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航凤凰: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8-04-25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7 年,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法律法规,立足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忠实履行监
督职责。公司监事列席各次董事会,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
况;监督经营管理情况,开展各类专项监督检查;加强信息披露的监督,审查了
各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有效地发挥了监事会的作用。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次 6 监事会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1、2017 年 3 月 17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了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 2016 年度总经理工
作报告》、《公司 2016 年财务决算报告》、《公司关于 2016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
案》、《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 2017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议案》、《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聘请 2017 年度财
务报告审计与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2、2017 年 4 月 2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 2016 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追加审议议案》。
3、2017 年 4 月 2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
4、2017 年 8 月 29 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5、2017 年 10 月 3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
6、2017 年 12 月 31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应收*ST 重钢账款损失的议案》。
二、监事会工作情况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的决策程序、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公
司职务的情况进行了监督。我们认为: 2017 年公司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
各项决议,各项决策程序和决策事项合法;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运作规范,经营决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勤勉尽职,维护公司利益。我们没有发现上述人员有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股东权益、公司利益的行为。
2、财务检查情况
根据《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定期报告的有关要求,我们对公司编
制的季报、半年报、年报进行认真审核,未发现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我们认为公司遵循了《会计法》、《新企业会计准则》及财政部、中
国证监会的有关文件及规定的要求。公司能够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及时、准确、
真实、完整地披露公司经营、财务、投资等重大信息。
3、投资和资产处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和资产处置交易价格合理,未发现内幕交易、损害公
司利益和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4、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的规定,我们认为:2017 年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交易公平合
理,定价公允,无内幕交易,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权益和上市公司的的利益。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增强工作责任心,尽职尽责,与
董事会和全体股东一起共同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