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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1999年年度报告摘要2000-04-22  

						              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1999年年度报告摘要

  重要提示:本公司董事会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 应阅读年度报告。 羊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了有解释性说明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对相关事项亦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一、公司简介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GUANGZHOU DONGFANG HOTEL CO.,LTD
  公司法定代表人∶龙丕泉
  公司授权代表∶ 陈  聪
  联系地址∶广州市流花路120号3103房 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20)86669900~3103、86662791
  传    真:(020)86669900~3102
  电子信箱∶dfhotel@public.guangzhou.gd.cn
  公司注册地址:广州市流花路120号
  公司办公地址:广州市流花路120号
  邮政编码:510016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dongfanghotel-gz.com
  公司电子信箱∶dfhtlbc@public.guangzhou.gd.cn
  本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信息时报》
  刊登本公司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国际互联网网址
    :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证券部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股票简称∶东方宾馆
  公司股票代码∶0524
  二、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一) 本年度利润总额及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利润总额∶                                  28268073
  净 利 润:                                   2366780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23430093
  主营业务利润:                              170180816
  其他业务利润:                               /
  营业利润:                                  25311993
  投 资 收 益:                                3249288
  补 贴 收 入:                                 /
  营业外收支净额:                             -29320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354348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1191622
  注:扣除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涉及金额:(1) 股权转让收益20万元;(2)市财政局退防洪费3.8万元。
  (二)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指 标 项 目          
1999 年           1998 年             1997 年
           调 整 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1)主营业务收入            
206262491 245184713 245184713 260275582 260275582
  (2)净 利 润                 
 23667802  37440737  44038238  62747859  70436779
  (3)总 资 产                
770847349 788893137 803179559 853060010 860748929
  (4)股东权益                        
754579607 730911805 745198226 694531898 702220817
  (5)每股收益                     
     0.09      0.14      0.16      0.23      0.26
  (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             
     0.09      0.14      0.16      0.23      0.26
  (6)每股净资产              
     2.80      2.71      2.76      2.58      2.60
  (7)调整后每股净资产        
     2.42      2.45      2.47      2.39      2.41
  (8)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16    -0.006   -0.006
  (9)净资产收益率 (%)       
     3.14      5.12     5.91       9.03      10.03
  注 1:报告期内公司总股本无任何变动,故加权平均每股收益与每股收益相同;
  注 2:主要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
  每股收益 = 净利润 / 年度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每股净资产 = 年度末股东权益 / 年度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年度末股东权益-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净额-待摊费用- 待处理(流动、固定)资产净损失 - 开办费 -  长期待摊费用-住房周转金负数余额) / 年度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年度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净资产收益率 = 净利润 / 年度末股东权益 ×100%
