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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度报告摘要1998-05-26  

						        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度报告摘要

    一、公司简况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GUANGZH0U DONGFANG HOTEL CO.,LTD
    公司住所地址:广州流花路120号
    公司办公地址:广州市流花路120号
    邮政编码:510016
    公司法定代表人:龙丕泉
    公司信息披露人:陈聪
    公司联系电话:(020)86662791、86669900-3103
    传真:(020)86669900-3102
    公司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股票简称:东方宾馆
    公司股票代码:0524
    二、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一)1997年度利润总额及构成(单位:人民币元)
    利润总额:          81981388.96
    其中:主营业务利润  73587555.17
    投资收益             7277960.55
    营业外收支净额       1115873.24
    (二)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指标项目                    1997年    1996年      1995年
主营业务收入(元)      260275582    195284289    256500499
净利润(元)             70436779     53861561     56689105
总资产(元)            860748929    564706243    534224720
股东权益(元)          702220817    492727844    438858123
每股收益(元)               0.26        0.33          0.38
每股净资产(元)             2.60        3.01          2.69
净资产收益率(%)          10.03       10.93         13.01
调整后每股净资产(元)       2.41        2.73          2.55
    以上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
    每股收益=净利润/年度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每股净资产=年末股东权益/年度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年度末股东权益乘100%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年末股东权益-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待摊费用-待处理财产净损失-递延资产)/年度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注1:按加权平均计算本年度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1997年
加权计算每股收益(元)          0.30
加权计算每股净资产(元)        2.99
加权计算净资产收益率(%)     11.79
加权计算调整后每股净资产(元)  2.77
    加权平均后的股本=(年初股本乘4+配股后股本乘8)乘转增股本  扩张比例1.3/12
    加权平均每股收益=净利润/加权平均股本
    加权平均每股净资产=年末股东权益/加权平均股本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期初股东权益+期末股东权益)/2]乘100%
    调整后的加权平均每股净资产=(年末股东权益-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待摊费用-待处理财产净损失-递延资产)/加权平均股本
    (三)报告期内股东权益变动情况(单位:元)
项目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其中:公益金  未分配利润  合计
期初数  
163339641  203808533  78985657  23030926  46594013  492727844
本期增加  
106334103  162372927  21131034  7043678   70436779  360274843
本期减少 
            62232400                      88549470  150781870
期末数  
269673744  303949060  100116691  30074604  28481322  702220817
    注:股东权益变动原因:
    1、本公司于1997年4月份实施配股,以1996年末总股本,按10:2.7比例配股,增加股本44101703元,并于1997年6月份实施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以配股后总股本,按10:3比例转增股本,增加股本62232400元。
    2、本年资本公积金的增加,主要是1997年4月份实施配股时,配股价4.80元超出面值的溢价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增加162372927元和1997  年6月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62232400元而减少所致。
    3、本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7043678元;提取法定公益金7043678元;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7043678元。
    4、本年度净利润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公益金和任意公积金,  加上上年度未分配利润后,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95899758元,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997年末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红利2.50元(含税),共派现金67418436元,公司财务报表按有关要求,已进行了财务处理。
    三、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1、股本结构情况                          数量单位:股
股份类别 期初数      本次变动增减(+,-)           期末数
                    配股      公积金转股    小计
一、尚未流通股份
发起人股份  
      103385240  27914015     39389775    67303790  170689030
其中:
国家持有股份 
       36563876        0      10969162    10969162   47533038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66821364  27914015     28420613    56334628  123155992
尚未流通股份合计 
      103385240  27914015     39389775    57303790  170689030
二、已流通股份
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59954401  16187688     22842625    39030313   98984714
其中:高管人员持股  
         68904      18599        26250       44849     113753
已流通股份合计
      59954401   16187688     22842625    39030313   98984714
三、股份总数 
     163339641   44101703     62232400    106334103  269673744
    2、股东数量
    截止1997年12月31日,公司股东公司股东总人数78771人,其中:
    国家股东(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            1人
    发起人法人股东(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有限公司)1人
