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ST 华塑 公告编号:2021-067 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 2、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9 月 27 日,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2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27 日 9:15 至 2021 年 9 月 27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赵林先生 (五)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7 人,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474,646,49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23%。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 446,850,85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64%;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 公司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网络投票 的股东 75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27,795,6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59%。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 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同意 474,424,9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 反对 221,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7,574,1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0%;反对 22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2.01 交易方案概况 同意 474,424,9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 反对 221,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7,574,1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0%;反对 22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 关联股东及其代理人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02 实施主体 同 意 474,424,995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5%;反对 221,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7,574,1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0%;反对 22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 关联股东及其代理人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03 交易对方 同意 474,425,9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 反对 220,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575,1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1%;反对 220,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 关联股东及其代理人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04 标的资产 同意 474,425,9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 反对 220,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575,1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1%;反对 220,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 关联股东及其代理人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05 交易价格 同意 474,425,9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 反对 220,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575,1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1%;反对 220,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 关联股东及其代理人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06 对价支付方式 同意 474,425,9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 反对 220,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575,1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1%;反对 220,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 关联股东及其代理人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07 标的资产交割 同意 474,425,9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 反对 220,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575,1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1%;反对 220,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 关联股东及其代理人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08 过渡期安排 同意 474,425,9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 反对 220,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575,1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1%;反对 220,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 关联股东及其代理人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09 过渡期损益 同意 474,425,9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 反对 220,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575,1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1%;反对 220,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 关联股东及其代理人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10 业绩承诺及补偿 同意 474,425,9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 反对 220,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575,1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1%;反对 220,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 关联股东及其代理人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11 超额业绩奖励 同意 474,425,9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 反对 220,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575,1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1%;反对 220,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 关联股东及其代理人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12 应收账款回收 同意 474,425,9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 反对 220,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575,1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1%;反对 220,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 关联股东及其代理人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13 运营资金提供 同意 474,425,9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 反对 220,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575,1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1%;反对 220,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 关联股东及其代理人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14 未分配利润处理 同意 474,425,9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 反对 220,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575,1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1%;反对 220,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 关联股东及其代理人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15 剩余股权收购 同意 474,425,9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 反对 220,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575,1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1%;反对 220,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 关联股东及其代理人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16 股权质押担保 同意 474,425,9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 反对 220,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575,1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1%;反对 220,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 关联股东及其代理人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17 连带责任担保 同意 474,425,9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 反对 220,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575,1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1%;反对 220,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 关联股东及其代理人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18 违约责任 同意 474,425,9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 反对 220,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575,1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1%;反对 220,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 关联股东及其代理人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19 本次交易的决议有效期 同意 474,425,9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 反对 220,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575,1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1%;反对 220,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 关联股东及其代理人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 474,425,9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 反对 220,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575,1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1%;反对 220,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 关联股东及其代理人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的 议案》 同意 474,425,9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 反对 220,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575,1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1%;反对 220,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同意 474,425,9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 反对 220,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575,1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1%;反对 220,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 一条规定的议案》 同意 474,425,9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 反对 220,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575,1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1%;反对 220,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同意 474,425,9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 反对 220,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575,1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1%;反对 220,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 告书>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 474,425,9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 反对 220,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575,1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1%;反对 220,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 关联股东及其代理人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 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议案》 同意 474,425,9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 反对 220,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575,1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1%;反对 220,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相关审计、审阅、资产评估 报告的议案》 同意 474,425,9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 反对 220,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575,1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1%;反对 220,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中相关主体不存在<关 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 规定情形的议案》 同意 474,425,9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 反对 220,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575,1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1%;反对 220,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 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的议案》 同意 474,425,9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 反对 220,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575,1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1%;反对 220,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13、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 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同意 474,313,1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 反对 220,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弃权 112,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462,3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0%;反对 220,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9%;弃权 112,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0.4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1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 次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 474,313,1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 反对 220,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弃权 112,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462,3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0%;反对 220,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9%;弃权 112,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0.41%。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中豪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余越、刘彦祺 3、结论性意见:经审核验证,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 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 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中豪律师事务所关于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