  注 3:由于会计政策的变更, 根据财政部财会字(1999)35号文和49号文的有关规定, 公司采用了追溯调整法对以前年度的部分会计数据进行了调整, 变动前后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指 标 项 目               1998 年             1997 年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1) 坏账准备         12140338   2267268  4990354    123323
  (2)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3582554    /       2221889         
  (3) 长期投资跌价准备  2504776   2504776   /           
  (4) 盈余公积        105832529 109458705 97810015 100116691
  (5) 未分配利润       53051668  63711913 23099078  28481322
  (三)报告期内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股 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法定公益金  未分   股东权益合计
                              配利润
  期 初 数                                   269673744 
 302353865 105832529 33049786 53051668 730911805
  本期增加                                      /              
/           4733560   2366780  18934242 23667802
  本期减少               
  期 末 数                                   269673744 
302353865 110566089 35416566 71985910 754579607
  变动原因                              
        净利润提取  净利润提取 本年实现利润
  三、股东情况介绍
  1、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截至1999年12月31日,公司股东总人数64,429人,其中∶
  国家股东(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                     1人
  发起人法人股东(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有限公司)         1人
  社会公众股东                                  64,419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                       8人
  2、本公司前10名最大股东持股情况:(截至1999年12月31日)
  序号          股  东  姓  名           持 股 数  持股比例
  (1)  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有限公司         123155992 45.67%
  (2)  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                47533038 17.63%
  (3)  荣  实                                500000  0.19%
  (4)  王  枫                                358267  0.14%
  (5)  董  军                                358065  0.14%
  (6)  李  暖                                330437  0.13%
  (7)  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清远营业部        329265  0.13%
  (8)  普丰证券投资基金                      328000  0.13%
  (9)  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业务部        323600  0.12%
  (10) 江文亮                                173000  0.07%
  注∶1 前10名股东中,前两名股东所持的170, 689,030股分别为国家股和国有法人股,暂未上市流通; 其余8位股东持有的2,700,634股属已上市流通股份。
  2 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代表国家持有公司的股份。
  3  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有限公司为第二大股东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4  本公司的发起人法人股东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有限公司于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五日至十七日分别与工商银行广州市分行签订了1999 年国际(质)字第 0059 、0061和0062号质押合同, 对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6,159万股法人股进行质押,为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向工商银行广州市分行借款壹亿伍仟万元人民币提供担保。
  5  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股票报告期内没有任何质押。
  四、股东大会简介
  1、公司关于召开一九九八年度股东年会的公告刊登在一九九九年五月二十九日的《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信息时报》上。
