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之前的比例;历史数据及本年数据中,由 1 年以内迁移到 1 年以上的相对较小,在整体应收账款中占比较小,计提比例分别为 45.51%和 84.96%(原会计政策对 1 年以上计提 8%-30%),不低于执行预期信用损失模型 之前的比例。综上所述,公司已对年末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进行了充分计提。 特此公告。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零年六月八日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