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生物:南华生物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10-31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作为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经
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独立性、诚信状况、投资者
保护能力及专业胜任能力等方面进行审查,认为该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
的要求。公司此次聘任审计机构理由正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2.关于借款续期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向间接控股股东湖南财信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将13,000万元
(期间将产生利息约为739.15万元)借款合并续期,并由上海和平大宗股权投资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无偿担保的相关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利
益,有利于维护公司现金流的稳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因此,我们对该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同意将《关于借款续期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提交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醋卫华 赵亚青 赵平
2022 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