  2、公司一九九八年度股东年会于一九九九年六月二十八日在公司法定住所广州市东方宾馆召开, 出席本次股东年会的股东共25名,代表股份170,821,55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3.34%,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全体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大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1) 199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 199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3) 1998年度总经理业务报告;(4) 199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5) 199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报告;(6) 董事会换届选举议案的报告;(7)  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的报告;(8)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议案的报告。
  3、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告刊登在一九九九年六月二十九日的《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信息时报》上。
  五、董事会报告
  (一)公司经营情况
  1、公司属旅游酒店业。公司的经营主体——东方宾馆是一家具有近四十年历史的酒店, 也是广州市五间五星级酒店之一。与广州市旅游局穗府办准印证字【1990】76号《情况反映》的统计资料反映的1999 年度广州市主要宾馆的平均开房率 61.67%相比, 本公司的经营主体——东方宾馆报告期的平均开房率较之高0.73%。
  2、公司主营业务的范围及其经营状况
  公司的经营业务范围包括:旅馆业、餐饮业、 旅游业和场地出租等。
  公司1999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0,626万元, 比上年度减少15.88%,其中:客房收入9,052万元, 比上年度减少12.92%;餐饮业收入6,260万元,比上年度增加3.37%;租金收入2,102万元,比上年减少50.24%; 其他收入3,213万元,比上年减少16.39%;实现净利润2,367万元,比上年减少36.78%(与98年度调整后净利润相比)。
  1999年度, 虽然广州市旅游业市场在经历亚洲金融风暴后,开始呈稳步增长的好势头, 但酒店业客源市场相对而言并未完全复苏, 供大于求的状况仍较为突出,酒店经营形势严峻。面对困难,公司坚持“改造、调整、完善、提高”的八字方针,积极制订有效的措施, 了解市场、分析市场、开拓市场、适应市场, 及时把握发展的机遇和有利条件,加强东方宾馆“软、硬件”的建设,提高综合素质和竞争力,想方设法争取更多的市场份额。
  (1) 在“硬件”建设方面,按照整体规划、 分步实施的办法对东方宾馆外立面和广场进行改造, 整治了广场外立面和路面、重建牌坊, 改善和提高东方宾馆的品牌形象。 同时建立东方宾馆在国际互联网上的网站,采用网上订房,推进电脑系统智能改造工程, 提升公司的高科技含量。
  (2) 加强质量管理,开展质量整改, 不断提高和稳定公司的服务质量、食品质量和工作质量。 加大培训力度,促进员工队伍业务技能和服务素质的提高。
  (3) 客源招徕以商务散客为重点, 并大力开发会议客源市场,带动客房和餐饮消费, 并充分利用经营场地优势,积极招徕各类展销会、博览会、展示会、 洽谈会的场地租用,以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
  (4) 加强内部管理,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把完善制度、加强监控和考核结合起来, 加强财务管理和深入抓好双增双节工作,努力降低成本费用, 取得一定成效。
  (5)  积极推进公司债权债务处理和有关诉讼案件的审结,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公司本年度通过实施以上有效的措施和自身的努力,使客房的平均开房率和接待人次分别比上年增长3.3%和10%;餐饮的接待人次比上年增加5.06%。
  但是,由于受客源结构变化、 消费力下降和同行削价竞争激烈等不利因素的影响, 致使客房的平均房价较上年下降4.25%,餐饮的人均消费水平较上年下降3. 21%;另公司的场地租赁业务本年度应收租金3,534万元,鉴于承租方广州市华隆兆业投资发展公司至98 年度末止累计拖欠本公司租金及滞纳金79,005,549.46元,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 判令被告将上述款项清缴给本公司,后因被告在执行期内没有履行判决, 现该案正在强制执行中, 本公司至报告期末无法确定该笔资金的回收期限和可收回数量,根据会计核算的稳健性原则, 公司决定暂不把本期应收的租金计入本期经营收入, 故造成了公司本年度经济效益的大幅下降。
  3、经营中出现的问题与困难及解决方案
  (1) 经营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广州市旅游业虽呈稳步发展的态势, 但本地区酒店仍处于供大于求的不平衡状况, 导致同行业间的竞争日趋激烈。
  ——公司各项提高、 完善的各项配套改造工程实施需要大量的资金,但由于公司被拖欠巨额租金, 一定程度地影响了公司今后的发展。
  (2) 针对上述问题的解决办法
  ——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强化品牌意识, 扩大销售网络,加强技术改造,降低经营成本, 不断研究高科技在酒店中的应用,为客人提供更快、更全面、 更个性化的服务,努力增加主营业务收入和提高经营利润。
  ——加快、 加大不良投资项目清理及转让的进度和力度,集中资金发展公司的优势项目。
  ——通过法律途径,积极追讨被拖欠的资金, 争取尽快回收资金,切实保障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二)公司财务状况
  1、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
   项   目             1999年  1998年  增减变
                                 (调整后)  动(%)
  总 资 产(万元)          77085 78889   -2.29
  长期负债 (万元)         -1692  1853 -191.31
  股东权益 (万元)         75458 73091    3.24
  主营业务利润(万元)      17018 20699  -17.78
  净 利 润 (万元)          2367  3744  -36.78
  财务状况变动的主要原因∶
  1、总资产的减少主要是公司在报告期内购买员工宿舍,并进行房改所致。
  2、长期负债减少主要是公司进行员工福利分房,房改款与购房款差额较大,造成住房周转金负数所致。
  3、股东权益增加为报告期实现净利润所致。
  4、主营业务利润减少主要是主营业务收入减少所致。
  5、净利润减少主要是主营业务收入减少和暂不把本期应收租金计入本期经营收入所致。
