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ST华塑:独立董事关于本次重组预案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独董签署)2021-07-21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本次重组预案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0 日召开第十一
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了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康达瑞信企业管理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康达瑞信”)拟现金购买深圳天润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天
玑智谷(湖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51%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或“本次交
易”)的相关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十一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讨论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的交易
对方不属于公司及康达瑞信的关联方,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
组上市。
    四、公司就本次交易所编制的《关于<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
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及各相关方就本次交易所签署的协议等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的交易方案具备可
操作性,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规则的要求,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扩大业
务规模,增强持续盈利能力及抗风险能力,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和公司全体股东
的利益。
    五、本次交易的正式方案尚需公司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的利益,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公平、合理,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交易的总体安排。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重组预案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姜   颖                      文红星                  张   红


                                                      2021 年 7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