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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塑控股: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2018-09-27  

						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华塑控股         公告编号:2018-113 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25 日召开十届
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现
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
    (1)变更标的前
    公司拟收购杭州遥望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遥望网络”)不低于 51%
的股权之主要交易对方为自然人谢如栋、方剑等标的公司股东。
    (2)变更标的后
    公司拟收购成都山水上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水上”)94%股权之交
易对方为自然人钟城、王英、刘炜;公司拟收购成都高尚医学影像诊断中心有限
公司 30%股权(以下简称“成都高尚”)之交易对方为成都锦华远志医疗科技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2、本次重组基本情况
    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
简称:华塑控股,证券代码:000509)自 2018 年 5 月 30 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31 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2018-061 号),分别于
2018 年 6 月 6 日、2018 年 6 月 13 日、2018 年 6 月 21 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
进展公告》(2018-062 号、2018-064 号、2018-066 号)。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
请,公司股票自 2018 年 6 月 29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 1
个月,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28 日发布的《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
牌公告》(2018-069 号)。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6 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
告》(2018-072 号)。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12 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
间变更重组标的暨停牌进展公告》(2018-076 号),公司决定终止遥望网络不低于
51%的股权;同时,变更山水上 94%股权、成都高尚 30%股权为本次重组标的,
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因公司变更本次重组交易标的,对交易方案进
行调整,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已于 2018 年 7 月 13 日(星
期五)开市起复牌且公司继续推进本次重组事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13
日发布的《关于股票复牌且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2018-081 号)。
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7 月 27 日、2018 年 8 月 10 日、2018 年 8 月 24 日、2018 年
9 月 7 日、2018 年 9 月 21 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2018-089 号、
2018-099 号、2018-101 号、2018-106 号、2018-110 号)。
    二、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做的主要工作
    1、变更重组标的前,公司已聘请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杜律师事务所、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次重组中
介机构,开展对遥望网络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公司及有关各方就重
组方案进行了反复论证、多轮磋商,但就发行股份加支付现金购买遥望网络不低
于 51%股权事宜,由于交易双方无法就交易相关条款达成一致,公司与遥望网络
的股东同意终止双方已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公司决定终止收购遥望网络不
低于 51%的股权,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11 日与交易对方签署了《终止协议》。
    2、停牌期间,公司与相关各方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积极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就涉
及的相关问题进行协商、论证及沟通。同时,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 5 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进展公告,并充分提示广大投资者
注意本次重组事项的不确定性风险。
    3、变更重组标的后,公司重新组建了此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中介机构团队(国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大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四川分所、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中瑞世联资产评
估(北京)有限公司),与有关各方积极开展本次重组相关工作,本次重组涉及的
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现场工作已基本结束,标的公司审计报告初稿、评估报告
初稿已形成。同时,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
10 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进展公告,并充分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本次重组事项的不
确定性风险。
    4、公司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和申报。
    三、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
    在中介机构团队对山水上及成都高尚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的基
础上,公司与交易对方进行了多次沟通、协商与谈判,截至目前,交易各方无法
就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交易税费的承担等核心条款达成一致意见,无法就影响
本次交易履行的相关问题形成有效解决方案。基于前述原因,各方均认为继续推
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条件不够成熟。公司认为目前标的资产的股权和财务情况
与公司实际需求及发展战略不相匹配,在综合考虑公司持续经营发展、收购成本
及有效控制风险等因素的情况下,从公司发展战略角度和保护全体股东利益出发,
经慎重考虑,并与相关方沟通确认,公司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四、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25 日召开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同意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独立
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承诺事项
    公司承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六、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处在筹划阶段,参与交易双方未就具体方案最终达成正
式协议,公司无需对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本次终止筹
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是经公司审慎研究,并与交易对方友好协商后的结果,本次
交易的终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七、风险提示
    公司对本次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并对
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对公司的关注和支持表示感谢。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
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