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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生物:董事会关于本次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2019-10-30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

       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

                 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华生物”、“公司”)拟通过公
开挂牌转让的方式出售湖南远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下称“标的公司”)54%的

股权(以下称“本次交易”)。挂牌征集到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为上海祥
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祥腾”)。
    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
第十三条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主体是否存在不得参与

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说明如下:
    本次交易相关主体(包括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标的公司、交易对方、交
易对方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上述主体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为本次重组提供服务的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等
中介机构及其经办人员)不存在因涉嫌本次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

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
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因此,本次交易
的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
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特此说明。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