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对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为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监事,在审核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文件后认为: 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规定,具备申请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条件, 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并保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文件所披露 的信息真实、准备、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邱健 申晨 颜峰 2022 年 3 月 23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