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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华生物:南华生物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5-26  

                          证券代码:000504         证券简称:南华生物        公告编号:2022-046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25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25日(星期三)。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5日9:15-9:25,9:30-11:30,
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5月 25日
9:15-15:00。
    2、会议召开的地点:长沙高新开发区岳麓西大道1698号麓谷科技创新创业
园B1栋三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的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云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
    (二)股东出席会议的整体情况:
    1、总体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15,302,45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37.006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15,301,65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37.006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3%。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具体
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提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115,302,455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提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115,302,455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2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提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115,302,455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财务决算报告>的提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115,302,455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提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115,302,455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提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115,302,455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湘军麓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琳、梁心辰
    3.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湘军麓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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