    2、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有解释性说明的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的说明
  羊城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1999 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后, 就公司本年度末止应收广州市华隆兆业投资发展公司98年度前累计拖欠的租金及滞纳金74,692,731.51元的事项,出具了有解释性说明的审计报告。 对于广州市华隆兆业投资发展公司本年度仍无理拖欠公司巨额租金和不履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之行为, 公司董事会在报告期内采取了有效的措施全力追讨。首先, 于99年4月下旬在法院的判决履行期过后,即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在强制执行中查封了广州市华隆兆业投资发展公司投资在本公司出租场地上的装修、固定资产等财产, 并在本报告期内为公司强制执行收回租金536万元。同时,公司于99年4月22 日作原告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收回出租予广州市华隆兆业投资发展公司的东方时代广场租赁场地, 并终止公司与其签订的《租赁合同》,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1999年4月26日受理此案。本公司又于1999年9月 14日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先予执行的申请, 要求先予收回东方时代广场的部分场地物业自行经营管理。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999年10月8日作出先予执行裁定:裁定广州市华隆兆业投资发展公司将东方时代广场至1999年9月17日止未出租的铺位和场地(共29个铺位)交还给本公司自行管业使用。因此, 本公司报告期内已收回部分场地自行经营,目前该案还在审理之中。 另外,公司出于稳健原则和为了提前释放风险, 对该笔应收租金按照有关会计政策和帐龄提取了坏账准备5,151, 708.57元。
  本公司在新年度里,将继续不断加大追讨力度, 积极通过法律途径,努力争取收回被拖欠的租金, 以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
  (三)公司投资情况
  本年度,公司没有发生新的对外投资业务, 且对以前年度的部分投资项目进行了转让或清理。 公司年末共有长期投资项目7个,长期投资净额3,846万元, 比年初减少2,486万元,减幅为39.26%。 其中本公司占被投资公司权益比例20%以上的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公 司 名 称                     主营业务  
权益比例 年初投资额  本年增减 年末投资额
  广东惠州国贸工程开发有限公司   房地产开发       
    20% 23000000 -23000000       0
  广州东方祥贵饮食美容有限公司   饮食美容         
    40%  2504776         0 2504776
  广州保税区瑞丰实业有限公司     房地产、贸易     
    20%  2000000  -2000000       0
  广东增城东成日用化工有限公司   洗涤用品         
    49%    37032    -37032       0
  广州东方房地产开发公司         房地产开发       
    40%  8663417    265936 8929353
  广州君安礼仪服务有限公司        礼仪服务        
    40%   837514    -91144  746370
  长期投资减少的主要原因:
  (1)本公司于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分别与广州保税区大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广州怡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广州市天河京丰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家公司”)签订了《出资额转让合同书》, 将本公司持有的广州保税区瑞丰实业有限公司的20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以上三家公司,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20万元,转让价款分两期支付。截至1999年12月31日, 三家公司已向本公司支付第一期交易价款110万元(占交易总额的50%),第二期按合同规定于2000年4月30日前付清。该项目转让收益为20万元。
  (2)经惠州国贸工程开有限公司有关股东会议决议,该公司于99年度进行减资,注册资本减至2,000万元,并发生股东变更。本公司原投资于该公司的2,300万元,其中1,900万元转为债权,剩余部分按协议价400 万元转让给惠州市国惠物业投资有限公司。
  1、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计划投资项目与实际投资项目比较
                                                                                   单位:万元
  计 划 投 资 项 目                     
计划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    计划完成数
  (1)收购东方酒店集团有限公司经营性房产        
 11000         10205           92.77%
  (2)兴建东方宾馆地下停车场                     
  7000          1517           21.67%
  (3)更新改造东方宾馆部分客房                   
  2600          2600             100%
    (2)实际投资项目的进度及收益情况
    公司在97年度增资配股募集资金2.06亿元, 按照公司所承诺的投资计划,截止1999年度末, 已使用募集资金1.38亿元, 具体的资金使用和项目完成情况公司已在1999年度中期报告中披露。 尚未使用的资金及未完成的项目延续至本报告期的情况如下∶
  1  收购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有限公司经营性房产项目,尚未使用资金795万元,因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有限公司出租场地的承租方改建后的新增场地涉及本公司收回东方时代广场租赁场地的诉讼案件, 现该案仍在审理之中, 致使公司在报告期内仍无法完成该部分资产的收购计划。
