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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新健康: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暨2021年度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4-30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暨 2021 年度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国新健
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国新健康保障
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
对拟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暨 2021 年度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及确定其报酬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经审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审计业务资
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
投资者保护能力。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
的相关工作,满足公司财务审计、相关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和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由于双方合作良好,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
的连续性,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
机构。同时,拟确定其审计服务报酬共计人民币 140 万元,其中,90 万元作为
对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的财务审计服务报酬,50 万元为提供内部控制审计服
务的报酬。同意将《关于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及确定其报酬的议案》提
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暨 2021 年度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王秀丽 白彦 孙洁
                                        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