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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四环生物:委托进行新疆爱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煤焦油加氢制柴油用催化剂及利用该催化剂制备柴油的工艺”专利技术减值测试项目评估报告2014-05-30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委托进行新疆爱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煤焦油加氢制柴油用催化剂及利用该催化剂制
                            备柴油的工艺”专利技术减值测试项目评估报告


                                                                                     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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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声明....................................................                                                                                                                       2
二、评估报告书摘要.........................................                                                                                                                        3
三、评估报告书正文..........................................5
     1.绪言............ ............ ............ ............ ............ ............ ............5
     2.资产评估委托方、产权持有者概况及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5
     3.评估目的............... ................................... ............................7
     4.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 ...................7
     5.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 10
     6 . 评 估 基准 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0
     7.评估依据................... ................................ ............................ 10
     8.评估方法.................. .............................................................. 11
     9. 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 ................................ .......... ...............14
     10.评估假设..... ..........................................................15
     11.评估结论............. ........................................................... 16
     12.特别事项说明........... ................................................... 16
     13.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 .....16
     14.评估报告日............................................................. 17
     15.签字盖章.................................................................... 18
四、附件
    1.资产评估委托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相关专利权属证明材料及项目相关资料复印件
    3.资产评估委托方承诺函
    4.评估机构资格证书复印件
    5.评估机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1                                      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委托进行新疆爱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煤焦油加氢制柴油用催化剂及利用该催化剂制
                            备柴油的工艺”专利技术减值测试项目评估报告




                                 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

     1.我们在执行本资产评估业务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恪守独立、
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收集的资料,评估报告陈述的内容是客观
的,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清单由委托方申报并经其签章确认;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
合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3.我们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我们已对评估
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
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并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且已提请委托方及
相关当事方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评估报告的要求。
     4.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同时与委托方和相
关当事方没有个人利益关系,对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
     5.注册资产评估师及其所在评估机构具备本评估业务所需的执业资质和相关专业
评估经验,本次评估过程中未运用其他评估机构或专家的工作成果。
     6.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件的限
制,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
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7.评估结论仅针对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基准日有效。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根据评
估基准日后的资产状况和市场变化情况合理确定评估报告使用期限。
     8.我们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是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并
不承担相关当事人决策的责任,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
证。
     9.评估报告的使用仅限于评估报告中载明的评估目的,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
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及其所在评估机构无关。




                                                2                  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委托进行新疆爱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煤焦油加氢制柴油用催化剂及利用该催化剂制
                            备柴油的工艺”专利技术减值测试项目评估报告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委托进行新疆爱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煤焦油加氢制柴油用催化剂及利用该催化剂制备柴油的工艺”专利
                             技术减值测试项目评估报告
                                   苏中资评报字(2014)第 36 号

                                             摘        要

     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接受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
拟对新疆爱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而对新疆爱迪新能源科技有
限公司“煤焦油加氢制柴油用催化剂及利用该催化剂制备柴油的工艺”专利技术(共 1
项,指“煤焦油加氢制清洁燃料油”项目的相关专利及其专有技术,以下简称“专利技
术”)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
       1.评估目的:确定新疆爱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煤焦油加氢制柴油用催化剂及
利用该催化剂制备柴油的工艺”专利技术现值,为委托方拟进行减值测试提供参考意
见。
       2.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为新疆爱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煤焦油加氢制柴油用
催化剂及利用该催化剂制备柴油的工艺”专利技术(共 1 项,指“煤焦油加氢制清洁燃
料油”项目的相关专利及其专有技术)。
       3.评估基准日:2013 年 12 月 31 日。
       4.评估方法与价值标准:本次评估遵照中国有关资产评估的法令、法规,遵循独
立、客观、科学的工作原则和持续经营原则、替代性原则、公开市场原则等有关经济
原则,依据委估资产的实际状况、现行市场价格标准,以资产的持续使用和公开市场
为前提,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5.评估结论:本公司评估人员对委估的无形资产进行了必要的勘察核实,对委托
方提供的法律性文件、可行性研究资料、权属等相关资料进行了必要的核实、查证、
估算、分析和调整等必要的评估程序,采用收益法评估后委估的煤焦油加氢制柴油用
催化剂及利用该催化剂制备柴油的工艺专利技术评估价值为人民币 5700 万元(取整)。
       6.本评估结论仅对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减值测试之经济行为有效,
不得用于转让等其他目的。本评估报告的有效期为一年,即自 2013 年 12 月 3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0 日止。超过一年,需重新进行资产评估。
       7.特别事项说明:
       以下为在评估过程中已发现可能影响评估结论但非评估人员执业水平和能力所能
评定估算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3                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委托进行新疆爱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煤焦油加氢制柴油用催化剂及利用该催化剂制
                            备柴油的工艺”专利技术减值测试项目评估报告


