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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塑控股:关于2018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2019-05-21  

						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华塑控股         公告编号:2019-035 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9 日收到深圳证
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公
司部年报问询函〔2019〕第 36 号),现就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一、因未按期支付货款,前期你公司已对客户上海友备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上海友备”)提起诉讼。年报显示,你公司综合各项因素判断,对
上海友备的应收账款 9,248.64 万元计提 50%坏账准备。请你公司结合目前掌握
的资料、案件进度以及你公司与上海友备的协商情况等,详细说明你公司对上
述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依据,坏账准备计提金额的充分性及合理性。请年
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同时详细说明其对该坏账准备计提事项履行的审计
程序和结论性意见。
    答复:
    (一)上述应收账款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计提金额的充分性及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渠乐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渠乐贸易”)自 2017
年开展大宗贸易业务以来,与上海友备在有色金属、化工品等方面一直保持着友
好合作关系。渠乐贸易与其前期的贸易交易均采取全款全货的模式进行,随着交
易合作的深入开展,双方逐步建立了信任关系,累计交易额达到六亿元左右,因
此,基于双方互信,偶尔产生商业信用赊销的销售模式。在 2018 年 6 月前公司
与上海友备在赊销模式下的款项均已收回,且渠乐贸易与上海友备签订及执行合
同过程中,并未发现其存在不能按时偿付货款的迹象。
    2018 年 6 月,渠乐贸易与上海友备签订电解铜《购销合同》,合同签订后
渠乐贸易积极组织货源按时交付给上海友备。上海友备 2018 年 6 月 13 日支付货
款 1,000 万元,并承诺尽快支付剩余款项。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渠乐贸易
应收上海友备货款余额为 92,486,363.67 元。
    公司自上海友备货款发生逾期,积极通过电话、上门及发律师函等方式多次
催收。上海友备管理层确认尚欠渠乐贸易货款 9,248.64 万元,但称因其客户拖欠
款项,资金回流困难,导致其无法及时支付。
    渠乐贸易 2019 年 1 月 10 日就与上海友备买卖合同纠纷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
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及相关材料。后该案件移送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审理,该法院已于 2019 年 5 月 5 日正式立案(案号:[2019]沪 01 民初 140 号)。截
止本回复日,本案尚未开庭审理。
    上海友备管理层承诺后期分期支付货款并于 2019 年 3 月向渠乐贸易出具了
《还款计划》,上海友备在计划中承诺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支付货款 4,000 万
元,至少不低于 3,000 万元;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支付货款 3,000 万元;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支付剩余货款。
    公司考虑到上海友备在还款计划中说明其款项来源主要源于其债权人欠款
的收回,具体时间和金额具有不确定性。从谨慎性原则出发,公司对上海友备应
收账款计提减值准备 46,243,181.84 元。
    (二)公司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及说明详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二、报告期内,你公司前五大客户分别为温州万泉物资有限公司、上海元
穆贸易有限公司、上海诚责商贸有限公司、江苏浩弘能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浩弘能源”))及上海友备,前五大供应商分别为正威科技(深圳)有限
公司、宜昌兴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安舟贸易有限公司、江苏佳磊矿业投
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磊矿业”)及常州阜贤商贸有限公司。请披露上述客
户及供应商的股权结构,说明上述客户、供应商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成
立时间、主营业务、主要财务数据(如有)、和你公司开展业务的时间等,并说
明上述客户及供应商在股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与你公司、
你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你公司董监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请年审会计
师详细说明其对你公司贸易业务收入采取的审计程序,并就你公司贸易上下游
业务的真实性发表明确意见。
    答复:
    (一)上述客户、供应商的股权结构及基本情况
     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天眼查”记载的信息,上述客户、
供应商的股权结构及基本情况如下:
     1、温州万泉物资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温州万泉物资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01350246983J
     (3)法定代表人:马映丽
     (4)成立日期:2015 年 7 月 20 日
     (5)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 万元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7)经营范围:建筑材料、金属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监控及
易制毒化学品)、塑料制品、皮革制品、五金制品、电子产品、汽车配件、日用
百货、针纺织品、眼镜(不含隐形眼镜)、家用电器、服装、鞋帽、箱包、化妆
品、黄金白银制品、矿产品、初级农产品的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马映丽                            5,000       100.00%

     (9)主要人员信息:经理、执行董事:马映丽;监事:陈伟
     (10)与公司开展业务时间:2018 年 3 月
     2、上海元穆贸易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上海元穆贸易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3MA1GM04A02
     (3)法定代表人:刘阳
     (4)成立日期:2017 年 9 月 6 日
     (5)注册资本:人民币 4,500 万元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7)经营范围: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家具、家用电
器、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
化学品)、铁矿产品、食用农产品的销售;企业营销策划;保洁服务;从事计算
机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商务信息咨询;餐
饮企业管理;仓储服务(除危险品及专项);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郑久凤                            2,700        60.00%

 2                   汪丽平                            1,800        40.00%

                合计                                   4,500       100.00%

     (9)主要人员信息:执行董事:刘阳;监事:汪丽平
     (10)与公司开展业务时间:2018 年 5 月
     3、上海诚责商贸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上海诚责商贸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0551589704R
     (3)法定代表人:王相国
     (4)成立日期:2010 年 3 月 18 日
     (5)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 万元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7)经营范围: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金银制品、化工原料及产品
(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润
滑油、五金交电、金属材料、仪器仪表、汽车配件、建筑材料、装潢材料、橡塑
制品、矿产品(除专控)的销售;商务信息咨询(不得从事经纪)。【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王相国                            4,500        90.00%