    社会公众股东                            78759人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股东                10人
    3、本公司前10名最大股东持股情况:(截止1997年12月31日)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  持股比例    增减变动量
(1)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有限公司  123155992  45.67%    67303790
(2)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         47533038  17.63%    10969162
(3)王敏薇                         465872   0.17%
(4)太原北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452400   0.16%
(5)傅茂方                         427457   0.16%
(6)北京锦绣大地美食娱乐城         410000   0.15%
(7)金毅                           220000   0.08%
(8)青海新兴                       216000   0.08%
(9)欧亮                           180000   0.07%
(10)胡英来                        130000   0.05%
    注:A、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5.67%,年初持股数66821364股,年末持股数123155992股,本年度内增加股份56334628股,其持股变动为认购公司配股和受让国家股东转让的配股权,以及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致。
    B、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是代表国家持有公司的股份,持有的股  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7.63%,年初持股数36563876股,年末持股数47533038股,本年度内增加股份10969162股,其持股变动为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致。
    C、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广州东方酒店集团有限公司为第二大股东广  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4、持有10%以上法人股东简介    
    公司名称: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龙丕泉
    经营范围:旅馆业、旅游业、国内商业及物资供销业。文化娱乐服务,出租汽车营运、汽车修理。室内装修。服务加工。提供酒店业务咨询和酒店经营管理服务等。
    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没有任何质押。
    5、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
    (截至1997年12月31日)
姓名    现任职务          年初持股数 年末持股数  年度增减量
                                                  (+-)
龙丕泉  董事长              7975        13166      5191                  
麦鉴钊  副董事长、总经理    6380        10532      4152
谭伟企  董事、副总经理      6380        10532      4152
龚其坚  董事、副总经理      6380        10532      4152
谭义庆  董事、副总经理      6380        10532      4152
陈勤业  董事、副总经理      9570        15798      6228
俞长嘉  董事、副总经理        0            0          0
梁浩芹  董事、副总经理        0            0          0  
邹声灵  董事、工会主席     12760        21066      8306 
田志能  董事、财务经理      1595         2632      1037
周锐钊  监事会主席          6380        10532      4152
张葆红  监事                   0            0         0
金基凤  监事                5104         8426      3322
合计                       68904       113748     44844
    注:公司董事、监事本年度内持股变动,均为公司配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致。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年度进行了增资配股,配股工作按计划于4月份完成,配售  新股44101703股,实际募集资金2.06亿元。
    (一)计划投资项目与实际投资项目比较
    公司在配股说明书所承诺投资项目与实际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承诺投资项目    承诺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金额
              (万元)    (万元)
1、收购东方酒店集团  11000  收购东方酒店集团有    9380
  有限公司经营性房产          限公司经营性房产
2、海南三亚东方宾馆   9600   尚未投资              0
    (二)实际投资项目情况
    1、收购东方酒店集团有限公司的物业资产
    交易双方于1997年6月13日签订了建筑面积为2.75万平方米的七份  房地产买卖契约,并经广州市房地产交易所监证,交易总额8941万元;同时,通过广州产权交易中心完成对五宗非房地类建及设施的收购,交易总价565万元,两项收购总额为9506.56万元,连同交易应缴纳的税费,本公司在这次收购使用资金共达9827.08万元。本公司已于1996年12  月经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已收购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有限公司的房产2.07万平米,收购总值6742万元。两次收购的房地产建筑物共计4.82万平方米,资金运用总额16248万元,其中,运用本次募集资金9380万元。  收购房屋产权的有关更名手续报告期内还在办办理中,至此,公司尚有部分资产未进行收购,主要是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有限公司出租场地的承租方改建后的新增场地约9000平方米,尚未办理资产的完工验收和《房地产证》,致使公司在本年度内无法对该批资产进行收购,预计在1998年度内可完成全部资产收购计划,计划用于该项目的募集资金剩余部分,已在银行办理定期存款业务。
    2、实际投资项目的收益情况
    根据交易双方签订的《资产转让合同》和《资产转让补充合同》的规定,以及广州市国有资产管理局穗国资二函(1997)03号《关于资产转让补充合同有关收益归属问题的批复》批准,公司通过两资产收购,继承了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有限公司与广州市华隆兆业投资发展公司1997年6月14日共同签署的经营场地《租赁合同》,同时,使公司从1997年1月1日起获得出租场地的租金收入。本年度获得的租金收入为4089万元  ,与计划收益一致。
    (三)调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计划
    1、调整的项目
    公司原计划运用配股募集资金9600万元,控股投资海南三亚东方宾馆,现计划改作投资7000万元兴建东方宾馆地下停车场;投资2600万元对东方宾馆部分客房进行更新改造。
    未投入原计划项目的募集资金,公司在银行办理了定期存款业务。
    2、调整的原因
    因受近期东南亚金融风波的影响,海外入境游额人数大幅减少,支年在配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和谨慎的原则,对三亚市旅游市场的现状和发展趋势作了进一步详细的调查分析,据调查资料显示,1996年下半年至今,旅游酒店出了供过于求的局面,大部分酒店全年平均开房率普遍较低,预计在三年五年内该种状况将难以改变,若公司按原计划在该地区投资兴建酒店,短期内将难见效益,且势必严重影响公司资金的使用效果。
    同时,公司原计划以合作方式兴建东方宾馆地下停车场,解决东方宾馆停车难的老问题,因合作他方改变了合作条件而不能接受,而改为本公司自筹解决,经对项目的分析论证,投资兴建东方宾馆地下停车场  ,是完善东方宾馆综合配套服务设施的一项重要工程,它既能解决制约公司主营业发展的一大障碍,且项目亦能创造较好的经济效益,更对提高公司整体经营收益产生重要的作用。
