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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四环生物:独立董事意见2021-12-15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2、经审阅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的个人履历等资料,认为公司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具备相应履行董事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
格不存在《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
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3、同意提名文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该事项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徐小娟                      刘卫                     钱国双


                                                     2021 年 1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