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我们本着 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对公司担保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下属机构开展融资是日常经营所需,公司为此提 供担保,能保障其业务的稳定经营,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公司有能力对其经 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公司提供上述担保是较为安全且可行的。该担保符合相关 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公司提供担保。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再文 李秉祥 郭建恒 2021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