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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渝 开 发:关于公司按持股比例对参股公司增资的公告2022-12-06  

                        证券代码:000514        证券简称: 渝开发       公告编号:2022-053
债券代码:112931        债券简称:19 渝债 01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按持股比例对参股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增资事项概述
    2022 年 12 月 5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骏励公司原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增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和重庆
越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嘉公司”)通过协议方式,按持
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共同向重庆骏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骏励
公司”)增资 1,662,963,389.02 元,其中公司增资额为 814,852,060.62
元,越嘉公司增资额为 848,111,328.40 元,骏励公司注册资本金将由
91,836,735 元增资至 1,754,800,124.02 元。本次增资后股东的持股比例
保持不变。
    本次公司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重庆骏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成立日期:2021 年 02 月 04 日
  4、注册资本:91,836,735 元
  5、法人代表:曹石坚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9MA61CJ1G3M
   7、住所: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镇蔡通路 388 号 2-4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单位:元

           增资前后     增资前                                          增资后
                                      增资方式    本次增资额
           出资比例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


渝开发       49%      45,000,000.00    货币      814,852,060.62     859,852,060.62


越嘉公司     51%      46,836,735.00    货币      848,111,328.40     894,948,063.40


 合计        100%     91,836,735.00              1,662,963,389.02   1,754,800,124.02


   (三)主要财务指标
        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骏励公司资产总额 1,708,781,620.46 元,负债总额 1,663,763,776.21
 元,所有者权益总额 45,017,844.25 元;2021 年度营业收入 0,利润总额
 23,792.33 元,净利润 17,844.25 元。截止 2022 年 8 月 31 日,骏励公司资
 产总额 1,762,876,263,53 元,负债总额 1,663,781,361,81 元,所有者权益总
 额 99,094,901.72 元;2022 年 1-8 月营业收入 0 元,利润总额 104,720.62
 元,净利润 78,540.47 元。
   三、出资方式及资金来源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现金方式向骏励公司增资 814,852,060.62 元。
   四、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签约主体
   甲方: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甲方”)
   乙方:重庆越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乙方”)
   目标公司:重庆骏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丙方”或“目标公司”)
   (二)协议主要内容
        1、增资价款
        各方同意,本次双方向目标公司投资共计人民币【166296.338902】
 万元(大写:壹拾陆亿陆仟贰佰玖拾陆万叁仟叁佰捌拾玖元零贰分,以下
 简称“本次增资额”),以货币方式进行增资。其中:甲方向目标公司增资
 【81485.206062】万元(大写:捌亿壹仟肆佰捌拾伍万贰仟零陆拾元陆角
 贰分);乙方向目标公司增资【84811.132840】万元(大写:捌亿肆仟捌
 佰壹拾壹万壹仟叁佰贰拾捌元肆角)。
        2、目标公司增资后股权结构
        目标公司增资后的股权结构详见下表:
                                                                            单位:元

           增资前后       增资前                                        增资后
                                      增资方式    本次增资额
           出资比例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


渝开发       49%      45,000,000.00    货币      814,852,060.62     859,852,060.62


越嘉公司     51%      46,836,735.00    货币      848,111,328.40     894,948,063.40


 合计        100%     91,836,735.00              1,662,963,389.02   1,754,800,124.02


        3、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应当在本协议签订并生效之日起 3 日内将各自增资额支付
 至丙方指定账户。
        4、增资款的用途
        目标公司本次增资款项将用于偿还股东借款。甲乙双方保证支持和配
 合目标公司在收到增资款项 当 日内,将本次增资款项全部用于偿还丙方
 对甲乙双方的股东借款。
    5、工商变更登记
    丙方在收到甲乙双方本次增资额后_当_日内,各方配合申请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手续。
    6、违约责任
    (1)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或承诺,
或者本协议任何一方在本协议中所作的任何声明、陈述或保证存在欺诈或
虚假成份,则该方构成违约,守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2)如本协议甲乙双方未能按本协议第二条约定履行增资义务,每
逾期一日,违约方应按其应缴未缴出资款的【万分之五】向守约方支付违
约金, 并赔偿由此给目标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
    (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履行增资义务前, 除按前条约定向守约方
及目标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外,该未履行增资义务一方不得要求目标公司归
还其股东借款。
    五、增资扩股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骏励公司原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增资,有利于增强骏励公司市场
竞争力、促进其健康发展,提升整体效益,推进蔡家项目开发。本次增资
事项对公司本年度利润无影响。
    六、法律意见书
    公司委托北京大成(重庆)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
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1、渝开发股份公司、重庆越嘉公司作为骏励公司的原股东,按照持
股比例共同对骏励公司进行增资,可以采取非公开协议方式予以实施,符
合《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所规定的可以采取非公开协议增资
的规定。
    2、骏励公司、渝开发股份公司、重庆越嘉公司均系依法设立、有效
存续的民事主体,具备实施本次增资的主体资格。
    3、骏励公司已委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本次增
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该专项审计报告作为本次增资的依据,符合法
律规定。
    4、就渝开发股份公司而言,本次增资尚需渝开发股份公司董事会授
权与批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骏励公司原股东同比例增资协议(签订版);
    3、专项审计报告【永证专字(2022)第 310491 号】;
    4、法律意见书【大成(意)字[2022]第[128]号】;
    5、上市公司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