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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四环生物: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6-10-10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四环生物
股票代码:000518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微小企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院1号楼28层2806、2807号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院1号楼28层2806、2807号
联系电话:010-84986862




股份变动性质:增持




                签署日期:2016年9月30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简称“收购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简称“准则第 15 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
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
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 本报告
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上
市公司”、“四环生物”)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
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四环生物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及
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
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2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 6 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3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中作如下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小投       指    中微小企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四环生物、上市公司 指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书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准则 15 号                   指
                                   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说明: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本报告书中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微小企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 8 号院 1 号楼 28 层 2806、2807 号

    法定代表人:郭治鑫

    注册资本金:300000 万元

    注册号:110000017931285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经济贸易咨询;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
(1、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3、
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向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
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2014年9月24日至2034年9月23日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表

    姓名            职务           国籍            性别        境外居留权

   郭治鑫          董事长          中国             男               无

    李刚            董事           中国             男               无

   王珠林           董事           中国             男               无

   仝存来      董事、总经理        中国             男               无

   李京楠           董事           中国             女               无

   李晓杰           监事           中国             女               无

                                     5
    刘渊           监事          中国            男             无

    马彬           监事          中国            女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最近 5 年内未受过与证券市
场有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亦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事项。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
司已发行股份5%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有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
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6
                     第三节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中小投基于对市场的判断及自身经验,认可并看好四环生物的业务发展模式
及未来发展前景,希望通过此次股权增持,持有四环生物股份,获取上市公司股
权增值带来的收益。
     二、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处置已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

     中小投除本次股份增持外,暂未有明确的增持或减持计划,但不排除根据市

场机会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四环生物股票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

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签署日,中小投合计持有四环生物股份51,500,049股,占四环生物总
股本的5.00%。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中小投于2016年9月30日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四环生物股份110,000股,占四环生物
总股本的0.01%,增持均价7.88元。此次增持结束后,中小投累计持有四环生物股份
51,500,049股,占四环生物总股本的5.00%,为四环生物第二大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后,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中小投持股情况如下表:
                                                                                单位: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1         中微小企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1,500,049                5.0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单位:股
                                                     持有有限      持有无限售
序                                           持股比                             质押或冻结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售条件的      条件的股份
号                                           例(%)                            的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数量
         中微小企业投资集团股
1                               51,500,049      5.00    无         51,500,049      无
               份有限公司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
存在有权利限制的情况。




                                                8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未买卖上市公司四环生物的
股票。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
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二、查阅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1. 深圳证券交易所
2.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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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中微小企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中微小企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署日期: 2016年9月30日




                                  12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中微小企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日期:2016 年9月30日




                            13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江苏省


股票简称         四环生物                       股票代码           000518

                                                                   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 8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中微小企业投资集团股份有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
                                                                   号院 1 号楼 28 层 2806、
名称             限公司                         册地
                                                                   2807 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   增加 √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是   □        否     √
第一大股东                                      控制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    □        否 √
是否对境内、境   是    □      否 √           否拥有境内、外两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
外其他上市公司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 个以上上市公司的
                                                                   数
持股 5%以上                                    控制权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前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占 持股数量:51,390,049     持股比例:4.99%
上市公司已发行
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义 变动数量:110,000 ,变动比例:0.01%
务人拥有权益的
                变动后合计持股数量:51,500,049 , 变动比例:5.00%
股份数量及变动
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拟于未来 12 暂无明确计划。
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
前 6 个月是否在 是 □否 √
二级市场买卖该
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侵害上市   是   □        否 □
公司和股东权益
的问题
                                          14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   是   □        否 □
  未解除公司为其
                                          (如是,请注明具体事项)
  负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公
  司利益的其他情
  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
  否需取得批准及   是   □        否 □
  批准进展情况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
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中微小企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2016 年 9 月 30 日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