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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渝 开 发: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曾德珩)2022-03-26  

                                      公司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 2021 年里,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公司

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忠实履

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

出席了 2021 年度的相关会议,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现将 2021

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出席会议情况

    2021 年度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共召开 15 次董事会、6 次股东大会,我参

加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   应参加董 亲 自 出 委 托 出      缺席   出席股东
                                                            备    注
事姓名   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大会次数

曾德珩      15         15        0        0          6

    我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对董事

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 年度,我根据有关规定的要求,在了解情况、查阅相关文件后,

对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聘请年度审计机构、向控股股东城

投集团借款等事项进行了独立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1、2021 年 1 月 11 日,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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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重庆城投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

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我对该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

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 年 3 月 24 日,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

作报告》《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

告》《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公司董事长 2020 年度

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管人员 2020 年度薪酬的议案》《公司 2020 年年

度报告全文》及《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和《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我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2020

年度利润分配、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0 年度公司董事长及高管

人员薪酬考核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1 年 6 月 25 日,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非金融企业债

务融资工具披露信息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以公开挂

牌方式进行增资扩股的议案》《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关

于对参股公司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继续承担连带担保责

任并与新进投资人分担连带担保责任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我对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连带担保责任事

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1 年 8 月 4 日,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议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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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我对公司关

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1 年 11 月 15 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增加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议案》。我提前审阅和了解该事项后发

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6、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定

公司<总法律顾问制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的议案》《关

于延续重庆市(南岸)会展专项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关于召开公

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我对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

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1 年 12 月 28 日,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的议案》《关于制定

<公司“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办法>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总

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向控股股东重庆城投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及《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我对关联交

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1 年 12 月 30 日,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补选专

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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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议案》《关于调整向控股股东重庆城投借款利率的议案》及《关于召开公

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我对调整关联交易借款利率进行

了事前认可,并对董事长的选举、总经理及董事的任职资格、调整关联交

易借款利率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1、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我时刻关注国家方

针政策和公司的经营发展方向,着眼公司大局,积极参与思考和谋划事关

公司长远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我在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过程中,

积极参与调研访谈,并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提出设想和建议,发挥了战略

性的监督和指导作用。

    2、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我严格遵照《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积极参与专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认真负责、勤勉

诚信的态度忠实履行职责。对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候选人的选择标准和程

序提出建议,并对相关候选人的当选条件、选任程序进行了核查,以保障

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候选人的选定符合相关规则和企业发展的需要。2021

年度,提名委员会对公司总法律顾问、总经理和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进行了

仔细核查,确认其符合选任程序、标准和任职资格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日常工作情况

    2021 年度,我充分发挥公司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和独立董事的作用,作

为公司董事会下属专业委员会的委员,利用房地产及工程造价等相关专业

知识和实践经验,积极参与审议和决策公司的重大事项,对聘任公司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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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顾问、补选公司总经理、补选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以及相关专业委员会委

员等一系列重大事项进行了有效的审查和监督,按照有关规定针对必要事

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现场调查情况

    2021 年度,我利用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机会及其他时间,对公司

的经营情况进行了解,包括参与公司“十四五”规划编制前的访谈,参加 “十

四五”规划编制过程中的座谈会,实地考察公司拟拓展项目情况。通过新

闻媒体、报刊杂志和网络等媒介关注与公司有关的宣传和报道,随时关注

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发挥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需经董

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具体内容,如业务发展情况、关联交易、财务运作情

况、风险控制方面,详细询问有关情况并在董事会上充分发表意见,有力

地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3、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地做好信息披露,未出现任何差错。

    4、对公司的治理活动的监督

    2021 年度,为提高治理水平,按照证监会要求,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
公司管理层对公司近三年的治理情况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对标对表梳理公
司治理规范运作情况,未发现公司有违规行为。
    公司不断健全和完善公司制度,以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等各项工作
都有章可循,各项制度均能有效贯彻执行,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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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公司规范的运作和健康的发展起到了很好的支撑和促进作用。2021 年度,
董事会修订了《合同管理办法》《总经理工作细则》《财务管理制度》,同时
制订了《合规管理办法》《总法律顾问制度》和《公司“三重一大”事项集
体决策实施办法》。

    5、落实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

    (1)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保证公司信息披露

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

息,督促公司加强自愿性信息披露,切实维护了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

股东的合法权益。协助公司推进投资者关系建设,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

的良性沟通,让公司了解广大中小股东的要求,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与认同。

    (2)在公司 2020 年年报编制和披露的过程中,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

对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和掌握公司 2020 年

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年报相关资料,并与会

计师进行有效沟通,以确保审计报告全面反映公司真实情况,切实维护了

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3)2021 年年度内,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我认真查阅相关文件

资料,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对必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积

极配合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

    6、自身学习情况

    认真阅读了公司每月发送的《董办观察》,及时掌握最新的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章制度。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罚修正案(十一)》,加强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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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风险意识、提高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

    五、其他工作

    1、本人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本人未有提议重新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本人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4、报告期内,公司为独立董事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对独立董事各

项工作的开展给予了大力的配合,我也能保证充足的时间履行职责,坚持

在董事会召开之前认真审阅议案资料,在董事会上充分发表审阅意见,在

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以上是我 2021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22 年度,本人将严格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对独立董事的要求,在任期内继续谨慎、

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务,促进董事会的独立公正和高效运作,维护

中小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协作,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各项情况,更好地

发挥监督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作用。同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

公司提供更多富有建设性的意见, 特别是在行业调研、投资项目、战略规

划等方面做出力所能及的工作,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有益的参考,促进公

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曾德珩

                                             2022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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