 2                   潘霞虎                             500         10.00%

                合计                                   5,000       100.00%

     (9)主要人员信息:执行董事:王相国;监事:潘霞虎
     (10)与公司开展业务时间:2018 年 1 月
     4、江苏浩弘能源实业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江苏浩弘能源实业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925066286283J
     (3)法定代表人:黄正国
     (4)成立日期:2013 年 4 月 23 日
     (5)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 万元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7)经营范围:生石灰、氢氧化钙生产、销售;矿业投资;铁矿粉、钢坯、
石灰石、白云石、矿碴微粉、粉煤灰销售;矿山机械配件加工、销售;燃料油(除
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化工产品及化工原料(除农药及危险化学品)销售;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
品和技术除外);汽油、柴油、煤油零售(汽油、柴油、煤油凭许可证经营,不
设储存);金属材料、钢材销售;危险化学品按苏(盐)危化经字(建)00141
《危险化学经营许可证》经营(不含农药,不设储存)(以上国家有专项审批规
定的项目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叶洲                              9,500        95.00%

 2                   黄正国                              500          5.00%

                合计                                   10,000       100.00%

     (9)主要人员信息:执行董事:黄正国;监事:叶洲
     (10)与公司开展业务时间:2018 年 4 月
     5、上海友备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上海友备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1H79C54T
     (3)法定代表人:张锴
     (4)成立日期:2015 年 12 月 18 日
     (5)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7)经营范围:石油制品、化工原料及产品(危险化学品经营范围详见许可
证)、燃料油、矿产品、焦炭、沥青、润滑油、五金机械、金属材料、仪器仪表、
汽车配件、建筑装潢材料、食用农产品的销售,煤炭经营,商务咨询。【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邱鑫                                700         70.00%

 2                   张锴                                300         30.00%

                合计                                    1,000       100.00%

     (9)主要人员信息:执行董事:张锴;监事:邱鑫
     (10)与公司开展业务时间:2017 年 8 月
     6、正威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正威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432338094
     (3)法定代表人:王文转
     (4)成立日期:2003 年 1 月 8 日
     (5)注册资本:25,000 万港元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7)经营范围:研发金属新材料。生产经营金属新材料、铜杆、铜线、电线、
电缆、光纤(含单模光纤)、光缆、五金塑胶制品、变压器、电脑周边设备、家
用小电器(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开业);从事上述产品及金属材料的批
发、零售、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
证管理及其他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并提供与上述
产品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经营中餐、快餐;道路普通货运(仅限自货自运,不
从事公共运输)。以上所有经营范围涉及许可资质的需取得相关证件后方可经营。
     (8)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香港元)    出资比例

 1        深圳正威(集团)有限公司                     12,750        51.00%

 2          正威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12,250        49.00%
                合计                                   25,000       100.00%

     (9)主要人员信息:董事长、总经理:王文转;董事:王文银、吴雪莹;监
事:张洪江
     (10)与公司开展业务时间:2017 年 10 月
     7、宜昌兴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企业名称:宜昌兴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52671463710X9
     (3)法定代表人:李国璋
     (4)成立日期:1999 年 12 月 29 日
     (5)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0 万元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7)经营范围:国有资本营运、产权交易(限于兴山县人民政府授权范围内
的国有资产);化工产品(以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定项目为准)生产、销
售(仅限分支机构);磷矿石地下开采(仅限分支机构);磷化工系列产品及精
细化工产品;黄磷、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遇
湿易燃物品、氧化剂、有机过氧化物、腐蚀品(有效期至 2021 年 05 月 20 日止);
矿产品(不含国家限制的产品)、煤炭购销;经营本企业或本成员企业生产、科
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不含小汽车)、仪器仪表、零配件、纯碱、农药
(不含高毒、限用农药)、化学肥料;建筑材料(不含木材)、金属材料、橡胶
制品、劳保用品(不含国家限制的产品)、焦炭、电工器材及装饰材料、纺织品、
农副产品、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保健食品、塑料及塑料制品、陶瓷、
家具、木材的购销;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企业及商务培训
服务(不含学历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商务咨询及投资管理(不含证券、期货、
保险、金融投资管理);房屋租赁;停车场服务(以上经营范围中涉及许可或批
准文件的必须按许可证或批准文件核定内容经营,未取得相关有效许可或批准文
件的,不得经营)
     (8)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兴山县国资委                            50,000       100.00%
       (9)主要人员信息:董事长:李国璋;董事兼总经理:易行国;董事:袁兵、
李志飞、万忠献、舒龙、李美辉、汪家乾、舒化涛;监事:王华清、万茜、马正
波、胡泽寒、万义甲;副总经理:周明、李胜佳
       (10)与公司开展业务时间:2018 年 3 月
     8、上海安舟贸易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上海安舟贸易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356955979X8
       (3)法定代表人:郑翱
       (4)成立日期:2011 年 1 月 31 日
       (5)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0 万元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7)经营范围:建筑材料、装潢材料、煤炭、铁矿石、黄金首饰、工艺礼品、
金属制品、珠宝首饰、管道配件、橡塑制品、电气设备、五金交电、有色金属、
建材、电线电缆、陶瓷用品、通讯器材、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监控
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石材、木材、计算机及配
件、日用百货的销售;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商务咨询(以上咨询不
得从事经纪);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会展服务;设计、制作、代理、
发布各类广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中科建飞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000       100.00%

       (9)主要人员信息:执行董事:郑翱;监事:顾雯燕
       (10)与公司开展业务时间:2017 年 12 月
     9、江苏佳磊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江苏佳磊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925670115130F
       (3)法定代表人:顾佳
       (4)成立日期:2007 年 12 月 17 日
       (5)注册资本:人民币 5,777 万元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7)经营范围:生石灰、氢氧化钙生产、销售;矿业投资;粉煤灰、石灰石、
砂石、石英砂、脱硫石膏、焦炭、金属材料(钢材、铜材、铝材、铁矿石、铁精
粉、铁球团、黄金、白银)、五金交电、电子产品、通讯设备(除卫星广播电视
地面接收设备)、通用设备及零部件、化工产品(除农药及其他危险化学品)、
木制品、家用电器、体育用品(除射击器材)、汽车配件、纸制品、燃料油(除
危险化学品)、农产品(除非包装种子)、橡胶制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顾佳                           5,488.15        95.00%