  2 兴建东方宾馆地下停车场项目,已使用资金1,517万元,尚未使用资金5,483万元。该项目于1998年上半年完成了前期工程,其余部分至本报告期末尚未动工, 主要原因是:根据市规划管理部门提出的要求, 停车场项目的设计必须与东方宾馆的外立面及广场改造设计进行整体统一规划整改,由于该整体改造方案尚未批准, 而无法确定地下停车场的出入口位置, 故推延了地下停车场项目的实施进度,待有关部门批准后尽快动工。
  计划用于以上两项目的配股募集资金待使用部分暂时在银行办理存款业务。
  2、 公司报告期内无非募集对外资金投资项目。
  (四)公司新年度业务发展计划
  2000年是世纪交替之年, 是中国向世界旅游强国这一目标跨越的迈进之年, 随着广州市旅游大环境的进一步改善,旅游宣传整体促销的不断加强, 广州市旅游业将会持续稳步发展, 特别我国即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将为旅游业带来新的市场机遇,同时也将面临新的挑战和竞争。本公司在新年度里, 将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提高两个效益为目标,积极采取适应市场、 适应行业竞争、适应消费者需求等有效的营销策略, 努力争取公司经营的新发展。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1、立足市场,不断调整和提高公司的产品和服务,积极拓展市场,广招客源,搞活营销。 积极宣传公司网站,扩大网上促销的覆盖面, 借助中国名酒店组织订房中心的优势,以集约协作优势占领市场。 大力开发会议客源市场,完善会议设备和规范会议接待。 并充分利用经营场地的优势,积极招徕各类展销会、博览会、 展示会和洽谈会的场地租用。
  2、加强“软硬件”建设,提高公司主营业务的竞争能力。继续按照整体规划、 分步实施的办法对东方宾馆的整体布局进行规划,突出酒店风格和特色; 建立电子商务系统、内部互联网络及视像多媒体工程, 不断完善内部配套设施,把现代科技应用于经营管理中, 以适应当今信息时代酒店管理和服务的要求。 继续抓好质量管理,通过进行各种形式和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
  3、强化管理增效益,继续加强成本费用的监控管理,狠抓节约措施、制度的执行落实,降低经营成本和费用,挖掘潜在效益。
  4、积极清理逾期的应收款项,重点是通过法律途径全力追讨广州市华隆兆业投资发展公司的巨额资金和收回出租的经营场地,切实维护股东权益。
  (五)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董事会的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
  本报告年度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五次会议。
  (1)1999年4月13 日在公司本部召开了董事会二届十六次会议,到会董事八名,会议审议通过了《1998 年度报告》、《199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1998 年度总经理业务报告》、 《 199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199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1998 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按九八年度税后利润44,038,237.67元,提取10%法定公积金4,403,823.77元,提取10%法定公益金4,403,823.77元,提取10%任意盈余公积金4,403,823.77 元之后,加上年度结转未分配利润28,481,322.38元,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63,711,912.51元。公司1998年不作利润分配, 可供股东分配利润全数列作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分配。公司99年度内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刊登于1999年4月1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信息时报》上。
  (2)1999年5月28 日在公司本部召开了董事会二届十七次会议,到会董事七名,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1998年度股东年会的有关事项, 以及董事会换届选举和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时推选龙丕泉、 麦鉴钊、龚其坚、谭伟企、谭义庆、陈勤业、俞长嘉、 梁皓芹、田志能、吴张和陈聪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本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刊登于1999年5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信息时报》上。
  (3)1999年6月28 日在公司本部召开了董事会三届一次会议,到会董事十一名, 会议选举龙丕泉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麦鉴钊先生为副董事长, 并聘任麦鉴钊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本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刊登于1999年6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信息时报》上。
  (4)1999年7月16 日在公司本部召开了董事会三届二次会议,到会董事十一名, 会议研究讨论了公司规范运作的整改方案。
  (5)1999年8月12 日在公司本部召开了董事会三届三次会议,到会董事八名,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1999 年度中期报告,并通过了公司1999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司99年中期利润不分配, 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刊登于1999年8月1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信息时报》上。
  2、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利润分配方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也无配股及增发新股的情况。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 公司董事、监事基本情况
  姓 名    性别  年龄      现任职务        持股数量(股)       
