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环生物:2014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2014-11-18
股 票 代 码 : 000518 股票简称:四环生物 公 告 编 号 : 临 -2014-43 号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2014 年 11 月 1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2014 年第二次
临时董事会会议,公司于 2014 年 11 月 12 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布了召开
董事会的通知。出席会议董事应到 6 名,实到 4 名,分别为程度胜、江永红、卢
青、徐小娟,董事孙国建先生因出差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江永红先生代为表
决。董事史兆俊先生未出席本次会议,也未委托他人代为表决。会议由江永红先
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以下
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江苏四环生物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江苏四环生物内幕信息知情人登
记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江永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公司董事长孙国建先生提请,公司提名委员会审
议同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决定聘任江永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到期日为 2017 年 1 月 2 日。
(江永红,男,1977 年出生,大学本科,毕业于南京化工大学工业分析专业,
曾在江阴制药厂工作,曾任四环生物质保部部长,2010 年 5 月至今任四环生物
董事,目前兼任江苏四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新疆爱迪新能源科技有限
公司董事。江永红先生与公司第一大股东广州盛景投资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截
止本次会议日,其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亦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认真审阅了江永红先生的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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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相关资料,认为其符合高管人员的任职资格和能力,未发现其中有《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况,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
解除的现象,聘任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同意公司聘任江永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
理。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11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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