 2                   顾正国                            288.85         5.00%

                合计                                 5,777.00       100.00%

     (9)主要人员信息: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顾佳;监事:顾正国
     (10)与公司开展业务时间:2017 年 9 月
     10、常州阜贤商贸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常州阜贤商贸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1MA1MD05R23
     (3)法定代表人:陈日旭
     (4)成立日期:2015 年 12 月 17 日
     (5)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 万元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7)经营范围:日用百货、五金交电、电子产品、电线电缆、机械设备及配
件、建筑装潢材料、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木制品、纸制品、塑料制品、橡塑制
品、陶瓷制品、玻璃制品、皮革制品、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危险品)、办公用品、
金属材料、金属制品、矿产品、针纺织品、床上用品、酒店用品、化妆品、鞋帽、
珠宝首饰、工艺美术品、汽车、汽车配件、燃料油、润滑油、石油制品(不含危
险品及成品油)、电动工具、建筑工程机械的销售;农产品批发;实业投资;资
产管理(除金融、保险类);会务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
理咨询;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类咨询);节能灯具、环保设备的研发,销售;
锂电池的技术开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
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王骏峰                            1,020        51.00%

     2                   陈日旭                             980         49.00%

                     合计                                  2,000       100.00%

         (9)主要人员信息:执行董事:陈日旭;监事:王源
         (10)与公司开展业务时间:2017 年 9 月
         (二)关联关系核查及相关说明
         1、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天眼查”记载的上述客户、供
应商的股权结构、基本情况及相关信息,经自查,公司未发现与上述客户、供应
商存在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关联关系。
         2、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全体董监高,公司采取了书面及邮件函
证方式逐一进行核实1。根据公司收到的前述各方的回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全体董监高均明确表示与上述客户、供应商在股权、业务、资产、债权
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
         3、公司前五大客户、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1)浩弘能源与佳磊矿业关系说明
         经查询公开信息,从相关工商登记信息来看,未发现两者之间存在股东交叉
的情况,未发现两者之间存在董监高交叉任职的情形,亦未发现两者之间存在投
资或被投资关系。经比对两者历史工商变更记录,公司获得如下信息:浩弘能源
股东之一兼执行董事、总经理为自然人张丽,佳磊矿业 2016 年 11 月 28 日至 2017
年 9 月 28 日期间股东之一为自然人张丽;浩弘能源股东之一兼监事为自然人顾
正飞,佳磊矿业 2016 年 3 月 3 日至 2017 年 10 月 17 日期间股东之一为自然人顾
正飞。


