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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渝 开 发:关联交易公告2021-01-12  

                        证券代码:000514       证券简称:渝开发       公告编号:2021-002
债券代码:112931       债券简称:19 渝债 01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保证公司平稳健康发展,本公司拟向控股股东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城投)借款人民币 8 亿元,期限为一年
(含一年)用于公司生产经营,借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最新公布的一年
以内(含一年)贷款基准利率。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利率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调整日进行调整。根据公司经

营情况可以提前还款。待股东大会批准后,公司经理团根据公司资金计划,
由经理团与重庆城投协商并签订借款协议。
    由于重庆城投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
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2021年1月1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
股股东重庆城投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王安金回避表决,

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
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此次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
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该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有关部
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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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名称: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3)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 128 号
    (4)主要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东升门路 63 号江北嘴金融城 2 号楼

T1 栋
    (5)法定代表人:李明
    (6)注册资本:贰佰亿元整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202814256L
    (8)主营业务:城市建设投资
    (9)主要股东:重庆市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重庆市国
资委”)
    重庆城投成立于 1993 年。由重庆市财政局出资、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共
同发起组建,成立时名称为“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2005 年,重庆市国
资委《关于办理市属企业国有资本出资人变更手续的通知》,重庆城投出资
人变更为重庆市国资委,成为重庆市国资委持有 100%出资的下属企业。现
已发展成为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保障房建设、房地产开发、金融及
投资等于一体的大型国有投资运营集团。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重庆城
投资产总额 255,715,659,289.38 元,负债总额 132,021,852,636.4 元,净资
产总额 123,693,806,652.98 元,营业收入 6,095,769,666.74 元,净利润
309,396,445.54 元(经审计)。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重庆城投资产总额
274,221,495,429.87 元,负债总额 136,239,001,167.4 元,净资产总额
137,982,494,262.47 元 , 营 业 收 入 3,219,328,160.22 元 , 净 利 润
-1,490,103,476.07 元(未经审计)。重庆城投持有本公司股份 63.19%,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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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控股股东,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执行人民银行最新公布的一年以内(含一年)贷款基准利率,如遇中国
人民银行调整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利率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
利率调整日进行调整。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债权人):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债务人):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1、借款额度:人民币捌亿元整。

    2、借款用途:用于乙方生产经营需要。

    3、借款期限及利率:一年期(含一年),执行人民银行最新公布的一年

期(含一年)贷款基准利率,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本

合同利率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调整日进行调整。

    4、在借款期限内,乙方可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分笔提取借款。每笔借

款的期限,自乙方实际提款当日起算,至一年期到期对应日前归还;每笔借

款的利率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执行。

    5、还款方式:按年付息,利息支付日为每笔借款到期对应日。

    6、提前还款:乙方需提前还款时,应当书面告知甲方提前还款的时间

和金额,经甲方同意后办理提前还款手续。

    7、违约条款: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偿还借款本息且未签订

借款展期协议的,属乙方违约,自逾期之日起,甲方按日息万分之五对逾期

借款本息计收罚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

    8、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调解决,协商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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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公司本次拟向控股股东重庆城投借款人民币 8 亿元用于公司生产经营,
可缓解公司资金压力,增加公司现金流,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起到良好的促进
作用,没有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年初(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及其控制子公司累计已
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0.12 万元(不含本次交易金额)。若本次借
款 8 亿元全部提取,按照目前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 4.35%估算,

1 年产生利息为 0.348 亿元,估算此笔借款事项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 8.348
亿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1、公司事前提供了详实的资料,有助于我们作出理性科学的决策。
    2、通过对公司提供的资料的审阅和了解,我们认为:该关联交易事项
目的明确,可保障公司现金流充裕,保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为取得更好的

经营效益奠定坚实基础。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有效地控制了公司融资成
本,未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利益。
    3、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公正、公开,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
况,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
    基于以上判断,我们认可该项关联交易。

    八、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1、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论证分析,该事项
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损害本公司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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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表决程序合法,公司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有效地控制了公司融资成本,未损害公司
中小投资者利益。
   4、基于独立判断的原则,我们同意该项关联交易。

   九、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书;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4、《借款合同》;
    5、关联交易概述表。


   特此公告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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