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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新健康: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8-06  

                        证券简称:国新健康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21-29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
二十三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3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由董事长贾岩
燕先生召集并主持,于 2021 年 8 月 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期)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4 日在指定信息网站上首次披露了《国新健康保障服务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名单》,根据公司近
期人事变动情况,为了更好的实现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效果,公司对原《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修订。
    公司董事杨殿中、董事李永华、董事刘英杰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该
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的《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
象名单(修订稿)》《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
    二、关于审议《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期)(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能更好地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增强股权激励效果,以达到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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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激励的目的,公司董事会同意对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第一期)(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中关于参与对象的相关内容进行修
改,形成《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
(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公司董事杨殿中、董事李永华、董事刘英杰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该
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的《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
修订稿)》《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修订稿)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1-3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海协智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北京海协”)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
为北京海协提供担保,被担保业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被担保业务的
期限不超过 2 年,最终担保金额及具体起止日期等事宜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内
容为准。
    北京海协作为公司在“数字医药”业务领域的重要载体,近年来持续提升在
药监市场的卡位能力,不断巩固在药品医疗器械审批审评系统建设上的优势地位。
北京海协全年收入分布呈前低后高的季节性特征,经营状况稳健,2020 年营业
收入同比增长 26.38%,并呈现稳步增长态势。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给公司
带来较大风险,有利于满足公司整体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
情形。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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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
网(网址: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33)。
    四、关于对中资医疗医药增资的议案
    公司拟与中资医疗医药应急保障平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资医疗医药”)
及其他投资主体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华润医药控股有限公司、国药
智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中资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安资杰
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签署《关于中资医疗医药应急保障平台有
限公司的增资协议》,拟以现金方式对中资医疗医药增资 1,200 万元人民币。增
资完成后,公司对中资医疗医药的持股比例为 8%。
    本次增资可以充分发挥公司优势,强化业务创新、产品创新,同时有望进一
步强化与相关政府部门的合作关系,进一步扩大公司发展空间,对公司财务状况
或将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的未来发展方向和战略定位。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
网(网址: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中资医疗医药增资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1-34)。


     特此公告。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一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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