1
    相关往来函件见附件 1。
    从上述情况来看,浩弘能源与佳磊矿业之间,在历史上存在着同一姓名自然
人股东的交叉,但上述姓名一致的自然人是否均为同一人还是可能存在不同自然
人的姓名重合,需要进一步核查自然人的公民身份号码,公司对此无能力进行核
查。因此,公司目前没有获得明显证据表明浩弘能源与佳磊矿业之间存在关联关
系。
    (2)佳磊矿业与上海阜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阜兴集团”)关系
说明
    经查询公开信息,从相关工商登记信息来看,未发现两者之间存在股东交叉
的情况,未发现两者之间存在董监高交叉任职的情形,亦未发现两者之间存在投
资或被投资关系。经查询公开信息,佳磊矿业股东之一兼监事为自然人顾正国,
江苏阜墨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阜墨实业”)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为自然
人顾正国,阜墨实业为阜兴集团间接持股的公司。
    从上述情况来看,佳磊矿业与阜兴集团间接持股的公司之间存在着同一姓名
自然人股东和高管之间的交叉,但上述姓名一致的自然人是否均为同一人还是可
能存在不同自然人的姓名重合,需要进一步核查自然人的公民身份号码,公司对
此无能力进行核查。因此,公司目前没有获得明显证据表明佳磊矿业与阜兴集团
之间存在关联关系。
    (3)上海友备与阜兴集团关系说明
    经查询公开信息,从相关工商登记信息来看,未发现两者之间存在股东交叉
的情况,未发现两者之间存在董监高交叉任职的情形,亦未发现两者之间存在投
资或被投资关系。具体情况如下:
    a)上海友备股东之一兼执行董事为自然人张锴,上海熙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熙曼投资”)股东之一兼法定代表人为自然人张锴;熙曼投资持股
40%的股东为自然人倪会有,倪会有以控股股东身份投资的义乌阜和投资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义乌阜和”)及义乌阜商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义乌阜商”)两家公司由自然人缪和言担任法定代表人;
义乌阜和、义乌阜商分别参股的浙江阜兴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阜兴贸易”)
和浙江阜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阜兴投资”)监事均为自然人缪和言,
阜兴贸易、阜兴投资均为阜兴集团之子公司。如前所述,上海友备股东之一兼执
行董事自然人张锴及自然人倪会有之间存在共同投资关系,自然人倪会有控股的
义乌阜和及义乌阜商与阜兴集团存在共同投资关系。
    b)上海友备股东之一兼监事为自然人邱鑫,阜兴集团之全资子公司上海源岑
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为自然人邱鑫。
    从上述情况来看,上海友备与阜兴集团之子公司之间存在着同一姓名自然人
股东和高管之间的交叉,但上述姓名一致的自然人是否均为同一人还是可能存在
不同自然人的姓名重合,需要进一步核查自然人的公民身份号码,公司对此无能
力进行核查。因此,公司目前没有获得明显证据表明上海友备与阜兴集团之间存
在关联关系。
    (4)常州阜贤与阜兴集团关系说明
    经查询公开信息,从相关工商登记信息来看,公司未发现两者之间存在股东
交叉的情况,未发现两者之间存在董监高交叉任职的情形,亦未发现两者之间存
在投资或被投资关系。经查询公开信息,阜贤商贸股东之一为自然人王骏峰,而
2017 年末前国广环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广资产”)董事为自然
人王骏峰,国广资产为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闻传媒”)
之控股股东,截至 2017 年年末,国广资产实际控制人为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和朱
金玲;阜兴集团控制的“煦沁聚合 1 号资管计划”为华闻传媒持股 5%以上的股
东,国广资产与“煦沁聚合 1 号资管计划”存在共同投资关系。
    从上述情况来看,阜贤商贸与国广资产在 2017 年末前存在着同一姓名自然
人股东和高管之间的交叉,但上述姓名一致的自然人是否均为同一人还是可能存
在不同自然人的姓名重合,需要进一步核查自然人的公民身份号码,公司对此无
能力进行核查。截至目前,公司没有获得明显证据表明阜贤商贸与阜兴集团之间
存在关联关系。
    (三)公司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及说明详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三、年报显示,报告期内你公司获得实际控制人李雪峰无偿赠与的上海樱
华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樱华医院”)51%股权,并于 2018 年 5 月 3
日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樱华医院开展全科医疗服务。请说明你公司取
得樱华医院股权后,樱华医院的实际运营情况;请说明你公司是否已向或拟向
樱华医院委任新董事或管理层成员,你公司是否能够实现对樱华医院的控制,
如是,请说明具体的控制安排;请说明你公司对樱华医院后续业务开展的相关
规划。
       答复:
    报告期内,公司获得实际控制人李雪峰向公司无偿赠与的樱华医院 51%股权,
本次受赠资产不附加任何条件及义务。现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樱华医院实际运营情况
    樱华医院已于 2018 年 5 月 3 日完成无偿赠与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实际
交割日期为 2018 年 5 月 30 日,公司以 2018 年 5 月 31 日为实际取得樱华医院控
制权的时点。2018 年 6 月至 12 月,樱华医院运营情况如下表:
                    报表科目                        金额(元)
   一、营业收入                                              32,358,745.58
   减:营业成本                                              15,441,412.90
   销售费用                                                   2,944,715.06
   管理费用                                                   5,449,743.63
   财务费用                                                      -36,201.35
   资产减值损失                                                  159,314.70
   投资收益(损失以“-”列示)                                   183,073.18
   二、营业利润(损失以“-”列示)                            8,582,833.82
   减:营业外支出                                                 52,966.15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列示)                        8,529,867.67
   减:所得税费用                                             2,352,638.90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列示)                            6,177,228.77
   上市公司按持股比例享有的净利润                             3,150,386.67
    (二)截至本回复日,公司能够实现对樱华医院的有效控制,相关控制安排如
下:
    1、股东大会层面:公司为樱华医院第一大股东,行使樱华医院股东权利不
存在法律障碍,可以通过股东大会实现对樱华医院的控制;
    2、董事会层面:樱华医院已完成法定代表人及董事长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董事长李雪峰自 2018 年 5 月 3 日起至今担任樱华医院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公司另委派袁新瑞担任樱华医院董事,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于 2019 年 3 月
11 日完成。由此,公司在樱华医院董事会 3 个席位中占有 2 个席位,可以实现
对樱华医院董事会的控制;
    3、财务管控方面:公司已向樱华医院委派一名财务负责人,全面负责樱华
医院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与监督工作;
    为保证樱华医院的稳定发展及竞争优势,保持樱华医院人员的基本稳定,公
司未对樱华医院管理层人员做其他调整。
    4、公司管理层定期与樱华医院核心人员召开经营会议,樱华医院就其经营
管理情况向公司进行汇报、总结与分析,公司可及时了解和掌握樱华医院运营情
况;
    5、严格落实审计监督,充分规避并管控风险。
    综上所述,截至本回复日,公司行使樱华医院股东权利及通过选派的人员行
使相关权利不存在法律障碍,公司通过上述措施实现了对樱华医院的有效控制。
今后,公司将依法行使樱华医院股东相关权利,履行相关义务,继续加强对樱华
医院的管控,积极维护公司权益。
    (三)樱华医院后续业务规划
    樱华医院于 2003 年成立,是一间向在上海的外籍人士(尤其是日本人)及
国内高收入人群提供国际标准的全科医疗服务的机构,其下属上海樱华门诊部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樱华门诊部”)、上海樱园门诊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樱
园门诊部”)均坐落于上海市长宁区外籍人士集中的高档住宅区附近。樱华医院
提供的服务项目主要包括:内科、外科、小儿科、妇科、五官科、针灸推拿科、
中医内科、预防接种科、医疗美容科、口腔科等。
    截至本回复日,樱华医院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相关经营活动均在正常开展。
樱华医院于本年度增加了疫苗接种业务、加大对医疗整形业务的投入,重力发展
医美项目,并与多家线上平台合作,加大了接诊客流量,多渠道增加营业收入。
今后,樱华医院将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医疗服务整体品质。围绕主要服务
项目,重点在服务、品牌、管理等方面实现差异化和专业化,强化质量管理与成
本控制,提高竞争优势,巩固和提升市场地位,保障持续、健康发展。
    四、报告期内,你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372 万元,同
比下降 529.56%,下降的主要原因系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上海友备应收账
       款计提减值准备 4,624 万元。请你公司结合贸易业务和医院业务开展情况,分析
       说明除计提应收账款减值准备外,你公司净利润仍然为负的原因。
              答复:
              2017 年度,公司的主要经营活动为大宗商品贸易、租赁和园林工程。2018
       年,随着公司业务战略布局的调整,公司通过股权处置剥离园林业务,暂停大宗
       贸易业务,接受实际控制人捐赠的樱华医院 51%股权开展医疗服务类业务。
              2018 年度大宗商品贸易业务实现净利润-48,360,032.06 元;医疗服务业务实
       现净利润 6,177,228.77 元;园林业务实现净利润-5,171,556.31 元;总部及其他业
       务实现净利润-3,544,892.93 元。详见下表:
       项目            总部及其他          贸易业务        医疗服务业务     园林业务            合计
     营业收入           8,841,051.42    1,167,870,191.54   32,358,745.58      33,980.58    1,209,103,969.12
   减:营业成本         2,494,997.64    1,164,212,993.72   15,441,412.90      27,804.35    1,182,177,208.61
    税金及附加            838,887.44         463,417.46                        5,240.64       1,307,545.54
     销售费用                                 37,485.62     2,944,715.06      14,525.00       2,996,725.68
     管理费用          32,356,712.66        4,223,544.83    5,449,743.63   1,664,222.02      43,694,223.14
     财务费用             262,603.37            3,395.35      -36,201.35       3,018.20         232,815.57
资产减值损失(不含内
                       -12,779,271.54     46,374,912.96       159,314.70   3,831,884.73      37,586,840.85
     部单位)

