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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华生物: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18-04-28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董事:
    作为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2017 年我们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参加相关会议,
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并及时发表独立
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17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
名,分别是:王强、王咏梅及徐仁和。
    王强:
    本届任期:2013-12-31 至 2017-12-18
    简介: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美国高登大学工商管理硕士,
会计师、审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历任贵州省人民政府
税收、财务、物资大检查办公室统计员,贵阳市审计局工交审计处科员,贵阳市
审计师事务所评估部主任,贵阳审计师事务所评估部主任,中国第七砂轮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大唐高鸿数据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贵州贵航汽车零部
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
兴恒丰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裁,遵义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贵阳市工商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外部董事,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全国评估理事。
    现任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中天金融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神奇制药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贵州黔源电
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贵阳安达会计师事务所董事、副所长,贵州君安房地
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贵州省资产评估协会常务理事,贵阳市旅游


                                     1
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贵阳市资产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外
部董事,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外部董事,中国华融资
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等多家公司财务顾问。


    王咏梅:
    本届任期:2014-06-16 至 2017-12-18
    简介:女,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西南农业大学经贸学院;1993年7月至
2001年1月,担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讲师;2001年2月至2007年8月,担任上
海国家会计学院CPA研究与发展中心讲师;2004年7月至2007年7月,担任加拿大
注册会计师协会上海分会主席;2007年9月至今,担任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远程后
续教育项目负责人;2011年7月至2013年7月,担任加拿大注册会计师协会上海分
会理事。
    现任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徐仁和:
    本届任期:2015-09-14 至 2017-12-18
    简介:男,1978至1983年,南华大学医疗学士;1984至1987年,中南大学药
理硕士;1987至1991年,中南大学助研;1992至1994年,以色列巴尔依兰大学博
士后;1994至1996年,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博士后;1996至1999年,东京大学发
育生物学博士;1999至2006年,美国威斯康星大学高级研究员;2006至2014年,
美国康乃狄克大学副教授;2014至今,任澳门大学教授,美国IMSTEM生物科技公
司监事。
    现任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出席董事会会议及投票情况
    2017年,公司共计召开了15次董事会,6次股东大会。作为独立董事,我们
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义务。2017年,
我们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姓名
               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出席次数


                                   2
               董事会(次)     (次)        (次)   (次)
王强               15          15          0       0             3
王咏梅             15          15          0       0             3
徐仁和             15          15          0       0             1
       作为独立董事,在召开董事会前能通过董事会认真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
况,获取做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并为董事会的会议及相关议案的讨论
决策做好相应的准备。会议上,我们与其他董事一起,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
参与讨论,献计献策,从规范治理的角度提出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
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报告期内,对相关事项的审议和表决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王强、王咏梅、徐仁和对公司本年度的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
票,对其他非董事会议案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7年度,我们谨慎审查各项董事会议案,并出具了以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
立意见: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关于延长 2016 年非公开发
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延长 2016 年非
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独立意见。
       2、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关于终止 2016 年非公开发
行股票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终止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
独立意见。
       3、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关于向湖南财信金融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向湖南财信
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4、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关于 2016 年年度报告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 2016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聘任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
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聘任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独立意
见。
       5、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董

                                      3
事的独立意见。
       6、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7、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关于 2017 年上半年度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8、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关于向湖南财信金融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向湖南财信
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9、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关于向湖南财信金融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向湖南财信
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0、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
关事宜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独立意见。
    此外,独立董事重点关注公司的非公开发行、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高
管人员聘任、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内部控制、董事会决议执行等重大事项;以
参与会议、电话沟通、邮件交流等方式与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
作人员保持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运行动态。有
效地行使了监督职能;对须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能够事先认真审核公司介
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审慎行使了
决策权力。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每一份提交董事会、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审议
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行使表决
权。
    2、充分关注公司关联交易、财务运作、资金往来等情况,并积极了解行业
发展及公司经营动态,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努力提高公司规范运作和科学决


                                      4
策水平。
    3、重视和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够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时、准确、
完整的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4、重视和关注监管部门的业务通知和监管意见,督促公司管理层执行落实
有关监管意见,并及时进行反馈。
    5、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是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治理结构、
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不断加深认识和
理解,切实提高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6、履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义务,在定期报告、业绩预告、非公开发行股
票预案等重大事项披露期间,按照要求配合公司完成登记事项,并承诺在职期间
不持有并买卖公司股份,有效地避免了内幕交易及敏感期违规买卖公司股票事项
的发生。


    五、在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审计中履职尽责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和各专业委员会成员,我们在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审计
过程中认真履行了相关责任和义务,具体如下:
    审计委员会委员学习了有关年度报告编制的相关文件,对公司续聘2017年度
财务报告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事宜提出了中肯的建议,并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
2017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进行了沟通。
    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委员及时了解审计进展情况,督促各方在约定时
限内提交审计报告。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无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无独立董事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在2017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在今后的履职过


                                   5
程中,为保证董事会的独立和公正,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将继续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利
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对董事会决议事项发
表独立、客观意见,进一步提高公司科学决策水平,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
小股东合法权益。
    感谢公司及董事会在2017年度对独立董事工作的大力支持与帮助。


    特此报告。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强   王咏梅   徐仁和
                                              2018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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