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审查的意见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将董事会秘书提名文件提交至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 定,查阅了被提名人的个人资料,就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审查发表意见如下: 经审阅被提名人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 146 条规 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法规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其任职资格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提名粟亮先生为公司 董事会秘书(粟亮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并获 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审查通过),并提请董事会审议。 特出具此意见。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赵平、游昌乔、醋卫华 2022 年 2 月 12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