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生物:关于公司签订合作框架备忘录的风险提示性补充公告2018-01-26
证券代码:000504 证券简称:南华生物 公告编号:2018-008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签订合作框架备忘录的风险提示性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设立院士工作站需按规定向有关部门进行申报,能否申报及申报是否成
功具有不确定性;
2、关于对遗传性疾病的科学研究和细胞免疫治疗方向的合作,需项目正式
启动再签署详细的科研协议;
3、本《合作框架备忘录》为意向性的合作备忘录,各方在合作模式及时间
进度方面尚存在不确定性,能否就合作事项签署实质性协议需各方在后续工作中
进一步明确;
4、本《合作框架备忘录》的签订对公司 2018 年业绩暂无实质性影响。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25 日在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
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签订合作框架备忘录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07),
由于该公告对风险提示不充分,现就该公告中风险提示部分补充如下:
一、关于申报院士工作站及进行科研合作
设立院士工作站需按规定向有关部门进行申报,能否申报及申报是否成功具
有不确定性。
关于对遗传性疾病的科学研究和细胞免疫治疗方向的合作,需项目正式启动
再签署详细的科研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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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合作框架备忘录》的实施
本《合作框架备忘录》为意向性的合作备忘录,各方在合作模式及时间进度
方面尚存在不确定性,能否就合作事项签署实质性协议需各方在后续工作中进一
步明确。
对在《合作框架备忘录》之下开展的具体研究项目,如有相关成果,公司将
根据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关于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合作框架备忘录》的签订对公司 2018 年业绩暂无实质性影响。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披露本《合作框架备忘录》后续情
况。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请投资者以上述媒体发布的信息为准,同时敬请投资者
理性投资,关注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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