   加:投资收益        20,070,806.91                          183,073.18                     20,253,880.09
   资产处置收益            -84,444.55                                                            -84,444.55
     营业利润           5,653,484.21      -47,445,558.40    8,582,833.82   -5,512,714.36     -38,721,954.73
加:营业外收支净额      -9,140,793.00        929,952.00       -52,966.15      30,000.00       -8,233,807.15
     利润总额           -3,487,308.79     -46,515,606.40    8,529,867.67   -5,482,714.36     -46,955,761.88
  减:所得税费用           57,584.14        1,844,425.66    2,352,638.90    -311,158.05       3,943,490.65
      净利润            -3,544,892.93     -48,360,032.06    6,177,228.77   -5,171,556.31     -50,899,252.53
              从上表可以看出:
              1、贸易业务亏损的主要因素是本报告期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46,374,912.96 元,
       其中对上海友备应收账款计提了 46,243,181.84 元;
              2、医疗服务业务本报告期实现净利润 6,177,228.77 元,归属上市公司的净
       利润为 3,150,386.67 元,对公司净利润贡献较小;
              3、园林业务亏损的主要因素是本报告期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3,831,884.73 元
       以及管理费用 1,664,222.03 元。
      公司本报告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372 万元,扣除应收账
款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 4,644 万元,还亏损 728 万元的主要原因(1)总部的管
理费用有所增加,主要为 2018 年两次资产重组中介机构费用较多;(2)计提四
川德瑞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德瑞”)诉讼案件利息;(3)园林业
务亏损。
      五、报告期内,你公司通过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3.52 亿元,营
业收入为 12.09 亿元,且应收上海友备货款余额为 9,248.64 万元。请你公司结合
销售回款情况、应收和预收账款变化情况、结算模式变化情况等因素说明销售
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营业收入的匹配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答复:
      (一)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营业收入的匹配性说明
      2018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209,103,969.12 元;应收账款期初余 额
74,675,804.96 元,其中采取信用赊销形成的应收账款 50,000,000.00 元,应收账
款期末余额 107,239,033.11 元,其中采取信用赊销形成的应收账款 92,486,363.67
元;预收账款期初余额 5,995,433.21 元,预收账款期末余额 1,869,064.86 元。根
据现金流量表编制方法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本期营业收入净额
+本期应收账款减少额(-应收账款增加额)+本期应收票据减少额(-应收票据
增加额)+本期预收账款增加额(-预收账款减少额)”计算出销售商品、提供劳
务收到的现金是 13.53 亿元,说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营业收入是
相匹配的。
      详细计算过程见下表:
加减项                            内容                          金额(元)
         营业收入                                               1,408,089,730.95
         其中:主营收入*1.17                                    1,366,447,881.38
         不征税收入                                               32,358,745.58
         其他收入*1.05                                             9,283,103.99
  +      应收账款期初原值-应收账款期末原值                        -32,563,228.15
  +      因素 1:处置麦田园林减少的应收账款(不再纳入合并)       -12,424,631.13
  +      因素 2:樱华医院新增的应收账款(纳入合并)                -6,059,568.21
  +      应收票据期初余额-应收票据期末余额
  +      预收账款期末余额-预收账款期初余额                         -4,126,368.35-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352,915,935.11
    (二)公司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及说明详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六、报告期内,你公司向自然人李献国出售成都麦田园林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麦田园林”)92.85%的股权,并于 2018 年 4 月 27 日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
记手续;截止报告期末,麦田园林尚欠你公司款项 1,935 万元。请你公司:(1)
说明上述款项是否构成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及披露
义务;(2)结合上述款项产生的具体原因、账龄、还款情况以及后续具体的还
款计划,充分说明你公司未对该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请年
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答复:
    (一)上述款项是否构成财务资助及相关说明
    1、公司于 2014 年 1 月 14 日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其中,公司获得成都麦田
投资有限公司(已更名为“西藏麦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赠与的现金 20,000
万元以及麦田园林 100%股权,用于代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支付股改对价。麦田园
林于 2013 年 12 月 26 日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公司使用股改获赠资金对麦田园林提供项目支持以及与麦田园林日常经
营资金往来说明
    (1)公司于 2014 年 7 月 21 日以上述股改赠与现金中的 3,800 万元,对麦田园
林提供项目支持,用于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和项目周转金。麦田园林将上述资金主
要用于温江生态绿道景观改造工程前期投资款、支付项目保证金、购买苗圃和其
他经营性支出。前述事项已经公司分别于 2014 年 6 月 27 日、2014 年 7 月 10 日
召开的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
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4 年 6 月 28 日、2014 年 7 月 11 日披露的 2014-044
号、2014-049 号公告。
    (2)公司为支持园林业务发展,于 2014 年至 2017 年期间,对麦田园林提供
资金支持,由此形成公司与麦田园林日常经营过程中资金往来。公司与麦田园林
资金往来情况详见本问题答复“(二)该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
表格说明。
              3、报告期内,公司将原持有的麦田园林 92.85%的股权转让给自然人李献国,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已经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3 月 30 日、2018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
        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具体情
        况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3 日披露的 2018-033 号、2018-035 号公告、于 2018
        年 4 月 26 日披露的 2018-045 号公告。交易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于 2018 年 4
        月 27 日完成,麦田园林成为公司持股 7.15%的参股公司。
              截至报告期末,麦田园林应付公司往来借款 1,935 万元。前述往来款形成原
        因系公司以股改获赠现金对麦田园林提供项目支持以及公司与麦田园林发生的
        日常经营资金往来。其形成时麦田园林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由于公司在报告期
        内转让麦田园林 92.85%的股权,麦田园林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上述款
        项由原公司内部单位往来款转为麦田园林对公司的欠款,构成公司被动对外提供
        财务资助。
              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未向麦田园林提供过资金,亦未以任何形式向麦田园
        林提供过资金支持。截至本回复日,上述欠款余额为 1,644.83 万元。鉴于公司对
        上述欠款仍在追索,麦田园林具有还款意向及实际还款行为,且有麦田园林 92.85%
        股权质押作为还款保证,上述欠款追回的可能性较大。
              (二)该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与麦田园林往来款项的形成原因是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资金使用以及日
        常经营过程中资金往来,账龄在 1-2 年及 4-5 年。2018 年公司将麦田园林 92.85%
        股权转让给自然人李献国,该款项性质由内部单位往来款(合并层面已抵消)转
        为外部单位往来款。公司与麦田园林资金往来情况详见下表:
年度   支付给麦田园林资金(元)              往来性质               收回麦田园林资金(元)     期末余额(元)

