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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华塑:营业收入扣除事项专项审核报告2021-04-16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收入扣除专项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1】第 14-10020 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 +86(10)8233055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15/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15 层        No. 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 China, 100083




                  关于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专项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1】第 14-10020 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我们对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塑控股”或“贵公司”) 2020 年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进

行了专项审核,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执行的核查程序
    (一)2020 年报审计情况

    作为华塑控股聘请的年报会计师,我们审计了贵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母公司

资产负债表和 2020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股东权益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并于 2021 年 4 月 14 日出具了大信审字[2021]第 14-10027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二)核查程序

    1.核对华塑控股年度报告披露的营业收入扣除事项情况;

    2.复核华塑控股营业收入会计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了解华塑控股主营业务情况,复核华塑控股营业收入核算范围;



     二、核查情况
             项目                       本期发生额(元)               上期发生额(元)                      备注
营业收入                                         50,084,400.07                  70,122,114.64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
其中:与主营业务无关的收入                         7,024,108.04                  9,555,400.43             房租收入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43,060,292.03                  60,566,7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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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院国际大厦 15 层        No. 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 China, 100083




    三、核查结论
   基于以上核查程序及结果,我们未发现华塑控股 2020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不符合相关

规定。



    四、其他说明事项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其它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贵

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

行本审核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龚荣华




           中 国  北 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文春




                                                                                       二○二一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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