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环生物: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1-08-28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作为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环生物)独立董事,我们根据
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
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精神,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按实
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外担保。
二、公司 2021 年上半年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1、公司在报告期内无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占用
公司资金的情况;
2、公司在报告期内不存在为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垫支工
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也不存在为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
关联方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的情况。
独立董事: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徐小娟 刘卫 钱国双
2021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