     1)本次评估是在山东齐鲁石化工程有限公司 2011 年 4 月出具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基础上进行的,如该可研报告中列示的数据与未来的投资规划及经营情况差异较大,
应调整本次评估结论;
     2)目前运用本次评估所涉专利生产的产品至今没有投产,尚处于前期建设阶段,
本次评估假设 2015 年达到生产负荷的 70%、2016 年达到生产负荷的 90%、2017 年及
以后生产满负荷运行,如实际生产负荷与评估假设生产负荷偏差过大,则本评估结论
不成立;
     3)评估报告中的业绩预测不能视为对企业未来经营成果的保证,本评估结论仅作
为减值测试的价值参考意见,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4)由于本次评估结论为委托方进行减值测试提供参考,评估中所涉及的相关资料
均由委托方盖章确认。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请认真阅读资产
评估报告书全文,同时提请评估报告使用者关注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假设、限制使用条
件以及特别事项说明。




                                                4                  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委托进行新疆爱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煤焦油加氢制柴油用催化剂及利用该催化剂制
                            备柴油的工艺”专利技术减值测试项目评估报告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委托进行新疆爱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煤焦油加氢制柴油用催化剂及利用该催化剂制备柴油的工艺”
                          专利技术减值测试项目评估报告
                                   苏中资评报字(2014)第 36 号

                                             正        文


一、绪言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
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采用收益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贵公司拟进行减
值测试所涉及的发明专利技术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
告如下。


二、资产评估委托方、产权持有者及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概况
     (一)资产评估委托方
     公司名称: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2,955.6222 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102,955.6222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孙国建
     注册地址:江苏省江阴市滨江开发区定山路 10 号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大容量注射剂(含多层共挤膜输液袋)、小容量注射剂
(含抗肿瘤药)、片剂(含抗肿瘤药)、硬胶囊剂、糖浆剂、口服溶液剂、酒剂、原料
药、中药提取、二类精神药品的制造、雪域骨宝(胶囊、片剂)、博尔腾牌乃可菲胶囊、
茵曼金牌硒化螺旋藻片的分包装。
                  一般经营项目:医药信息咨询;技术转让服务;医药中间体制造(化
学危险品除外);毛纺织品、羊绒产品、针织品、化学纤维、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
的制造、销售;电子产品、通讯及广播电视设备(不含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及
发射装臵)的销售;产业投资;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
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
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
务;园林绿化工程。(上述经营范围涉及专项审批的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5                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委托进行新疆爱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煤焦油加氢制柴油用催化剂及利用该催化剂制
                            备柴油的工艺”专利技术减值测试项目评估报告


    (二)产权持有者

     1、概况
     企业名称:新疆爱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号:652326050002619
     住所:阜康市天山街 78 号招商大厦四楼
     法定代表人姓名:常雁生
     注册资本:34000 万元
     实收资本:34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煤化工产品及技术的研发及生产;工业及生活污水
处理;煤化工催化剂产品的研发及生产;工程设计及工程总承包。生物医药开发研究;
技术传让;咨询服务(不含中介服务)。

