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环生物: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委托贷款公告2015-03-05
股 票 代 码 : 000518 股票简称:四环生物 公 告 编 号 : 临 -2015-07 号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委托贷款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委托贷款情况概述
(1)2014 年 3 月,北京四环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发挥资金最大效用,通
过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新桥支行向江阴金瑞织染有限公司发放了委托贷款,金
额为 11,000 万元,委托贷款年利率为 7.02%,期限为 1 年(详见临-2014-08 号
公告)。上述委托贷款将于 2015 年 3 月 31 日到期,双方通过协商,公司同意对
该笔贷款续期,年利率为 7.02%,期限为 1 年,同时,江阴市新桥第一毛纺厂为
该笔贷款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此事项;本次委托贷款协议尚
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借款人、担保人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委托贷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1、名称:江阴金瑞织染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 江阴市新桥镇新杨路与博园路交界处
3、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 陶惠江
5、注册资本:11,005万美元
6、控股股东:依时有限公司Y.Z.I.T.Inc持股100%
7、实际控制人:吴秀丽
8、主营业务: 从事高档面料的织染及后整理加工。服装加工。
9、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金瑞织染总资产为 194,549.59 万元,净资产
为 117,657.81 万元,负债总额为 76,891.78 万元,公司 1-12 月份主营业务收入
为 134,273.28 万元,净利润为 7,165.36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金瑞织染总资产为 219,300.66 万元,净资产为 105,632.18 万元,
负债总额为 113,668.48 万元,公司 1-12 月份主营业务收入为 140,691.59 万元,
净利润为 7,974.37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股 票 代 码 : 000518 股票简称:四环生物 公 告 编 号 : 临 -2015-07 号
三、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江阴市新桥第一毛纺厂
2、注册地址:江阴市新桥镇郁桥村河北路88号
3、企业类型: 集体所有制
4、法定代表人:钱刚
5、注册资本:3662万元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江阴市新桥镇郁桥村村民委员会出资3662万元
7、主营业务:精纺毛纱、呢绒、坯布的制造、加工等。
8、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其总资产为 98,228.96 万元,净资产为 67,972.96
万元,负债总额为 30,256.00 万元,公司 1-12 月份主营业务收入为 90,267.42
万元,净利润为 3,884.31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其总资产为 101,200.87 万元,净资产为 62,381.26 万元,负债总额为 38,819.61
万元,公司 1-12 月份主营业务收入为 93,791.00 万元,净利润为 4,408.30 万元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四、委托贷款合同的主要内容
1、委托贷款金额:贷款金额为人民币11,000万元。
2、委托贷款期限:贷款期限为一年。
3、委托贷款利率:年利率7.02%。
4、生效条件:经双方当事人加盖公章及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
章,并且委托人按照本协议将委托资金如数存入受托人处账户后生效。
根据本公司的投资审批程序,协议签订后还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才正式生
效实施。
5、其他条款:如本公司需要使用该笔款项可提前一个月通知借款人,借款
人必须无条件提前归还。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北京四环运用自有资金发放委托贷款,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发挥资
金最大效用,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同时,借款人信誉良好,经营情况稳
定,且江阴市新桥第一毛纺厂提供了担保,该笔贷款风险较小并可控。
六、公司累积委托贷款情况
股 票 代 码 : 000518 股票简称:四环生物 公 告 编 号 : 临 -2015-07 号
在本次委托贷款业务发生前,公司累积对外委托贷款的余额为11,000万元。
七、独立董事意见
在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北京四环通过银行委托贷款给江阴
金瑞织染有限公司,可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时,借款人具有较强的偿债能
力,且江阴市新桥第一毛纺厂提供了担保,该委托贷款风险较小、可控。本次贷
款续期事项符合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同意该委托贷款续期。
特此公告。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3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