    另公司1998年度将按照1994年制订的东方宾馆额房更新改造总体规划,急需资金实施第二步更新改造工程,东方宾馆客房的更新改造工程是以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的方式进行,公司在1994年至1996年上半年已完成了对东方宾馆约550间客房的更新改造,使公司近年的经济效益得到  了稳步增长。然而,东方宾馆还有过半数的额房尚未进行装修,由于使用时间较长,设施陈旧,造成该部分客房的出租价格较低,因此,直接影响了公司的整体经营收益。
    鉴于上述原因,在本报告期后,公司董事会于1998年2月18日召开  了二届十次会议,公司监事会亦于1998年2月19日召开了二届五次会议  ,两个会议一致通过,暂时放弃投资三亚东方宾馆项目的计划,将原计划投资该项目的募集资金,改作投资东方宾馆地下停车场和对东方宾馆部分额房更新改造。该议案提交于1998年4月18日召开公司1998年度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预计项目的进度与收益
    若公司调整部分配股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在1998年4月18日召开  的公司1998年度临时股东大会上获通过,东方宾馆地下停车场项目将于1998年5月动工兴建,预计在1999年2月起正式投入营运,预测投资收益率约10%;东方宾馆部分客房的装修工亦将于1998年5月开始,预计工期为3个月,改造后平均房价可望提高10%。
    五、重要事项
    (一)重大事件
    1.报告期内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情况简介
    A、股东大会情况
    本公司1996年度股东年会于1997年6月5日在公司法定住所广州市东方宾馆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年会的股东共17名,代表股份131377672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63.33%,符合法定要求。经股东大会审议和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批准《199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批准《199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批准《1996年度财务决算和199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同意根据大股东的提案,将1996年度利润预分配的方案修改为 :1996年净利润53861561元,在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5386156元,10%公益金5386156元和10%任意盈余公积5386156元之后,加年初末未分配利润8890920元,共计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46594013元,不作1996年  度的分配,全数作未分配利润转入1997年度一并分配。
    (5)通过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即按1997年4月份配股后总股份207441344股计算,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6)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因公司1997年4月份完成配股,公司总股本从163339641股增至207441344股,对公司章程的第三章第十五条和第十六条作注册资本和股份变动的修改。
    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于1997年6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和《信息时报》上同时刊登。
    本年度公司没有召开临时股东会议。
    B、董事会会议情况
    本报告年度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六次董事会会议。
    1997年1月6日在本公司本部召开了董事会二届四次会议,到会董事10名,会议审议通过了1996年度利润预分配方案。
    1997年4月28日在公司本部召开了董事会二届五次会议,到会董事9名,会议审议通过了《199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和《1996年度财务决算和199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并听取了关于1997年配股工作完成情况的报告。
    1997年5月30日在公司枯部召开了董事会二届六次会议,到会董事10名,会议审议通过了199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修正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方案。
    1997年8月11日在公司本部召开了董事会二届七次会议,到会董事11名,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1997年度中期报告和有关会计政策的调整。
    1997年9月19日在公司本部召开了董事会二届八次会议,到会董事9名,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与美国祥贵集团合资经营的东方祥贵饮食美容有限公司长期亏损及外方出资问题的处理方案。
    1997年12月10日在公司本部召开了董事会二届九次会议,到会董事10名,会议审议批准了公司董事邓贤新先生因个人工作单位变动原因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秘书职务的请求,同意邓贤新先生的董事会秘书离任自查报告。
    C、监事会会议情况
    本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三次监事会会议。
    1997年3月12日在公司本部召开了第一次监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199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997年7月24日在公司本部召开了第二次监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1997年度中期报告。
    1997年12月8日在公司本部召开了第三次监事会会议,会议通过了  促请公司董事会尽快解决公司大股东拖欠公司借款本息问题的决议。
    2.报告期内增资扩股事项简介
    根据1996年12月13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上[1997]3号文批准,公司于1997年4月实施增资配股,以1996年年末总股本按10:2.7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共配售新股4410.1703万股,此  次配股,国家股股东的配股权987.2247万股全额定向有偿向发起人法人股东转让。本次配股全部按计划完成,配股后的总股本为207441344万  股。本事项已于1997年7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  信息时报》上公告。
    根据1997年6月5日召开的股东年会决议,公司于1997年6月实施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1997年4月配股后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共转增股本6223.24万股,转增后的总股本为26967.3744  万股。本事项已于1997年7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  《信息时报》。
    3、报告期内发生的收购兼并、重大投资事项简介
    本报告期内,公司发生了收购东方酒店集团有限公司物业资产的事项(详见本报告重大关联交易事项部分)。
    4、公司注册地址、法定代表、董事、监事变动情况简介
    原公司董事邓贤新先生因个人工作单位变动原因,辞去公司董事之职务,补选公司董事一名的候选人名单将由公司董事会别行向股东大会提交。
    5、重大关联交易事项说明