     2、历史沿革
     新疆爱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8 年 6 月,是由太原天海恒达科技有限公
司、北京大河之洲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注册资本 100 万人民币,其中太原天
海恒达科技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 20 万元、北京大河之洲集团有限公司出人民币资 80
万元。
     2010 年 11 月,根据新疆爱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
定,新疆爱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 5000 万元,由北京大河之洲集团
有限公司缴足,增资后注册资本变更为 5100 万元,至此,北京大河之洲集团有限公司
出资 508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99.61%;太原天海恒达科技有限公司出资 20 万元,占
注册资本的 0.39%。
     2010 年 12 月,根据新疆爱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
定,新疆爱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 28900 万元,由太原天海恒达科
技有限公司、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缴足,其中:太原天海恒达科技有限公司以
知识产权“煤焦油加氢制柴油用催化剂及利用该催化剂制备柴油的工艺”专利技术出资
13900 万元,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 15000 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变
更为 34000 万元,至此,其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15000.00                  44.12
     2        太原天海恒达科技有限公司                  13920.00                  40.94



                                                6                  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委托进行新疆爱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煤焦油加氢制柴油用催化剂及利用该催化剂制
                            备柴油的工艺”专利技术减值测试项目评估报告


       3      北京大河之洲集团有限公司                   5080.00                  14.94
                     合      计                          34000.00                 100



     2011 年 12 月,根据新疆爱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
股东一致同意,太原天海恒达科技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 4050 万元股权、北京大河之洲
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 5080 万元股权转让给江苏四环投资有限公司。
     截至评估基准日,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15000.00                  44.12
       2      太原天海恒达科技有限公司                   9870                   29.03
       3      江苏四环投资有限公司                       9130                     26.85
                     合      计                         34000.00                  100


    (三)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除委托方外,无其他特定使用者,其他的报告使用者还包括按国家法律、法规规
定需报送的相关部门。


三、评估目的
       确定新疆爱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煤焦油加氢制柴油用催化剂及利用该催化剂
制备柴油的工艺”专利技术于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委托方拟进行减值测试提供参考意
见。


四、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为新疆爱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煤焦油加氢制柴油用催化
剂及利用该催化剂制备柴油的工艺”专利技术(共 1 项,指“煤焦油加氢制清洁燃料油”
项目的相关专利及其专有技术)。评估基准日该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为 110,075,144.47
元。委估资产主要情况如下:
     发明专利名称:煤焦油加氢制柴油用催化剂及利用该催化剂制备柴油的工艺
     发 明 人:王学军、王海存、温碧涛
     专 利 号:ZL 2005 1 0012554.4
     专利申请日:2005 年 5 月 25 日
     专利权申请人:太原市普容得科贸有限公司(现为太原天海恒达科技有限公司)
     专利权人:新疆爱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7                  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委托进行新疆爱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煤焦油加氢制柴油用催化剂及利用该催化剂制
                            备柴油的工艺”专利技术减值测试项目评估报告




    2010 年 10 月,太原天海恒达科技有限公司(原名太原市普容得科贸有限公司)
以该专利权出资 13,900 万元投入新疆爱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疆爱迪新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于 2011 年 1 月 26 日及时办理了专利权变更,专利权人变更为新疆爱迪新能
源科技有限公司。




                                                8                  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委托进行新疆爱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煤焦油加氢制柴油用催化剂及利用该催化剂制
                            备柴油的工艺”专利技术减值测试项目评估报告




     专利年费缴费信息如下:




      注:2013 年度专利年费缴纳记录已由委托方单独提供
     本发明为煤焦油加氢制柴油用催化剂及利用该催化剂制备柴油的工艺。煤焦油加
氢制柴油用催化剂,包括一级催化剂和二级催化剂,一级催化剂为加氢脱硫脱氮裂化
催化剂,二级催化剂为加氢深度脱芳催化剂。利用所述煤焦油加氢制柴油用催化剂制

                                                9                  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委托进行新疆爱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煤焦油加氢制柴油用催化剂及利用该催化剂制
                            备柴油的工艺”专利技术减值测试项目评估报告


