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对公司副总经理提名审查的意见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将副总经理提名文件提交至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查阅了 被提名人的个人资料,就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审查发表意见如下: 经审阅被提名公司副总经理粟亮先生、刘爱龙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 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法规确定 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提名粟亮先生、刘爱龙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并提请董事会审议。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赵平、游昌乔、醋卫华 2022 年 4 月 2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