    (1)本公司与法人股东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根据1996年12月13日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1997年配股说明书确定的配股募集资金用途,本公司于1997年6月实施了对公司大股东东方酒店  集团有限公司第二批资产的收购工作,本次收购的资产范围为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有限公司的经营房产及建筑物,其资产价工作,本次收购的资产范围为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有限公司的经营房产及建筑物,其资产价值经广州资产评估公司广资评字(96)第462号、第463号和第492号《  资产评估报告》评估,评估结果经广州市国有资产管理局[1996]国二确第19号、穗国二确[1997]第08号、每09号文确认后为本次收购的价格。1997年6月13日,经由广州市房产交易所监证,与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  有限公司签了(97)穗房买卖契约字第(2342)至(2347)和(1562)号共七份房地产买卖契约,交易房屋建筑面积27560.71平方米,交易总价8941.18万元。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有限公司已将上述交易的房屋移交给本公  司,本公司已按上述契约规定付清房屋介款给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有限公司。根据1994年4月30日广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  次会议通过的《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广州市政府穗[1995]139  号《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及其《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本公司对于收购房屋中的东方宾馆东楼一至三层部分于1997年6月25日在广州市房地产租赁管理所办理了租凭变更登记手续,广  州市房地产租赁管理所同时颁布发了编号为(109701891)、(109701892)和(109701893)的《房屋租赁证》。至此,本公司已取得该出租房屋的  租赁经营权。原预计本次及1996年12月收购的房屋产权更名手续于1997年12月31日前完成,但由于公司一直在争取市政府有关土地价格的优惠政策,故在报告期内土地出让手续尚未办妥,收购房屋产权的有关更名手续在办理中。此外,于1997年6月23日,交易双方根据《固定资产转  让合同》通过广州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完成了广资评字(96)第463号评估  报告的五宗非房产类建筑物及设施的交易,交易总价563.37万元,此次交易由广州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出具穗产交证字[1997]014号《产权交易  证书》。
    (2)本公司与以下关联方的有关交易
    A、向广州东方祥贵饮食美容有限公司提供有偿使用资金350万元人民币,并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收资金占用费。
    B、向广州君安礼仪服务有限公司提供有偿使用资金190.5万元人民币,并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收资金占用费。
    (注:该笔资金已于1998年1月份收回。)
    C、向广州增城东成日用化工有限公司提供有偿使用资金255.6万元人民币,并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收资金占用用费。
    6、重大诉讼事项说明
    a、本公司于1996年12月作原告对广州佳宁娜潮州酒楼有限公司拖  欠本公司水电费及资金占用费190.71万元之行为向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审理,于1997年12月20日作出出判决,被告广州佳宁娜潮州洒楼有限公司须支付水电费155万元及延期  付款赔偿金给原先。现被告提上出诉,其上诉早请法院正在审理中。
    b、本公司于1997年3月作原告对珠海健宝饮料有限公司广州经销公司无理拖欠本公司房租及利息67万元之行为向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审理,于1997年9月24日作出判决,  被告珠海健宝饮料有限公司广州经销公司须支付租金59万元及欠款期间利息给原先。该判决正在强制执行中。
    C、本公司于1997年3月作原告对美车太平洋T&W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广州办事处无理拖欠本公司房租及利息126万元之行为向广州市越秀区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广州越秀区人民法院审理,于1997年8月11日作  出判决,被告须支付租金及欠款期间利息126万元给原告。该判决正在  强制执行中。
    7、其他重大事件
    截至1997年12月31日止,公司为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有限公司4000万元人民币银行借款提供担保。
    (二)1997年度利润预分配方案
    本公司1997年度实现净利润70436779.03元,按10%提取法定公积金7043677.70,按10%提取公益金7043677.90元,按10%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7043677.90元,加上上年度结转未分配利润46594013.05元,可供股 东分配利润为95899758.38元,本公司199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向全 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股利2.50元(含税),共派现金67148436元,余额28481322.38元结转下一年度分配。1998年度内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
    六、财务报告
    审计报告
    (98)羊查字第5071号
    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贵公司的委托,贵公司1997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及1997年度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财务状况变动表。这些会计报表由贵公司负责,我们的责任是对这些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的审计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进行的。在审计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
    我们认为,上述会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有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贵公司1997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1997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资金变动情况,会计处理方法的选用遵循了一费性原则。
    羊城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雄溢
    中国.广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余树旗
                            1998年4月22日
会计报表附注
    一、公司简介
    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于1993年1月14日经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成立,并 于1993年11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公司是一家五星级宾馆,经营范围包括:经营旅馆业;办公楼房出租;办公楼房出租;提供饮食服务;经营旅游业、文化娱乐服务;酒店业务咨询和酒店管理服务;汽车出租、汽车停放,附设商场、场地出租。利用自身灯箱发布国内外各类广告。公司本年度持续经营并继续营利,主要营业收入来源于经营旅馆业、办公楼房出租、提供饮食服务及场地出租。
    二、公司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
    1、执行的会计制度
    公司执行《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
    2、会计期间
    公司采用公历年为会计年度,即自每年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记帐原则和计价基础
    公司的会计核算按权责发生制原则,以实际成本计价。
    4、外币核算方法
    公司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外币业务按业务发生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币对人民币市场汇价中间价折合为人民币记帐,并将期末因记帐汇率与帐面汇率差异产生的汇兑损益列入财务费用。