备柴油的工艺包括煤焦油的常压蒸馏、燃料油的一级催化,燃料油的二级催化、气提、
分离;燃料油的一级催化所用的一级催化剂是上述的加氢脱硫脱氮裂化催化剂,燃料
油的二级催化所用的二级催化剂是上述的加氢深度脱芳催化剂。本发明大大提高了煤
焦油加氢制柴油用催化剂的耐温性能,使可利用的原料煤焦油的范围扩大,使柴油成
品中的芳烃含量降到最低,提高了十六烷值,使产品完全达到国家的柴油标准。
     截止评估基准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与本专利相对应的《20 万吨/年煤焦油加氢
制备清洁燃料油工业示范工程》正在建设中,工程建设由于种种原因已经延期,山东
齐鲁石化工程有限公司 2011 年 4 月出具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是假设企业能在 2014 年达
到生产负荷的 70%、2015 年达到生产负荷的 90%、2016 年及以后生产满负荷运行,
本次评估是在假设建设工程延期一年后,企业能于 2015 年达到生产负荷的 70%、2016
年达到生产负荷的 90%、2017 年及以后生产满负荷运行。至 2013 年度的专利年费均
已缴纳,专利未许可他人使用该项技术。
     北京湘资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 2010 年 9 月 21 日出具了湘资国际评字(2010)
第 011 号评估报告,对新疆爱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增资而涉及的太原天海恒达科
技有限公司“煤焦油加氢制清洁燃料油”项目的相关专利及其专有技术采用收益现值法
进行了评估,太原天海恒达科技有限公司“煤焦油加氢制清洁燃料油”项目的相关专利
及其专有技术于评估基准日 2010 年 6 月 30 日评估值为人民币 14298 万元。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 2013 年 3 月 12 日出具了天兴评报字(2013)
第 102 号评估报告,对新疆爱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煤焦油加氢制清洁燃料油”项目
的相关专利及其专有技术以减值测试为评估目的,采用收益现值法进行了评估, “煤
焦油加氢制清洁燃料油”项目的相关专利及其专有技术于评估基准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评估值为人民币 12095.99 万元。


五、价值类型和定义
     根据评估目的和采用的评估方法,本次评估价值类型为委估标的之市场价值,市
场价值是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
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六、评估基准日
     经协商确定本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为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该基准日是由资产评估委托方根据经济行为的需要综合考虑后确定的。


七、评估依据
(一)行为依据

                                               10                 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委托进行新疆爱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煤焦油加氢制柴油用催化剂及利用该催化剂制
                            备柴油的工艺”专利技术减值测试项目评估报告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签订的业务约定
书。
(二)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2.《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有关财务会计的法律、法规;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实施细则。
(三)准则依据
    1.《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
    2.《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
    3.《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
    4.《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
    5.《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
    6.《专利资产评估指导意见》;
    7.《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
    8.《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
 (四)产权依据
     1、相关专利权证明文件。
 (五)取价依据
    1.山东齐鲁石化工程有限公司 2011 年 4 月出具的可研性研究报告;
    2.委托方提供的有关未来五年的预测资料;
    3.《最新无形资产评估方法、技巧、参数及案例分析》;
    4.《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
    5.评估人员现场勘察收集的资料;
    6.评估人员收集的其他相关的评估资料。


八、评估方法
     对发明专利的评估方法通常包括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本次评估,由于相同
或类似发明专利的市场交易案例难以获得,不适合采用市场法;同时由于委估资产属
知识产权中的工业产权,与成本的对应性关系也不十分明显,故成本法的适用性也受
到限制;而根据委托方提供的可行性研究资料等资料,对未来拟应用该发明专利的途
径和方法,对其收益可以估测,再考虑到本次特定评估目的,因此本次评估选用了收
益法对委估的发明专利进行评估。
     收益现值法是从收益的角度,估算被评估资产未来预期收益现值,并用特定的折


                                               11                 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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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柴油的工艺”专利技术减值测试项目评估报告


