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南华生物 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 会对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进行了审核,发表意见如下: 经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 案》,公司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 (财会〔2017〕22 号)中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陈元 申晨 王怡雅 2020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