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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新健康:关于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的公告2021-07-21  

                        证券简称:国新健康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21-27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20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并
确定其薪酬标准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李永华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
王中胜先生为公司总法律顾问(简历附后),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
露 于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21-24)及《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日
附件:

                              王中胜先生简历


    王中胜,男,出生于 1976 年,中共党员,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硕士学历。曾经任职于中国共产党海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海南省监察委员会、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现任公司总法律顾问。
    王中胜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中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之间无关联关系,
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