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环生物: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09-15
股票代码:000518 股票简称:四环生物 公告编号:临-2017-45 号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9月14日(星期四)下午14:30 时。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17年9月14日上午9:30到11:30,下午13:00到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9月13日15:00至
2017年9月14日15:00的任意时间。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江阴市滨江开发区滨江东路7号。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沈晓军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 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277,526,11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 26.96%。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97,881,177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 19.2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 79,644,9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 7.7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出席了会议,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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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经逐项表决,表决情况如
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 247,426,1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89.15%;反对股 30,100,0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85%;弃
权股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
同意股 144,472,67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52.06%;反对股
30,100,0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85%;弃权股 0 股, 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 247,426,1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89.15%;反对股 30,100,0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85%;弃
权股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
同意股 144,472,67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52.06%;反对股
30,100,0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85%;弃权股 0 股, 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派出律师刘颖颖、聂梦龙对大会的
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出具了法律意
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
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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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9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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