现系数评估出发明专利价值的一种方法。本次评估中收益现值法的计算公式如下:

               n    Ai
       V 
              i  1 (1  R)
                            i


     i =1、2、3…N,i 为整数。
     V:委估发明专利评估价值
     Ai:未来第 i 期的预期收益
     R:折现率
     相关参数取数及评估计算过程简要说明如下:
     1)       i 为未来收益期限:
    通过对本次评估对象具体资料进行分析,确定以无形资产的经济寿命为收益期。
按照国内相关法律法规,自申请日起,发明专利法定保护期限为二十年,本次评估中
选取的未来收益期限为发明专利剩余法定保护年期,至 2025 年 5 月结束。
     2)A=预测期各年收益×分成率
     本次评估中,采用了销售收入分成法来确定委估无形资产的收益。计算公式为:
     各年度收益额 (税后)= 未来年度运用专利的产品销售收入 ×分成率 ×(1-所得
税税率)
     ① 未来年度运用专利的产品销售收入
     对未来年度运用专利的产品所实现的销售收入,主要根据山东齐鲁石化工程有限
公司 2011 年 4 月出具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本次评估是在假设建设工程延期一年后,
企业能于 2015 年达到生产负荷的 70%、2016 年达到生产负荷的 90%、2017 年及以后
生产满负荷运行。根据该可行性报告预计的产量、产品现行市场销售价格,基准日起
未来年度运用专利的产品可实现不含税销售收入如下表(单位:万元):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2017-2024每年        2025年1-5月
       0.00              85821.09           110341.41           122601.56           51803.98
     ② 专利技术分成率
     根据联合国贸易和发展组织对世界各国技术贸易合同的销售提成率的调查统计分
析结果,该分成率一般在产品销售价格的 0.5%—10%之间,其中石油化工业专利技术
分成率在 0.5%—2.0%。一般情况下,技术越先进、产销量或销售额越大,分成率越高,
反之就越低。
     近年来,Black-Scholes 期权定价模型被越来越多的应用到金融衍生产品和估值定
价模型中。在测算专利技术分成率时,我们也同样可以借鉴 BS 期权定价模型。根据
期权定价模型的原理,无形资产-技术类资产为企业带来的现金流现值应等于其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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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的交易价格。在股票交易市场中,技术资产的转让行为在理论上应该能够通过公
司股价的变动予以体现。但在现实经济环境中,信息不对称导致技术转让方通常比受
让方更能了解技术潜在的盈利能力,即技术受让方需通过种种外部信息加以分析判断
专利技术的受让价值,由此便产生了技术受让方对技术未来价格的“看涨”或“看跌”期
权。而根据 BS 期权定价模型中对“看涨”和“看跌”期权价值内涵的定义,我们可以推导
和延伸出测算技术资产分成率的公式如下:
      RR=PR*[N(σt0.5/2)-N(-σt0.5/2)]/[ert+ N(σt0.5/2)-N(-σt0.5/2)]
     其中: RR: 行业平均技术资产分成率
               PR: 技术资产所属行业平均毛利率