2014               41,320,000.00   股改资金使用及日常经营资金往来                 970,274.62       40,349,725.38

2015                9,123,582.70                 日常经营资金往来              18,047,000.00       31,426,308.08

2016                1,838,000.00                 日常经营资金往来               1,238,000.00       32,026,308.08

2017                  158,681.55                 日常经营资金往来               5,658,691.55       26,526,298.08

2018                                                                            7,178,000.00       19,348,298.08

2019                                                                            2,900,000.00       16,448,298.08




        2
          截至董事会召开之日,麦田园林应付公司往来借款 2,002.63 万元,公司在《关于转让成都麦田园林有限
        公司 92.85%股权的议案》中,已就该往来借款、还款计划及李献国向公司出具的承诺进行了详细说明。
其中,2018、2019 年度收回资金情况如下表:
                      时间             收回麦田园林资金(元)

                   2018 年 2 月                           5,500,000.00

                   2018 年 3 月                           1,000,000.00

                   2018 年 9 月                             178,000.00

                  2018 年 11 月                             500,000.00

                   2019 年 4 月                           2,900,000.00

       根据公司与麦田园林现实际控制人李献国于 2018 年 3 月签订的《资产出售
协议之补充协议》中相关约定,李献国承诺将积极协助麦田园林筹措资金且最晚
不迟于 2018 年 6 月 30 日前向公司归还全部前述应还未还的往来借款(实际还款
650 万元),并以其所持有的麦田园林 92.85%股权质押给公司作为还款保证,且
李献国同意就前述往来借款承担连带责任担保。麦田园林于 2018 年 6 月 28 日办
理完毕 92.85%股权出质登记手续,成都市武侯区行政审批局出具了《股权出质
设立登记通知书》【(武侯)股质登记设字[2018]第 000119 号】。鉴于麦田园林具
有还款意向及实际还款行为,且其合同施工情况以及苗圃生产管理正常,不存在
经营异常的情况,公司暂未对其股权进行拍卖、变卖。截止 2018 年 6 月 30 日,
公司应收麦田园林 2,002.63 万元。
       根据麦田园林与债务人的商谈情况,2018 年下半年,预计麦田园林能够收
回 500 万元债权。麦田园林于 2018 年 8 月 31 日向公司出具《还款承诺函》3,
承诺将分别采取以物抵债、处置苗圃和收回工程款偿还的方式于 2018 年年末分
期支付约 800 万元的欠款。2018 年下半年实际归还 67.8 万元。
       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收到麦田园林出具的《还款计划》4,其在计划中
承诺:将通过催收工程款、出售苗圃等方式筹集资金,并将前述筹集资金及其
2019 年新施工项目所收到的款项除保证项目必要支出外所剩资金用于归还借款。
具体还款安排如下:在 2019 年 4 月 30 日前归还借款 300 万元左右;在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归还剩余借款。麦田园林 2019 年 4 月 12 日实际还款 290 万元。
       综上,公司考虑到麦田园林在 2018 年至 2019 年累计归还借款 1,007.8 万元,
且有麦田园林 92.85%股权质押作为还款保证;此外,经公司了解,麦田园林 2019

