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 开 发: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曹国华)2021-03-26
公司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 2020 年里,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
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
《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
利,积极出席了 2020 年度的相关会议,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现将 2020 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出席会议情况
我作为公司独立董 事的任期至 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董事就 任之日
(2020 年 4 月 24 日),2020 年度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共召开 4 次董事会,
我参加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 应参加董 亲 自 出 委 托 出 缺席 出席股东
备 注
事姓名 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大会次数
曹国华 4 4 0 0 0
我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对董
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 年度,我根据有关规定的要求,在了解情况、查阅相关文件后,
对 2019 年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利润分配、内控自我评价报
告、公司高管人员薪酬考核、聘请审计机构、董事会任期换届选举等事
项进行了独立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1、2020 年 3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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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2019 年度述职报告》
《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公司高管人员 2019 年度
薪酬的议案》《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摘
要》、《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0 年度财务审
计和内控审计单位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我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利润分配方案、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高管年度薪酬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对聘任 2020 年度财务审计和
内控审计单位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 年 4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
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我对由公司控股股东和公司董事会提名的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资格、提名方式、岗位职责胜任情况发表
了独立意见。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1、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时刻关注国家方针政策
和公司的经营发展方向,及时了解公司“十三五”规划的完成情况并对
公司未来发展战略提出设想和建议,发挥了战略性的监控和指导作用。
2、作为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遵照《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积极参与专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认真负责、勤
勉诚信的态度忠实履行职责。对换届董事成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建
议,并对董事候选人的当选条件、选任程序进行了核查,以保障董事会
成员的选定符合相关规则和企业发展的需要。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日常工作情况
2020 年度任期内,我充分发挥公司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和独立董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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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用,作为公司董事会下属专业委员会的委员,利用金融、管理等专业
知识和实践经验,积极参与审议和决策公司的重大事项,对公司利润分
配、高管人员的年度考核、年度审计、董事会任期换届等一系列重大事
项进行了有效的审查和监督,按照有关规定针对必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
见。
2、现场调查情况
2020 年度任期内,我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机会及其他时间,对公司的
经营情况进行了解。通过新闻媒体、报刊杂志和网络等媒介关注与公司
有关的宣传和报道,随时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发挥
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需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具体内容,如业务
发展情况、关联交易、财务运作情况、风险控制、换届选举方面,详细
询问有关情况并在董事会上充分发表意见,有力地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
科学性和客观性。
3、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
整地做好信息披露,未出现任何差错。
4、对公司的治理活动的监督
2020 年度任期内,公司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司制度,确保公司生产
经营管理等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各项制度均得到了有效贯彻执行,保
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对公司规范的运作和健康的发展起到了很好
的支撑和促进作用。2020 年度,对照《重庆市市属国有企业章程指引》,
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了相应修订。
5、落实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
(1)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保证公司信息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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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
得信息,督促公司加强自愿性信息披露,切实维护了股东、特别是社会
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协助公司推进投资者关系建设,促进公司与投
资者之间的良性沟通,让公司了解广大中小股东的要求,加深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与认同。
(2)在公司 2019 年年报编制和披露的过程中,认真听取公司管理
层对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和掌握公司
2019 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年报相关资料,
并与会计师进行有效沟通,以确保审计报告全面反映公司真实情况,切
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3)2020 年度任期内,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我认真查阅相
关文件资料,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对必要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积极配合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维护全体投资者的
利益。
6、自身学习情况
认真阅读了公司定期发送的资本市场及行业相关资讯,及时掌握最
新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五、其他工作
1、本人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本人未有提议重新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本人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4、报告期内,公司为独立董事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对独立董事
各项工作的开展给予了大力的配合,我也能保证充足的时间履行职责,
坚持在董事会召开之前认真审阅议案资料,在董事会上充分发表审阅意
见,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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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我 2020 年度任期内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
独立董事:曹国华
2021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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