                 N: 标准正态分布
                 σ: 技术资产所属行业 beta 标准差平均值
                 T: 被评估专利资产剩余经济收益年限
                 r:    市场无风险利率
     被评估专利技术属于石油化工行业,根据 wind 资讯选取同行业上市公司 2011、
2012 年年报数据进行指标测算,该行业 2011 至 2012 的二年平均毛利率为 6.49%,行
业平均 beta 标准差为 0.5727,基准日市场无风险利率为 4.1%,被评估专利技术剩余经
济寿命为 11.42 年。根据上述公式算出技术资产所属行业平均分成率为 1.43%(税后)。
通过期权定价模型测算出的结果在调研数据上下限范围之内。
     故在本次评估中取分成率为 1.43%(税后)。
     3)R 为折现率=无风险报酬率+风险报酬率
     折现率,又称期望投资回报率,是基于收益法确定评估价值的重要参数。目前测
算无形资产折现率的基本方法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种:风险累加法、报酬率折算法、市
场法及统计分析法。实务中测算专利资产折现率时,通常采用风险累加法,就是无风
险报酬率加风险报酬率加通货膨胀率作为无形资产折现率。无风险报酬率与风险报酬
率一般采用两种思路来确定:一种思路是无风险报酬率采用政府所发行债券的利率,
也有相当一部分评估人员将银行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作为无风险报酬率来看待。至
于风险报酬率,主要是考虑无形资产的开发风险、产品市场风险、企业经营风险与财
务风险、行业风险等;另外一种思路是无风险报酬率采用行业平均的净资产收益率,
风险报酬率则是根据企业及无形资产特有的风险来计算,具体的风险报酬率一般根据
评估师的判断来确定。由于评估师专业能力及公开市场上资料获取能力的限制,对无
形资产特有的风险无法合理量化,故本次评估采用第一种思路。
     折现率 r = 无风险报酬率+风险报酬率
(一)无风险报酬率
     本次评估中无风险报酬率采用评估基准日国债到期收益率。经通过 WIND 资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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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将评估基准日距到期日 5 年以上的国债到期收益率平均值作为本次无风险报酬率。
经测算基准日无风险报酬率为 4.1%。
(二)风险报酬率
      专利权具有的风险主要包括:技术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资金风险及特别
风险等。技术风险指专利权作为一项新技术,相对于成熟的现有技术而言,具有将专
利权应用于生产实践中出现的额外风险,具体包括技术转化风险、技术替代风险、技
术专利风险及技术整合风险;市场风险是指专利实施方将技术投产后,所得产品投放
市场所面临的风险,由市场容量及市场竞争风险构成;资金风险是指技术在实施过程
中,因资金筹措及所需现金流量形成的风险;管理风险考虑的因素包括销售服务能力、
质量管理体系及企业经营管理能力,特别风险是针对企业特殊情形所估计的风险,如
本次委估的无形资产投入运用的时间仍靠估计,需考虑特别风险因素。本次评估风险
报酬率采用对各项风险因素打分估算各类风险报酬率,再进行累加后确定风险报酬率
为 18.45%
     经计算本次评估时所取无形资产收益折现率为 4.1%+18.45%=22.55%
     4)委估专利权价值
     根据上述预计收入、分成率、折现率、收益期,可得出委估专利权评估值为 5700
万元(取整)。


