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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生物: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3-31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作为南华生物医药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年度会议)审议的议案及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
说明和独立意见
    1.有关情况的专项说明
    (1)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将资金
直接或间接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情形。
    (2)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
    2.独立意见
    (1)公司严格执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
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文件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关
联方使用的情形。
    (2)公司不存在为控股子公司、公司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
属企业及公司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
与《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相违背的
担保事项。
    二、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及其他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对 2020 年度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在此基础上编制了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现状符合有关要求,符合公司实际;公司所建
立的内部控制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已贯彻落实;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如实反映了上述事实。
    三、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
金转增股本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 2020 年度实现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8,154,550.92 元,公司未分配利润
为 -471,344,548.19 元 , 未 提 取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金 , 可 供 分 配 的 利 润 为
-471,344,548.19 元。公司拟定 2020 年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本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
    我们认为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符合
目前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
者利益的情况,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发表此独立意见。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徐仁和     醋卫华    施哲
                                                     2021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