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航凤凰:长航凤凰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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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股东
大会的各项决议,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开展了
各项工作,推动了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和公司各项业务的发展,积极有效地发挥
了监事会的作用。
一、2021 年公司监事会召开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 3 次监事会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1、2021 年 4 月 26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财务决算报告和 2021 年财务
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年
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
案》、《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
规则的议案》。
2、2021 年 8 月 1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3、2021 年 10 月 24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 2021 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监督意见
2021 年,公司监事会充分行使监督职能,对公司依法合规运作情况、财务
情况、财务情况、投资情况、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有效监督。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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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监事会成员依法出席或列席了公司所有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
情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等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
规范运作,科学决策,严格落实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履行职责过程中,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或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财务检查情况
根据《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定期报告的有关要求,我们对公司编
制的季报、半年报、年报进行认真审核,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如下:经审核,监事
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上述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
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投资检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披露的对外投资及其进展情况,信息真实准确,程序合法
合规。公司在对外投资决策时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价格及交易条件,对外投
资事项对于公司长期经营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起到了积极作用,未发现存在内幕
交易以及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行为。
4、关联交易情况
2021 年度,公司未发生需监事会审核的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5、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控制制度的规范和运行情
况进行了监督审查,认为:基于自身经营管理需要,适应监管规则,公司对整个
内控制度进行的修订,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自身经营管理需要及
战略发展,公司整体内部控制要素设计健全且运行良好,有效提高了公司经营效
率和效果,促进了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提交的《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2022 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2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忠实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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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监事会的职责,依法出席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及时督促公司重
大决策事项和各 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保
护股东、公司和员工等各 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围绕公司的经营、投资活动
开展监督。积极参与公司财务报表及中介机构的审计工作,跟踪审核并向股东大
会报告。
2022 年度,监事会将持续完善监督职责,积极有序开展其他各项监督工作,
充分发挥企业内部监督力量的作用,与监事会和全体股东一起共同促进公司的规
范运作,促使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切实担负起保护广大股东权益的责任。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3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