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健康: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11-20
证券简称:国新健康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20-33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于 2020 年 11 月 16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由董事长贾岩
燕先生召集并主持,于 2020 年 11 月 1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
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
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审议通过了《关于就重组诚意金返还等事项与李志、张巧利及京颐科技签订<协
议书>的议案》。
为最大限度维护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收回剩余诚意金,公司与李志方面进
行多轮磋商,于近日就重组诚意金返还等事项与李志、张巧利、上海京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颐科技”)签订《协议书》,李志将按《协议书》约定
向公司归还剩余诚意金人民币 4,800 万元以及向公司支付基于诚意金所产生的
违约金人民币 529.50 万元。《协议书》经各方签署后成立并经国新健康董事会
批准后生效。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李志、张巧利、京颐
科技签订《协议书》是为了收回剩余诚意金,最大化保障公司利益。《协议书》
的签订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诚意金事项
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34)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