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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生物:关于拟整体搬迁暨签署《项目投资建设合同》的公告2020-08-17  

						 证券代码:000504            证券简称:ST 生物       公告编号:2020-040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整体搬迁暨签署《项目投资建设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概述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0年8月16日召开了第十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整体搬迁暨签署<项目
投资建设合同>的提案》。
    公司拟将总部(上市主体)及相关控股公司的工商、税务关系搬迁至长沙国
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称“高新区”),建设干细胞与免疫细胞及生物治疗
技术的研发生产基地。公司拟与高新区管理委员会签署《项目投资建设合同》,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长沙市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基本情况介绍
    长沙高新区管委会为长沙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基本情况如下: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30100006127811K
    2、登记机关:湖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
    3、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河西麓谷大道668号


    三、项目投资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为: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整体搬迁项目。
    2、投资建设项目主要内容:将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整体迁入麓谷科技创新创
业园,投资建设干细胞与免疫细胞及生物治疗技术的研发生产基地。
    3、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湖南
南华爱世普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湖南博爱康民干细胞组织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爱世为民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四、《项目投资建设合同》的主要内容
    1、投资建设规模和进度: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5年内,项目实施主体在高新
区园区投资总额应不低于5000万元,其中第1年不低于600万元,第2年不低于800
万元;第3年不低于1000万元。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项目实施主体在高新
区园区完成干细胞与免疫细胞及生物治疗技术的研发生产基地建设。
    2、项目产出要求: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项目实施主体在高新区园区
纳税总额应不低于3380万元,其中2021年不低于860万元,2022年不低于1160万
元,2023年不低于1360万元。
    3、优惠政策:高新区管委会除积极协助公司依法申报国家、湖南省、长沙
市、湖南湘江新区有关优惠政策,为项目实施主体的建设和经营提供良好的投资
环境,依法保障乙方及项目实施主体的合法权益外,还将给予公司产业资金支持、
总部落户奖励、科技平台奖励、高管个税奖励等政策支持。


    五、对公司的影响
    高新区是长株潭“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
范区和湖南湘江新区的核心园区,具有良好的投资环境。
    公司本次计划整体搬迁暨签署《项目投资合同》,是满足公司目前办公场地
和基础硬件设施的需求及未来战略规划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生物医药板块的
科研实力和竞争力,整合资源、加强管理、协调发展、降低运营成本。


    六、其他
    1、授权公司经营层与高新区签署《项目投资建设合同》,并办理总部(上市
主体)及相关控股公司的工商、税务关系搬迁至高新区事宜;
    2、此事项因涉及注册地变更,需公司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


    特此公告。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