    5、坏帐核算方法
    公司本年度由于应收帐款的大幅增加,坏帐核算方法由直接转销法改为备抵法,按期末应收帐款余额3%计提坏帐准备。
    6、存货核算方法
    存货采用永续盘存制,分类为原材料、物料用品及库存商品--酒水。存货购进的核算以实际成本计价,发出存货的成本核算分为:
    (1)原材料、物料用品按加权法核算;
    (2)餐历酒水按进价核算,楼面酒水按售价核算;
    (3)冲印中心材料按先进出法核算。
    7、长期投资核算方法
    (1)债券投资
    公司的债券投资按取得成本入帐,并按权责发生制及配比原则计算持有期间的应收利息。
    (2)其他投资
    公司的其他投资,对实际投资额占被投资单位资本总额20%以下(含20%),或实际投资占被投资单位资本部额20%以上,但由于时间较短,被投资单位尚未形成正常生产能力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实际投资额占被投资单位资本总额20%以上,且已开始正常生产经营的,采用权益  法核算。
    8、固定资产核算方法
    公司拥有的使且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人民币2000.00元以  上的劳动资料作为固定资产进行核算。固定资产是按有效凭证,以实际成本计价。固定资产折旧,预留5%-10%残值后,采用直线法计算,固定资产的分类及折旧年限如下:
类别                折旧年限    年折旧率        残值率
房屋及建筑物        10-45      2.11%-9.5%      5%-10%
机器设备             8-20      4.75%-11.88%      5%
交通运输工具         5-12      7.92%-19%         5%
家具设备                8       11.88%           5%
电器及影视设备       3-10      9.5%-31.67%       5%
文体娱乐设备           10        9.5%            5%
其他他设备           6-20      4.75%-15.83%      5%
    9、在建工程核算方法
    在建工程是按有效凭证,以实际成本计价,在建工程完工验收并交付使用时确认为固定资产。
    10、无形资产核算方法
    公司无形资产为土地使用费,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入帐,并按各项目的受益期平均摊销。
    12、收入确认原则
    公司在商品已经发出、服务已经提供,收到有关款项或取得收取款项的凭据时,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
    13、税项
    A、流转税 
    (1)营业税
项目                                          税率
旅业、场出租、餐饮、洗衣、影印、理发等收入  5%
礼宾车、康乐中心等收入    3%
桌球、日吧收入    10%
    (2)增值税
    印刷、花店、加工零批收入经广州市税务局第一分局核定,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税率为6%。
    (3)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是以营业税额和增值税额的7%和3%脏缴。
    (4)教育专项资金按营业税额和增值税额的4%计缴。
    B、所得税
    公司的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为应付税款法,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穗府函[1993]118号文同意及广州市财政局财工[1996]453号,广州市东宾馆股份有限公司按其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算缴纳所得税。
    C、房产税
    公司本年度增加物业场地租赁业务,出租物业场地的房产税按租金收入的12%计算缴纳。
    14、利润分配
    根据公司1998年4月3日董事会二届十一次会议决议,1997年度利润预分配方案为:按1997年度税后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提取10%的任意盈余公积、提取10%公益金,并按1997年12月31日总股本每10  股分配现金股利2.5元(含税)。
    三、报表编制说明
    由于公司1997年6月7日召开的股东大会批准的199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1997年1月6日公司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的1996年度利润预分配方案不一致,其差额已按经股东大会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调整批准当期未付利润及未分配利润项目的年初数。
    四、会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项目            1997.12.31        1996.12.31
现金            550459.25        113768.63
银行存款     158752574.74      41374845.88
其他货币资金   1186846.26        904551.44
合计         160489880.25      42393165.95
    期末余额比期初余额增加118096714.30元,主要是1997年4月配股  募集资金2.06亿元,1997年6月向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有限公司收购房  产物业支付0.95亿元后所余资金。
    2.短期投资
项目        1997.12.31      1996.12.31
股票投资     9916285.71     3512617.63
债券投资      578500.00      578500.00
其他投资    19450000.00    19400000.00
合计        29944785.71     2349117.63
    说明:(1)股票投资期末帐面价值及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1997年12  月31日收市价计算的市价如下:
股票名称    股票数量(股)  期末帐面余额    期末收市价
深南玻A         40047        469200.15      267914.43
小天鹅A        150000       4315010.43     3555000.00
民族集团        53200        549223.56      282528.00
唐钢股份        20000        271286.50      261000.00
湖北车桥        20000        262210.00      307000.00
一汽轿车       110000       1416017.71     1272700.00
欧亚集团       246233       2633337.36     1748254.30
合计                        9916285.71     7694396.73
    (2)其他投资余额19450000.00元,是向惠州国贸工程开发总公司投入资金累计数,投入时间为1994年9月至1997年10月,该投资除计算收  取资金占用费4105565.89元,暂无其他收益。
    3.应收帐款
帐龄            1997.12.31   1996.12.31
1年以内        40701013.38  5418615.02
1-2年            399331.50    38348.75
2-3年              7406.56
3年以上  
合计           41107751.44  5456963.77
    期末余额比期初余额增加35650787.67元,主要是本年度增加物业  场地出租业务,应收未收入广州市华隆兆业投资发展公司租金余额30934620.00元及延迟交付租金滞纳金2878273.14元。
    4.其他应收款
帐龄        1997.12.31      1996.12.31
1年以内    8886635.52      35727843.37
1-2年     15945500.04      11603758.77
2-3年      9382179.36       2039000.00
3年以上   15129253.12      13555869.83
合计      49343568.04      62926471.97
    说明:(1)股东单位欠款
    期末余额中,1年以内应收款项包括应收发起人股东广州市东方酒  店集团有限公司往来款3959260.98。
    (2)非关联往来款
    期末余额中,应收阳江国际大酒店项目借款本金10000000.00元利  息3747333.00元,款项于1993年12月15日借出,借款期至1996年12月15日,至1997年12月31日,应收、已收利息共计4427333.00元。
    5.存货
项目            1997.12.31    1996.12.31