九、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及情况
    本公司接受资产评估委托后,选派资产评估人员,组成评估项目小组,于 2014 年
2 月 9 日开始评估前期准备工作,2014 月 2 月 10 日正式进驻企业,开始评估工作,2014
年 2 月 15 日完成现场工作,2014 年 4 月 5 日出具评估报告书,具体过程如下:
    (一)明确评估业务基本事项
    承接评估业务时,通过与委托方沟通、查阅资料或初步调查等方式,明确委托方
和产权持有者、评估报告使用者等相关当事方、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基本情况和评估
范围、价值类型、评估基准日、评估假设和限制条件等评估业务基本事项。
    (二)签订业务约定书
    根据评估业务具体情况,综合分析专业胜任能力和独立性,评价项目风险,确定
承接评估业务后,与委托方签订业务约定书。
    (三)编制资产评估计划
    根据所承接的具体资产评估项目情况,重点考虑资产评估目的、资产评估对象状
况,资产评估业务风险、资产评估项目的规模和复杂程度,评估对象的性质、行业特
点、发展趋势,资产评估项目所涉及资产的结构、类别、数量及分布状况,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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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柴油的工艺”专利技术减值测试项目评估报告


收集情况,资产评估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经验及专业、助理人员配备情况后编制合
理的资产评估计划,并根据执行资产评估业务过程中的具体情况及时修改、补充资产
评估计划。
    (四)现场调查
    对本次评估业务约定的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涉及的专利权采取复印核对发明专利
证书、发明专利申请材料,网络查询对比,了解专利技术目前生产产品状况、目前市
场及未来市场销售情况等。
    (五)收集资产评估资料
    通过对评估对象资料进行了解,收集与资产评估业务有关的评估对象资料及其他
资产评估资料,采取必要措施确信资料来源的可靠性,根据评估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
补充收集所需要的评估资料。
    (六)评定估算
    对所收集的资产评估资料进行充分分析,确定其可靠性、相关性、可比性,在此
基础上恰当选择资产评估方法并根据业务需要及时补充收集相关信息,根据评估准则
要求运用评估方法进行评估,形成初步评估结论,对信息资料、参数数量、质量和选
取的合理性等进行综合分析形成资产评估结论,再进行必要的内部复核工作。
    (七)编制和提交资产评估报告
     在执行必要的资产评估程序、形成资产评估结论后,按规范编制资产评估报告,
与委托方等进行必要的沟通,听取委托方对资产评估结论的反馈意见并引导委托方等
资产评估报告使用者等合理理解资产评估结论,以恰当的方式提交给委托方。


十、评估假设
    1.委估的新疆爱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专利技术能形成规模化生产,且其生产产
品能实现正常销售,并形成一个良好的经营态势;其对未来所做的收益预测能按期完
成;
    2.委估的新疆爱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专利技术在未来一定期间持续有效使用,
能及时投产并达到预测的产能;
    3.新疆爱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完全是遵守有关的法律和法规合法经营的;
    4.委托方提供的各项基础资料均真实可靠;
    5.新疆爱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遵循的国家和地方现行法律、法规、政策和经济
环境无重大改变;
    6.现行的信贷、利率、汇率及市场行情无重大变化;
    7.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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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柴油的工艺”专利技术减值测试项目评估报告


    8. 本次评估依据山东齐鲁石化工程有限公司 2011 年 4 月出具的《国家科技支撑计
划新疆爱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 万吨/年煤焦油加氢制备清洁燃料油工业示范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是真实、合理、完善的;
    9. 假设未来年度实现收入是均匀发生的,故折现时点在每期期中。
    若上述假设条件不成立将可能导致本次评估结论不成立。


十一、评估结论
     综上所述,我们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评估准则,本着独
立、客观、科学的工作原则,履行了资产评估法定的和必要的程序,采用收益法对江
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委估的专利技术于评估基准日的价值进行了评估,评估价值
为人民币 5700 万元(取整)。


十二、特别事项说明
     以下为在评估过程中已发现可能影响评估结论但非评估人员执业水平和能力所能
评定估算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本次评估是在山东齐鲁石化工程有限公司 2011 年 4 月出具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基础上进行的,如该可研报告中列示的数据与未来的投资规划及经营情况差异较大,
应调整本次评估结论;
     2、目前运用本次评估所涉专利生产的产品至今没有投产,尚处于前期建设阶段,
本次评估假设 2015 年达到生产负荷的 70%、2016 年达到生产负荷的 90%、2017 年及
以后生产满负荷运行,如实际生产负荷与评估假设生产负荷偏差过大,则本评估结论
不成立;
     3、评估报告中的业绩预测不能视为对企业未来经营成果的保证,本评估结论仅作
为减值测试的价值参考意见,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4、由于本次评估结论为委托方进行减值测试提供参考,评估中所涉及的相关资料
均由委托方盖章确认。


十三、评估报告使用限制
     1.评估报告只能用于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
     2.评估报告只能由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
     3.未征得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机构同意,评估报告的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
露于公开媒体,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4.本评估结论成立的基础为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格标准,按现行规定评估报告的
有效期为壹年(从评估基准日算起,自 2013 年 12 月 3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0 日)。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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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柴油的工艺”专利技术减值测试项目评估报告


日后资产数量发生变化或市场价格标准发生变化时,应按本评估报告中的程序及方法
进行相应调整甚至重新评估,请报告使用者关注本评估报告的适用性;
     5.本评估结论仅对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减值测试之经济行为有效。


十四、评估报告日
     评估报告日为 2014 年 4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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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柴油的工艺”专利技术减值测试项目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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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 江苏
                                                             二〇一四年四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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