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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生物: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本次重组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2019-10-30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重组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

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
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但《重组管理办法》第十
三条规定情形除外。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
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
相关资产。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南华生物医药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 生物”、“上市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的独立财务顾
问,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对上市公司在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前十二个月发生购买、出售资产的主要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市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 12 个月内不

存在依据《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需要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的重大资
产交易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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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组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项目主办人:

                              王媛婷           赵金浩




项目协办人:

                              冯海轩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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