3
    见附件 2。
4
    见附件 3。
       年新签订的合同施工情况以及苗圃生产管理正常,不存在经营异常的情况。故公
       司对麦田园林往来款采用单项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依据是充分合理的。
           (三)公司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及说明详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七、年报显示,你公司 2017 年初开展的大宗商品贸易业务已于 2018 年 7
       月全面终止,请说明你公司贸易子公司上海渠乐未来的经营规划,是否存在相
       关处置计划,如是,是否存在后续人员安置、债权债务处置等方面的障碍。
           答复:
           1、公司自 2017 年初开始开展大宗商品贸易业务,由于 2018 年上半年市场
       趋势发生变化,公司贸易业务受到较大影响,加上公司自身资金量小、贸易产品
       单一的影响,贸易业务毛利开始呈现下滑趋势。鉴于此,公司大宗商品贸易业务
       已于 2018 年 7 月全面终止。截至本回复日,公司未再开展贸易业务,也暂无再
       开展贸易业务的计划,故公司贸易子公司上海渠乐暂无未来经营规划。
           2、鉴于公司贸易业务全面终止,为控制成本,精化管理,上海渠乐已基本
       完成必要岗位以外人员遣散工作,相关工作开展较为顺利。公司对上海渠乐暂无
       其他处置计划。
           八、年报显示,你公司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固定资产等在内的多项
       资产存在权利受限的情况,合计金额 2,315.41 万元,占你公司净资产比例近
       221.29%。请补充说明相关资产权利受限的具体原因,涉及诉讼事项的,详细说
       明相关诉讼事项在报告期内的进展情况以及披露情况。
           答复: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权利受限具体情况及相关说明如下表:
序号    资产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具体原因及说明


                                    (1)兴源环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源环亚”)于 2016 年 11 月 18 日
                                    向南充中院提起代位权纠纷诉讼,随后公司向南充中院提出管辖异议,2017 年
                                    4 月 12 日,南充中院裁定本案移送成都中院审理。2018 年 5 月 8 日,四川德瑞
                                    与兴源环亚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书》,并向法院申请将案由变更为债权转让合
 1      货币资金        10,002.76
                                    同纠纷,成都中院以本案诉讼金额为限对公司名下银行账户内的存款进行了诉
                                    讼保全。截至本回复日,本案暂无最新进展。公司对本案披露情况见 2017-017
                                    号公告。(2)公司与深圳市九方腾宇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方腾宇”)
                                    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九方腾宇申请,深圳福田法院以本案诉讼金额为限对公
                                    司名下银行账户存款进行了诉讼保全。截至本回复日,本案无最新进展。公司
                                               对本案的披露情况见 2019-008 号公告。
                                               公司与张睿民间借贷纠纷案,经张睿申请诉前保全,南充顺庆法院于 2016 年 4
                                               月 12 日出具《民事裁定书》[(2016)川 1302 财保 95 号],冻结公司应收土地收储
                                               补偿金。2017 年 12 月 15 日,南充中院强制执行公司应收补偿款 2,600 万元。
       2       其他应收款       6,500,000.00
                                               截至报告期末,前述余款 650 万元仍提存在法院账户。2019 年 1 月 25 日,法院
                                               已将前述余款划转给张睿。公司对本案的披露情况见 2016-022 号、2016-033 号、
                                               2016-047 号、2017-009 号、2018-123 号公告。
                                               (1)公司与袁祖文借款纠纷案,经袁祖文申请,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对公司
                                               位于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6 号的投资性房地产进行了诉讼保全。顺庆区法
                                               院于 2018 年 9 月 6 日作出《民事判决书》[(2018)川 1302 民初 2280 号]。截
                                               至本回复日,本案尚未进入执行。公司对本案的披露情况见 2018-051 号、2018-111
                                               号公告;(2)公司与四川宏志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经宏志实业申
       3      投资性房地产      4,290,796.28
                                               请,南充中院于 2019 年 1 月 15 日出具《民事裁定书》[(2019)川 13 民初 5 号],
                                               冻结公司位于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6 号的投资性房地产。案件受理过程中,
                                               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南充中院于 2019 年 3 月 22 日裁定本案移送成都中院审
                                               理。截至本回复日,本案暂无最新进展。公司对本案的披露情况见 2019-007 号、
                                               2019-011 号公告、2019-016 号公告。
                                               公司与山东德孚威律师事务所诉讼、仲裁、人民调解代理合同纠纷一案,经德
                                               孚威申请,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于 2018 年 1 月 22 日出具《民事裁定书》(2018)
       4        固定资产        4,656,258.84
                                               鲁 0102 民初 40 号],冻结公司位于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正大花园的三处房产。
                                               截至本回复日,本案无最新进展。公司对本案的披露情况见 2018-023 号公告。
                                               四川省南充羽绒制品厂职工宿舍土地为公司履行民事调解书获得的,因历史原
       5     其他非流动资产     7,697,000.00   因该宗土地上建有原南羽厂职工宿舍,因此对于该宗土地公司目前暂无法用于
                                               经营或转让。
              合计            23,154,057.88                                                                               -

                     九、截止报告期末,你公司其他流动资产-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余额为 2,210
             万元,请你公司:(1)补充说明该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的
             名称、期限、投资金额、预期收益、投资范围以及你公司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披露义务等;(2)说明你公司、大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该
             理财产品被投资主体是否存在关联关系;(3)说明在你公司资金不足、负债逾
             期的情况下,购买理财产品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答复:
                     1、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之孙公司樱华门诊部、樱园门诊部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
             金购买保本型结构性存款或风险较低水平浮动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合计 2,210 万
             元,该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号         理财产品名称           投资期限    投资金额                   预期收益                           投资范围
       交通银行蕴通财富结构性存                               保本(浮动收益率范围 4.05%-4.15%(年
 1                                   34 天      1,590 万元                                                        -
       款 34 天(挂钩人民币黄金)                               化),实际以产品说明书为准)。
                                                                                                 主要投资于存款、债券回购、
                                                                                                 资金拆借等货币市场工具,债
                                                                                                 权、理财直接融资工具、货币
                                                                                                 市场基金、债券基金、主要投
       非凡资产管理天溢金系列理     每日申购                据实际情况调整,银行在每个工作日前
 2                                              620 万元                                         资方向为债券的基金专户、符
                  财产品             赎回型                   公布前一工作日实际投资收益率。
                                                                                                 合监管要求的资产管理计划
                                                                                                 等投资工具,以及符合监管要
                                                                                                 求的债权类资产、权益类资
                                                                                                 产、其他资产或资产组合。
合计                -                     -    2,210 万元                   -                                -

