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航凤凰:长航凤凰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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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从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出发,依法独立行
使职权,忠实履行监督职责。公司监事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列席
各次董事会,参与过程监督,认真审议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等重
大决策事项,积极检查公司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完善与执行
情况,在维护公司利益、股东合法权益、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风
险监控、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 5 次监事会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1、2020 年 3 月 1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
2、2020 年 4 月 15 日,以视频方式(视同现场方式)召开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
工作报告》、《公司 2019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公司 2019 年财
务决算报告》、《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 2019 年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3、2020 年 4 月 2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4、2020 年 8 月 2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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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20 年 10 月 2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履行监督职能情况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公司
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策程序、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公司职务的情况进行了监督。我们认为: 2020
年公司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各项决策程序和决策事
项合法;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运作规范,经营决策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
务时勤勉尽职,维护公司利益。未发现以上人员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或损害股东权益、公司利益的行为。
2、财务检查情况
根据《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定期报告的有关要求,我们
对公司编制的季报、半年报、年报进行认真审核,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如下: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上述报告的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
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3、投资检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披露的对外投资及其进展情况,信息真实准确,
程序合法合规。公司在对外投资决策时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价格
及交易条件,对外投资事项对于公司长期经营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起
到了积极作用,未发现存在内幕交易以及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
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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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监事会全体成员就《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
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
规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
2021 年,公司监事会成员将持续加强自身学习、提升监督能力
和水平,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
有效地履行职责,与董事会和全体股东一起共同促进公司的规范运
行、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和保障公司、股东利益,实现公司经营管
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