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 开 发:公司独董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2021-12-31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于2021年12月3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
司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董
事的议案》《关于调整向控股股东重庆城投借款利率的议案》。根据
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董事长艾云先生经公司与会董事记名投票选举产生,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结果合法有效。
2、总经理罗异先生的任职资格合法。经审阅罗异先生个人履历,
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情况及被中国
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罗异先生诚实信用,勤勉务实,具
有开拓精神,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丰富的管理经验,此前曾在
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熟悉行业和公司情况,能胜任所聘任的职务。
3、罗异先生为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合法。经审阅董事候选人
罗异先生个人简历,未发现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没有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
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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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罗异先生的提名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股东的合法权益。经
了解,罗异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拟任岗位
的职责要求。
我们同意该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进行审议。
为此,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会议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聘任公司
总经理及选举公司董事事项。
4、关于向控股股东重庆城投借款事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
原则,经论证分析,该事项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不会影响公司
的独立性,没有损害本公司利益。表决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调整借款利率更能有效地控制公司融资成本,
未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利益。基于独立判断的原则,我们同意该项关
联交易。
独立董事: 袁 林
独立董事: 余剑锋
独立董事: 陈煦江
独立董事: 曾德珩
2021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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