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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三年年度报告(要)1993-12-31  

						
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三年年度报告(要)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愿就本报告所载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共同及个别责任,并确信未遗漏任何重大事项,致使本报告内容有误导成份,本报告内容由本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

一、公司近三年财务指标

           指标           1993年  93/92  1992年   1991年 
 1营业收入(万元)         20411.56  +31% 15584.68 13009.73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20411.56  +31% 15584.68 13009.73
 2利润总额(万元)          5037.62 +110%  2396.35  1985.21
 3税后利润(万元)          4281.98 +133%  1838.18  1521.96
 4资产总额(万元)         47959.51 +103% 23650.43  4935.94
 5股东权益(万元)         39431.89 +119% 18005.09  2181.20
 6每股净资产(元)             4.78  3.45     1.57         
 7每股收益①(元)             0.52  0.35     1.09         
 每股收益②(元)              0.66                        
 8每股红利(元)               0.23     -        -         
 9股东权益比率(%)              82    76       44         
 10净资产收益率(%)             15    18       70         
注:1993年末总股本82,494,769股,每股收益①按年末总股本计算,每股收益②按加权平均股本计算。
二、年度分配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1994年2月16日研究决定,1993年度的分红送股方案为“每10股送5股,同时每10股派送2.00人民币现金股息”,该方案提交给3月26日召开的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三、业务回顾
   1993年,本公司以股份制改造为动力,大力推进转换企业经营管理机制的改革。以提高服务质量和经济效益为中心,促进主营业务和多元化经营的发展,经营业绩创历史最好水平。主营业务收入完成20.412万元,比上年增长31%;利润总额完成5027.6万元,比上年增长110.2%;营业利润率24.68%,比上年增长60%,在主营业务收入中,客房收入比上年增加了43.26%,餐饮收入增加了22%;在服务质量综合指标方面,为客人服务兑现率98.7%,宾客满意率97.6%。公司行业地位稳定提高,继在1992年营业收入居全国涉外旅游酒店的第六位,1993年居全国旅游酒店百强企业的第六位。
    1993年,本公司完成了股份制改组的工作。本公司是以原国有企业广州东方宾馆为基础,由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作发起人,经广州市体改委1992年12月批准设立,正式成立日为1993年1月,募集内部职工股928万股,每股发行价格3.79元,公司设立时总股本为6149万股。本公司发行社会公众股的申请经广州市人民政府1993年7月13日批准,并于1993年9月11日获中国证监会复审批准,1993年10月按每股面值1元,溢价6.28元发行社会公众股2100万股,其后于1993年11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首日开盘价15.00元,12月31日收盘价12.90元,年内最高价15.85元(11月22日),年内最低价12.00元(11月24日),报告年度内交易天数32天,全年成交量2783.1万股,全年成交金额39961.9万元。
    本公司主营业务为旅馆业,客户和餐厅的收入占总收入的89.4%,其中客房收入占51.3%,多渠道、高档次和稳定的商务、旅游客源为主营业的增长提供了有利的条件。1993年的利润基本全为旅游业所创,全年获外汇额度调剂收益1963万元人民币均为旅馆业外汇收入所形成。本质上是主营业务收入的组成部分。本公司投资的实业项目均为始创或筹建阶段,故1993年末未有显示投资收益。
    本公司实现利润总额5037.6万元,为1993年盈利预测数4501万元的111.92%。
    本公司实际募集资金16141万元(包括募集内部职工股资金3520万元),按招股说明书确定的项目,正积极开展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如下:
    1、关于投资9200万元对东方宾馆更新改造
    (1)计划投资3000万元兴建新大堂。该项已完成土建和装饰工程的设计,现待有关部门审批后即可动工,已向设计单位支付首期设计费64万元。
    (2)1993年下半年秋季交易会后对100多间客户和总统副房等进行了装修改造,支付500万元,除此,还动用690万元完成配电增容、污水处理工程等。
    已实施的项目进度用款1254万元,另对有关基建项目存入建设资金613万元。
    2、关于投资3300万元与广州市东方游乐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合经营广州市金龙酒店。已于1993年12月首期投入750万元,进入筹建阶段,其余将于1994年按规划进度投入。
    3、关于投资1100万元与香港欣达投资有限公司合资经营广州东达饮食美容有限公司。由于港方在国内的重大发展项目而资金不足。经协商,在未有造成本公司实际利益损失前提下一致取消该项合营意向,已由本公司于1993年11月10日上报审批机关撤销了该合营公司的立项。由于该项目尚无发生实质性投资行为。故其变更并未构成对本公司实质性利益的损害。其后,本公司继而与美国祥贵集团公司于1993年12月6日签订了合资经营“广州东方祥贵饮食美容有限公司”合同,并于12月31日获广州市政府外经贸穗府字(1993)1364号批准证书批准设立,该项目进入筹建阶段,在该合营公司中,本公司仍出资1100万元,占权益40%。
    4、关于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354万元。
    本公司1993年8月11日与广州市国土局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应缴纳土地出让金3363万元,首期已于1993年8月11日缴付1009万元,1993年12月23日缴纳第二期1009万元,第三期1345万元将于1994年6月30日前缴付。
    5、关于1993年3月投资200万元参股发起设立“广州市商业进出口贸易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占该公司权益16%,该公司当年可分配利润为158.9万元,本公司可分得股利15.7万元,由于该项决议在1994年作出,故未列入1993年投资收益。
    6、于1993年12月向广州保税区瑞丰实业有限公司投资200万元,占该公司权益20%。
四、截止1993年12月31日股本及股东持股情况
1、股本结构:
    总股本8249万,其中:国家股1847万,占22.39%,国有法人股3375万,占40.91%,社会公众股2100万,占25.45%,内部职工股928万,占11.25%。
2、持有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股票1%以上的大股东: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
 广州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国家股) 18,466,605     22.39
 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国有法人股)   33,748,164     40.91
五、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本公司1993年1月14日成立以来,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对本公司股票持股数与上市公告书相同,无发生变动。
六、重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任何诉讼事项。
本公司原与香港欣达投资有限公司合资经营“广州东达饮食美容有限公司”。变更为与美国祥贵集团公司合资经营“广州东方祥贵饮食美食美容有限公司”(见本报告业务回顾对募集资金运用的说明)。
七、本公司的关联企业