原材料          420803.08    468700.90
库存商品一酒水  574157.39    570688.52
商品进销差价   -332428.2    -336007.50
低值易耗品     3625121.27   4676923.71
合计           4287653.47   5380305.63
    6.待摊费用
类别            1997.12.31  1996.12.31
装修工程支出    8896335.63  
下年度费用       454156.32    125642.16
合计            9350491.95    125642.16
    装修工程支出余额主要是1997年10月至12月发生的宾馆翻新、装修支出。
    7.长期投资
(1)项目      1997.12.31  1996.12.31
其他投资    74109728.29  69846914.71
(2)其他投资
被投资单位名称      投资期限    投资金额    占被投资单位  备注
                                            注册资本比例
广州商业进出口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无    2000000.00      11.429%
惠州国贸工程开发总公司 无   23000000.00          20%  
东方祥贵饮食美容有限公司  
                      十年   2504775.65          40%    (注1)
东方国际商贸有限公司  
                    二十年   4144770.00          35%     (注2)
瑞丰实业有限公司    二十年   2000000.00          20%  
增城市东成日用化工有限公司 
                    十五年   1341389.25          49%    (注3)
广州华南通信投资有限公司 
                       无   10000000.00          10%  
广州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四十年  11501329.85          40%   (注4)
广州联合交易股份有限公司 
                      无     1000000.00           1%  
广州君安礼仪服务有限公司 
                   十五年     832463.54           40%  (注5)
广州世界大观园股份有限公司  
                      无    15785000.00        3.948%  
合计                        74109728.29
    注1:实际投资金额为9698895.43元,该公司经营亏损,采用权益  法进行核算,本期调减长期投资2432539.23元历年累计调减少期投资7194119.78元。
    注2:该项目拟停办,至期末无投资收益。
    注3:实际投资金额5096000.00元,该经营亏损,采用权益法进行  核算。本期调减长期投资816463.6元,历年累计调减长期投资3754610.75元。
    注4:实际投资金额为4000000.00元,该公司经营盈利,采用权益  法进行核算,本期增加长期投资6416406.45元,累计增加长期投资7501329.85元。
    注5:实际投资金额为800000.00元,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上期调整减长期投资82946.18元,本期调长期投资115409.72元。
    8.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
项目       期初价值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价值
原值    
房屋及建筑物  
        323062451.82  112838724.73   886759.23  431014417.32
机器设备    
         66426107.61    2585119.17  4241303.44   64769923.34
交通运输工具  
         16517958.69                 603865.23   15914093.46
家具设备  6051075.07     312975.04   145110.00    6218940.11
电器及影响设备 
          4744483.20      31660.00     6000.00    4770143.30
文体娱乐设备 
          1378125.00                              1378125.00
其他      2407089.60     167000.00                2574089.60
合计    420587290.99  115935478.94  9883037.90  526639732.03
累计折旧
房屋及建筑物 
         79730270.00    9272090.10   109952.04   88892408.06
机器设备  
         34878857.40    3221404.13  3854698.38   34245563.15
交通运输工具
          7821551.91    1718636.30   398325.10    9141863.11
家具设备  2514672.80     558469.79   137048.58    2936094.01
电器及影视设备  
          2770779.74     711389.53     5700.00    3476469.27
文体娱乐设备  
          1267684.74      15590.64                1283275.38
其他      1348199.26     265753.34                1613952.60
合计    130332015.85   15763333.83  4505724.10  141589625.58
    说明:1.房屋及建筑物本期增加数主要是向发起人股东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有限公司购买房产物业价款及税费93328184.02元及购买办事 处办公用房14510540.71元。
    2.机器设备本期增加数中包括从在建工程转入的配电线转入的配电线路工程221406.12元及保安电视系统1057016.00元。
    9.在建工程
工程名称      预算数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期末数    资金来源    
        工程进度
地下停车场            59376.02          59376.02     自有资金    
       小额勘探费
保安电视系统        1037016.00                       自有资金    
       转固定资产
配电线路工程         221406.12                       自有资金  
       转固定资产
电信系统工程  559万        5333133.12  5333133.12    自有资金  
       完工待转
宿舍工程     1386万       13844008.00 13844008.00    自有资金  
      完工待转
冷水机组     162万         1333450.00  1333450.00    自有资金  
      接近完工
合计              1317798.14  20510591.12  20569967.14
    10.无形资产
种类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转出 本期摊销  期末数
土地使用费  30240000.00  30166850.00  1588749.38  58818100.62
    11.递延资产
种类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摊销      期末数
西十楼工程   23638145.36              2626460.32  21011685.04
东西楼二次
装修费        5286439.64              5286439.64
春晖苑工程    3847500.00  780258.79    974256.00   3653502.79
司马涌浦疏费               57027.00                  57027.00
西八楼工程               3136000.00                3136000.00
合计         32772085.00 3973285.79   8887155.96  27858214.83
    12.其他应付款
    期末余额47459509.94元,无应付持本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  东单位款项。
    13.应付福利费
