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518 股票简称:四环生物 公告编号:临-2015-89 号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大会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2月24日(星期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2月23日—2015年12月2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2月24日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2 月23日15:00至2015年12月24日15:00的任意时间。 召开地点:本公司会议室 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集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主持人:孙国建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2、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 22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412,765,19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 40.09%。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9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253,626,978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 24.6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3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数 159,138,21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 15.4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出席了会议,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 列席会议。 1 股票代码:000518 股票简称:四环生物 公告编号:临-2015-89 号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经逐项表决,表决情况如 下: 1、审议《关于公司出售其持有的新疆爱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 205,071,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 49.68%;反对股 207,616,495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 50.30%;弃权股 77,3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的 0.02%。表决结果同意票未达到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 上,该议案未通过。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 同 意 股205,071,400 股 ,占出 席 会议所 有 股东所 持 表决权 的 49.68% ;反 对股 133,867,928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32.43%;弃权股77,300股, 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2%。 2、审议《关于江阴四环投资有限公司出售其持有的新疆爱迪新能源科技有 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 205,047,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 49.68%;反对股 207,609,395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 50.30%;弃权股 108,8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的 0.02%。表决结果同意票未达到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 上,该议案未通过。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 同意股 205,047,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49.68%; 反对股 133,860,828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32.43%; 弃权股 108,8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2%。 3、审议《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 205,179,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 49.71%;反对股 207,261,895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 50.21%;弃权股 323,9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的 0.08%。表决结果同意票未达到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 2 股票代码:000518 股票简称:四环生物 公告编号:临-2015-89 号 上,该议案未通过。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 同意股 205,179,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49.71%; 反对股 133,513,328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32.35%; 弃权股 323,9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8%。 4、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许琦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 210,136,82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 50.91%;反对股 202,544,274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 49.07%;弃权股 84,1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的 0.02%。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 同意股 136,388,25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33.04%; 反对股 202,544,274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49.07%; 弃权股 84,1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2%。 5、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林梅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 209,454,43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 50.74%;反对股 202,552,774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 49.07%;弃权股 757,991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的 0.18%。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 同意股 135,705,86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32.88%; 反对股 202,552,774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49.07%; 弃权股 757,991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1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派出律师刘颖颖、聂梦龙对大会的 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出具了法律意 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 3 股票代码:000518 股票简称:四环生物 公告编号:临-2015-89 号 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2 月 24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