             注:截至报告期末,樱华门诊部、樱园门诊部购买理财产品合计 2,210 万元,其中保本型结

             构性存款 1,590 万元,风险较低水平浮动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 620 万元。

                    上述理财事项,已经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未达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标准,具体情况详见《中国证券
             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2018 年 12
             月 29 日 2018-128 号公告、2019 年 4 月 20 日 2019-025 号、2019-028 号公告。
                    2、关联关系核查及说明
                    (1)经核查,公司与上述理财产品被投资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2)对公司控股股东西藏麦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定远
             德轮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全体董监高,公司采取了书面及邮件函证
             方式逐一进行核实5,根据公司收到的前述各方的回复,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全体董监高均明确表示与上述理财产品被投资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3、购买理财产品的合理性和必要性说明
                    樱华门诊部、樱园门诊部为公司持股 51%的控股公司樱华医院之全资子公司。
             公司持有的樱华医院股权,系报告期内获得实际控制人李雪峰无偿赠与。结合前
             述情况,现就樱华门诊部、樱园门诊部购买理财产品合理性和必要性说明如下:
                    (1)公司取得樱华医院实际控制权之前,樱华门诊部、樱园门诊部即有使用
             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管理及投资习惯;
                    (2)樱华医院主要开展全科医疗服务。公司取得樱华医院实际控制权之后,
             其能够为公司贡献一定的收入及利润。公司在保证樱华医院日常经营、资金流动
             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同意其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以期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5
                 相关往来函件见附件 1。
         (3)截至本回复日,公司的主要债务,相应债权人均已通过诉讼保全冻结了
   公司相关资产,公司被冻结资产足以偿还相关债务;
         (4)公司已就该理财事项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后续公司将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相关制度进行决策、
   实施、检查和监督,确保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的规范化运行,严格控制理财资金的
   安全性。
         十、报告期内,你公司发生资产减值损失 3,529 万元,请说明上述资产减值
   损失的详细构成、计提原因及充分性和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答复:
         (一)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的详细构成、计提原因及充分性和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资产减值损失 3,529 万元是计提的坏账损失。
         1、按往来款项分类列示详见下表:
      会计科目          涉及计提的账面原值(元)          资产减值损失(元)               计提方法

      应收账款                         97,137,921.50             46,435,360.83      单项计提、账龄计提。

     其他应收款                        44,917,222.71            -11,145,451.99      单项计提、账龄计提。

        合计                          142,055,144.21             35,289,908.84

         2、按往来款项计提方法列示详见下表:
       计提方法            核算科目           涉及计提的账面原值(元)            资产减值损失(元)

                           应收账款                         92,486,363.67                     46,243,181.84
       单项计提
                          其他应收款                        25,848,298.08                     -12,198,708.79

                           应收账款                          4,651,557.83                           192,178.99
       账龄计提
                          其他应收款                        19,068,924.63                          1,053,256.80

         合计                                              142,055,144.21                     35,289,908.84

         3、单项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明细详见下表:
        单位名称              核算科目       涉及计提的账面原值(元)       资产减值损失(元)           计提原因

上海友备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应收账款                   92,486,363.67            46,243,181.84      详见第一问回复

  南充华塑建材有限公司       其他应收款                                           -12,198,708.79           注1

  成都麦田园林有限公司       其他应收款                  19,348,298.08                               详见第六问回复

   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其他应收款                   6,500,000.00                                     注2

          合计                                          118,334,661.75            34,044,473.05

        注1:2018年3月27日,南充建材破产重整管理人公布重整计划草案,指明南充建材原出

   资人的股权价值为0,所持其全部股权转让给重整投资人;职工债权、社保及税款债权不作
调整全额清偿,普通债权的清偿率确定为16.68%。2019年1月8日,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

法院出具(2016)川13破1-40号复函,明确南充建材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本公司应收南充建

材的款项根据裁定获得清偿金额12,198,708.79元(已裁定的普通债权金额73,133,745.75*普通

债权清偿率16.68%)。2018年10月15日,张睿与本公司达成和解,约定以本公司在南充建

材处应获清偿12,198,708.79元抵偿欠付张睿除6,600,000.00元之外的所有债权,因此转回坏账

准备12,198,708.79元。2019年4月,本公司召开董事会,决议核销本公司持有南充建材的长

期股权投资及应收款项。

    注 2:张睿通过受让四川德瑞债权取得对本公司债权 2,681.77 万元,南充市中级人民法

院于 2017 年 12 月 15 日强制执行本公司应收南充市顺庆区土地局补偿款 2,600.00 万。2017

年度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前述款项中的 1,940.00 万元划转给张睿。2018 年 10 月 15 日,

张睿与本公司达成和解协议,本公司以应收南充华塑建材 1,219.87 万元债权抵偿本公司欠付

张睿除 660.00 万元(划转提存在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的 650 万元土地收储款及 10 万元的

案件执行费)之外的所有债权。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述余款 650 万元仍提存在南充

市顺庆区人民法院账户。2019 年 1 月 25 日,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余款 650 万元划转给张

睿。
       4、除按单项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其余应收款项是公司正常经营活动过程中
形成的,公司按照会计政策对其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上述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依据是充分的,计提金额是合
理的。
       公司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及说明详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