    期末余额2851551.21元,比期初余额12566266.88元减少9714715.67元,主要是用于职工保险福利支出。
    14.未交税金
类别             1997.12.31    1996.12.31
营业税金及附加  2997656.11    2050759.54
增值税           202351.38       2360.74
企业所得税      5418402.76    -778501.39
房产税          6429614.95
契税            4704878.97    2022525.72
印花税                          33708.76
合计           19752904.17    3330853.37
    应交税金本年增加16432448.85元,主要是新增物业场地出租租金  收入增加企业所得税及收购房产物业增加房税和契税。
    15.预提费用
类别                    期末    期初          结存原因
国有资产有偿占用费  120706.65  219767.82  1997年第四季度占用费
    16.其他长期负债
    期末余额10609667.12元,是分期付款购买办事处办公用房的应付  购房款余额。
    18.资本公积
项目    
期初数            203808533.56
本期增加数        162372927.03
其中:股票溢介    162372927.03
法定财产评估增值
    其他    
本期减少数         62232400.00
期末数            303949060.59
    说明:1、经中国证监会证监上[1997]3号文批准,公司于1997年4  月配售新股44101703股,股票溢价167586471.40元,配股费用5213544.37元。
    2、根据公司1997年6月5日股东大会决议,于1997年6月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62232400股。
    19、盈余公积
项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数    本期减少数  期末数
法定盈余公积  20889938.64    7043677.90            27933616.54
公益金        23030926.18    7043677.90            30074604.08
任意盈余公积  35064792.50    7043677.90            42108470.40
合计          78985657.32   21131033.70           100116691.02
    20、利润分配
    1997年度税后净利润为人民币70436779.03元,年初未分配利润人 民币46594013.05元。本年度根据1998年4月3日董事会二届十一次会议  决议通过的1997年度利润预分配方案,按照1997年度税后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7043677.90元,提取10%的任意盈余公积7043677.90元,提取10%的公益金7043677.90元,分配现金股利67418436.00元。经上述分配后,年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8481322.38元。
    21.主营业务收入
项目          1997年度        1996年度  
客房收入    135568818.49    125202733.22
餐厅收入     54152981.83     47222123.92
租金收入     41377870.00
其他         29175912.38     22859432.44
合计        260275582.70    195284289.58
    本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加主要是新增场地出租业务取得租金收入:以及“东方时代广场”项目竣工交付使用,公司正常经营增加客房、餐厅等收入。
    22.财务费用
类别            1997年度      1996年度
利息收入    -11668378.38    -18256880.36
加:利息支出   672650.61      1018531.86
汇兑收益       -70353.97     -6093621.95
加:汇兑损失   124738.04       121325.08
其他          2205260.79      2031968.26
合计         -8736082.91    -21178677.11
    财务费用本年度发生额比上年度增加12442594.20元,主要原因为 :1994年1月1日由于汇率并轨产生的汇兑收益17782957.35元,于1996  年度转销完毕,本年无该项收益:1996年12月向发起人股东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有限公司收购房屋建筑物67417524.00元,该收购全部是用广  州市东方酒店集团有限公司欠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的借款本息支付,本年度由于以上债权的减少而减少利息收入。
    23.投资收益:
项目    股票投资收益  债券投资收益  其他投资收益        合计
   成本法   权益法                成本法  权益法
短期投资
   2058508.67     75205.00               156000.00  2289713.67
长期投资
                  10863.02  1694570.28  3282813.58  4988246.88
合计    
   2058508.67     86068.02  1694570.28  3438813.58 72779650.55
    说明:按成本法计算的长期投资--其他投资收益中包括根据广州世界大观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取得的送股收益980000.00元。
    24.营业外收入
项目              1997年度      1996年度
补偿净收入        2501577.35    27670837.07
处理固定资产收益   220385.48        8923.50
其他               699276.61      503496.61
合计              3421239.44    28183257.18
    25.营业外支出
项目                    1997年度  1996年度
防洪维护费              470564.79  351785.58
旅游景点发展专用资金    780826.76  585852.86
处理固定资产损失        519867.08  114620.98
其他                    534107.57  524372.98
合计                   2305366.20 1576633.40
    五、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1.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主营业务    与本企业关系  
        经济性质或类型      法定代表人
广州市东方酒
店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市流花路120号  旅馆业行业管理  母公司
            国有独资            龙丕泉
    2.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的注册资本及其变化
企业名称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数
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有限公司
      456360000.00                  456360000.00
    3.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所持股份及其变化
企业名称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数
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有限公司 
       66821365.00    56334628.00          123155992.00
    4.不存在控制关系关联方关系的性质  
企业名称                                与本企业的关系
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贸易有限公司        与本企业同一母公司
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与本企业同一母公司
广州东方国际旅游有限公司              与本企业同一母公司
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装修工程有限公司    与本企业同一母公司