            关联企业名称                  注册地                         主营业务                             本公司权益            权益
 1、广州商业进出口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商业、对外贸易饮食服务业、仓储、物资供销                   200万元(200万股)  16%
 2、广州保税区瑞丰实业有限公司     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商业、对外贸易保税仓储、房地产开发、广告业                          200万元  20%
 3、广州市金东酒店                 广州市               旅馆业                                     3300万元(1993.12投入首期750万元)  75%
本公司无子公司。
八、业务展望
1、抓好主营业务经营。1994年主营业务收入计划25000万元,比1993年增长22.48%,实现利润6200万元,比1993年增长23%。积极开展短期投资活动。充分利用资金,增进更大收益。
2、除了继续完成招股书确定的项目外,即将在新年度开辟新的投资项目: 
    (1)投资285万元,参与发起设立“深圳商业广播股份有限公司”,享有权益5%。
    (2)投资1470万元,向“广州世界大观园股份有限公司”参股,享有权益2.61%,并在该项目地域开展本公司多元业务。
    (3)斥资2200万元,向“惠州国贸工程开发总公司”及其开发建设中的“惠州国际贸易中心”持股投资,享有权益20%,开展异地房地产开发业务,同时展开本公司的连销业务。
    (4)将拟租赁资产经营为前导,在肇庆市发展本公司之全资酒店,同时在该地区开展本公司之连销业务,初拟独立投资2200万元。
3、根据公司1994年度的业务发展规划,1994年度的预测税后利润为5270万元,已经由羊城会计师事务所签证。
九、其它事项
1、公司基本资料
    (一)公司正式名称:
    中文: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GUANGZHOU DONGFANG HOTEL CO.,LTD.
    (二)公司总部所在地:
    广州市流花路120号东方宾馆内,邮政编码:510016
    电话:6669900转,  传真:6662775
    (三)公司首次注册日期、地点:
    于1993年1月14日在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
    (四)报告期内变更注册情况:
    1993年11月4日变更资本注册登记。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8249万元。
    (五)本公司工商登记号码:19048408-4
    (六)税务登记号码:国税粤字440101521300401(01)
    (七)本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股票简称和编号:“穗东方A”、0524。
    (八)公司股票主承销机构:广州证券公司。
    (九)公司未上市股票的托管机构:南方证券登记公司。
    (十)公司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
    羊城会计师事务所
    广州市大德路189号 , 电话:(020)3331225
    注册会计师:陈雄溢  杜坤仪
    (十一)公司委托的律师事务所:
    广州市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
    广州市东风中路503号东建大厦5楼。
    电话:(020)3350001
    律师:马辉、章震亚
    (十二)公司负责信息披露事务人员:
    邓贤新、陈聪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流花路120号)。
    电话:(020)6669900-3102
    传真:(020)6662775
    邮政编码:510016
    股东接待日期:每月廿八日,逢星期日顺延一天。
2、公司资料备于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内。
    查阅方式可电话或来人查阅。
    查阅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联系地址:广州市流花路120号。
    邮政编码:510016
    电话:(020)6669900-7880 , 联系人:黄建中
十、经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羊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经注册会计师签证的溢利预测表。
    经羊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本公司1993年财务报告、会计报表及会计报表附注说明已分别于1994年3月13日和1994年3月12日在《广州日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此次仅刊登经注册会计师签证的本公司1994年盈利预测表。

