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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华塑:年度股东大会通知2021-04-16  

                        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ST 华塑         公告编号:2021-030 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7,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
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后方可实施;
    2、公司董事会将在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后三日内,再次发布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十一届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4 日,公司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5 月 7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7 日的交
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7 日 9:15
至 2021 年 5 月 7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
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4 月 29 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 2021 年 4 月 2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代理人,该代理人
     不必是股东本人;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火车南站西路 15 号麦田中心 15 楼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 《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7、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8、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 1、议案 3 至议案 8 已经公司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 2、议案 4 和议案 6 已经公司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
     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序号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00                            总议案                                 √

 1.00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5.00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6.00       《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

 7.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8.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四、出席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
    件、股东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请持本人身份证、股
    东账户卡原件及加盖公司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原件及加盖公司公章的授权委
    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
    真到达日应不迟于 2021 年 5 月 6 日 16:00,信函、传真中必须注明股东住所详细
    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
    携带上述证件。
         2、会议登记时间:2021 年 5 月 6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6:00。
         3、会议登记地点:成都市武侯区火车南站西路 15 号麦田中心 1504 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六、提示性公告
    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后三日内再次发布提示性公告,提醒公司
股东及时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七、其他注意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胜峰    何   欣
    联系电话:028-85365657
    传真:028-85365657
    联系地址:成都市武侯区火车南站西路 15 号麦田中心 1504 室
    邮编:610041
    2、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
另行通知。
    八、备查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0509
    2、投票简称:华塑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5 月 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7 日 9:15 至 2021 年 5
月 7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
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
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华塑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其代为行使表决权,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表决结果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00                         总议案                             √

 1.00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5.00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6.00    《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

 7.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8.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委托人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有效日期:自委托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备注:
             委托人应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
         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