广州东方祥贵饮食美容有限公司          合营企业
增城市东城日用化工有限公司            合营企业
广州君安礼仪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合营企业
    5.采购货物本公司1997年度及1996年度向关联方采购货物有关明细资料如下:
    企业名称                          1997年度    1996年度
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贸易有限公司        222862.90  135573.69
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464000.00  738000.00
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装修工程有限公司   5370000.00 
    6.购买资产
    本公司1997年度及1996年度向关联方购买资产明细资产明细资产料如下:
    企业名称                  1997年度  1996年度
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有限公司  95065639.00  67417524.00
    本公司与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有限公司于1996年12月20日签订了《资产转让合同》,于1997年1月8日签订了《资产转让补充合同》。根据上述合同,本公司于1997年6月向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有限公司购买资 产95065639.00元,该交易签署了《房产交易契约》并经广州市房产交  易所监证登记,购买款项已于1997年4月支付完毕,房地产证正在办理  中。该项资产交易是按资产评估结果经广州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后的价格成交。有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已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价格暂估入帐。
    7.提供服务
    本公司1997年度及1996年度向关联方提供酒店服务明细资料如下:
    企业名称                1997年度  1996年度
广州东方国际旅游有限公司    2319158.04
    8.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
项目    1997.12.31  1996.12.31
其他应收款:
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有限公司  3959260.98  18320278.66
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贸易有限公司  968207.10  735141.18
广州东方祥贵饮食美容有限公司  7460041.74  6364865.40
增城市东城日用化工有限公司  3743449.88  3551673.20
广州君安礼仪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1905301.13  1905301.13
    六、承诺事项、或有事项
    1.承诺事项
    截至1997年12月31日止,公司为发起人股东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有限公司银行借款人民币4000万元提供担保。
    2.合并或分立
    公司在1997年度没有发生合并或分立的事项。
    七、其他事项
    1997年12月31日应收帐款余额中应收广州市华隆兆业投资发展公司租金30934620.00元及滞纳金2878273.14元,该应收帐项至1998年4月22日尚未收回,超出有关租赁合同约定的收款期限。
     八、其他事项
    1.公司于1996年12月对广州佳宁娜潮州酒楼有限公司拖欠公司水电费及资金占用费提出诉讼,经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判决,被诉讼人广州佳宁娜潮州酒楼有限公司须支付水电费1554169.62元及延期付款赔偿金,现被诉讼人提出上诉。
    2.公司于1993年3月对珠海健宝乐饮料有限公司拖欠房租及利息提  出诉讼,经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判决,被诉讼人珠海健宝乐饮料有限公司须支付租金591290.85元及欠款期间利息,现被诉讼人提出上诉。
    九、期后事项
    1.根据1998年2月18日广州市东方宾馆服务有限公司董事会二届十  次会议决议,公司1997年度配股募集资金中原计划投资海南省三亚东方宾馆项目的9600万元,改作投资7000万元兴建东方宾馆地下停车场、投资2600万元对东方宾馆336间客房进行更新改造。以上方案已于1998年4月18日经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公司于1998年4月20日与广州市国土局签署了穗国地出(1998)128与《广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30166850.00元。根据该合同,公司向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有限公司购入资  产(用地面积2086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8266.71平方米)的土地使用  权年限为40年。
    七、报告期后重要事项
    1、公司董事会于1998年2月18日召开了二届十次会议会议一至通过,暂时放弃投资三亚东方宾馆项目的计划,将原计划投资该项目的募集资金,改作投资东方宾馆地下停车场和对东方宾馆部分客房更新改造。该议案将提交于1998年4月18日召开的公司1998年度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有关召开1998年度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于1998年3月18日分别在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信息时报》上刊登。
    2、公司于1998年4月18日召开了199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讯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暂时放弃投资三亚东方宾馆项目计划,将原计划投资该项目的9600万元配股募集资金,改作投资7000万元兴建东方宾馆地下停车场和投资2600万元欢欣鼓舞东方宾馆部分客房进更新改造的议案。该决议公告已于4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  《信息时报》上刊登。
    3、公司于1998年4月20日与广州国土局签订了关于两次资产收购所涉及的2.086平方米土地的出让合同,并缴付了全部的土地出让金3016  万元,所缴付的土地出让金价格比原预计的每平方米土地出让金价格增加334.36元,预计1998年5月30日前可领取有关收购房屋资产的房地产 证.
    4、公司董事会于1998年4月21日召开了二届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1997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按年度税手利润70436779.03元 ,提取10%法定公益金7043677.90元,提取10%法定公益金7043677.90元,提取10%任意盈余公积金7043677.90元之后,加上年度结转未分配利 润46594013.05元,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95899758.38元,按1997年末总股份计算,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0元(含税),共计67418436元,余额28481322.38元结转下一年度分配。
    上述分配预案将提交1997年度股东年会审议。召开股东大会的日期将另行公告。
    八、备查文件
    1、董事长、总经理新笔签署的年度报告正本;
    2、董事长、财务部经理、会计主管新笔签署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3、羊城会计师事务所(98)羊查字第5071号对本公司1997年度的《  审计报告》原件;
    4、公司1997年度的《配股说明书》;
    5、经最近一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公司章程。

                                  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
                                        199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