                                                  羊城会计师事务所

(94)羊专审字第19号
关于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四年度盈利预测的函
    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审阅了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四年(但未计非常性项目)的年度盈利预测(贵公司对此需承担全部责任)所依据的会计政策及计算方法。该预测是贵公司根据一九九三年实际盈利水平和今后发展规划以及市场趋向等因素而确定的。
    我们认为,就会计政策和计算方法及在所有重要方面与贵公司通常采用的会计政策一致,对贵公司的盈利预测的审核基于以下各项假设,若以下假设均能实现,该盈利预测是可行的。
    假设:
    1、该股份公司所遵循的我国法律法规、政策等没有重大变化;
    2、该股份公司所在的广州市社会经济环境尤其是广州市旅游酒店业市场没有特发性重大变化;
    3、现行的信贷、利率、税率、汇率在正常范围内变动;
    4、没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影响。
    附件: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经审核的一九九四年度盈利预测表及说明。

                                                  羊城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陈雄溢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杜坤仪
                                                一九九四年二月二十一日

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四年盈利预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一九九四年 一九九三年  ±%
 一、营业收入        25,000     20,411 22.5
 其中:客户收入       13,887     10,470   33
 餐厅收入             9,500      8,623   10
 其他                 1,613      1,313   23
 二、减:营业成本      3,250      2,897   12
 销售费用             8,681      8,223  5.6
 管理费用             5,889      5,842     
 财务费用              -520     -2,639     
 营业税金及附加       1,500      1,035   45
 三、营业利润         6,200      5,053   23
 加:投资收益              /          /     
 营业外收支净额           -        -15     
 四、利润总额         6,200      5,038 23.1
 五、税后利润         5,270      4,282 23.1
按董事会提交股东会1993年分红送股方案,调整后总股本12374万股,按所得税率仍为15%,预测1994年每股税后盈利0.43元。

                                            中国注册会计师  陈雄溢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杜坤仪
                                            一九九四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