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航凤凰:关于控股股东破产清算案法院指定管理人的公告2019-02-27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520 证券简称:长航凤凰 编号:2019-008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破产清算案法院指定管理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 年 2 月 26 日,本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天津顺航海运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天津顺航”)函件通知,天津顺航收到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9)
津 02 破 7 号决定书和公告,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天津金诺律师事务所
担任天津顺航海运有限公司管理人,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天津顺航海运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22 日以不能清偿到期债
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进行破产
清算。截止 2018 年 10 月 31 日,天津顺航账面资产 37.28 亿元,负债 38.24 亿
元,所有者权益-0.96 亿元。
2019 年 2 月 12 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天津顺航海运有
限公司破产清算案选任管理人的通知》,要求参加选任管理人的中介机构于 2019
年 2 月 19 日下午 17 时前报名,并向该院提交申报书及与申报书内容相对应的证
件、资料,详见公司 2019 年 2 月 12 日 2019-005 号公告。
2019 年 2 月 13 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9)津 02 破申 3 号民事
裁定书裁定受理了该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详见公司 2019 年 2 月 17 日 2019-006
号公告。
二、决定书和公告的主要内容
2019 年 2 月 25 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
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指定天津金诺律师事务所担任天津顺航海运有限公司
管理人,并于当日公告:天津顺航的债权人应自 2019 年 5 月 25 日前,向天津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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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管理人申报债权。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定于 2019 年 6 月 11 日 9 时在天津
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天津顺航共持有公司 181,015,974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为 17.89%,天津顺航进入破产程序,目前暂不会影响到公司的生产经营,
但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