年度报酬
  龙丕泉    男    55        董事长          13,166       
不在本公司受薪
  麦鉴钊    男    51   副董事长、总经理     10,532          
13.1万元
  谭伟企    男    56    董事、副总经理       10,532       
不在本公司受薪
  龚其坚    男    59        董  事           10,532          
10.9万元
  谭义庆    男    47        董  事           10,532          
10.9万元
  陈勤业    男    58    董事、副总经理       15,978          
10.9万元
  俞长嘉    男    52        董  事             0         
不在本公司受薪
  梁浩芹    女    48        董  事             0            
10.9万元
  田志能    男    50   董事、财务部经理       2,632           
7.5万元
  吴  张    男    43        董  事             0         
不在本公司受薪
  陈  聪    男    41   董事、证券部经理        0             
6.3万元
  周锐钊    男    59       监事会主席        10,532       
不在本公司受薪
  张葆红    女    46        监  事             0             
7.2万元
  李平吉    男    50        监  事             0         
不在本公司受薪
  注:(1) 以上董事、监事的任期均为1999年 6 月至2002年5月,任期三年。
  (2) 以上董事、监事的年内持股数无变动。
  (3) 公司报告期内共有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14人,其中年薪12~14万元的1人,10~12万元的4人,6~8万元的3人,其余6人不在本公司受薪。
  2、公司报告期内无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情况。也无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暂由公司董事、 证券部经理陈聪先生代履行公司信息披露职责。
  (七)利润分配预案
  经羊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1999 年度实现净利润23,667,802.10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2,366,780.21元和10 %的法定公益金2,366,780.21元后,加年初未分配利润53,051,667.52元(调整后),期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71,985,909.20元。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1999年度不作利润分配, 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全数转入下年度一并分配。
  (八)其他报告事项
  本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刊报告期内无变动。
  六、监事会报告
  1、 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的刊登情况
  1 1999年5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信息时报》上刊登了公司监事会二届十次会议决议公告: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推选周锐钊、张葆红、李平吉为第三届监事会候选人。
  2 1999年6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信息时报》上刊登了公司监事会三届一次会议决议公告:会议选举周锐钊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主席。
  2、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与实际投入项目一致。所承诺投资7,000万元兴建有380 个车位的东方宾馆地下停车场项目,因广州市规划部门强调, 需从今后城市发展和东方宾馆广场的整治以及地下停车场出入口整体规划考虑,所以,使此项工程仍在审批中。
  3、  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有解释性说明的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的说明。
  广州市羊城会计师事务所就本公司所提交的1999 年度会计报表作出了审计报告。 报告中对广州华隆兆业投资发展公司(简称华隆公司)至本年度末拖欠本公司租金及滞纳金74,692,731.51元的应收款项,作出了带解释性说明。
  监事会同意广州羊城会计师事务所作出的审计意见。认为,董事会对华隆公司一案已指派了主管领导, 成立了专责部门,密切配合省、 市法院全力追讨华隆公司债务, 鉴于华隆公司处于强制执行期内仍未能偿还上述应收款项, 按财政政策只能对上述应收款项按帐龄提取坏帐准备5,151,708.57元。 但同时本公司已立案起诉收回华隆公司场地,并加强推进判决执行, 以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七、重要事项
  1、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 本公司于1998年7月6 日作原告对广州市华隆兆业投资发展公司拖欠本公司租金5,188万元之行为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998 年10月26 日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广州市华隆兆业投资发展公司于该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一个月内, 将从1997年1月1 日起至该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止未付的租金6,235.858万元(1997年1月1日至1998年10月)及逾期付款滞纳金清缴给本公司,以后逐月计付租金给本公司。被告于1998年11月10日提出上诉,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1999年3月22日作出了维持原判的二审判决。被告在法定的期间内,没有履行法院的判决,本公司于99年4月下旬向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在强制执行中查封了广州市华隆兆业投资发展公司投资在本公司出租场地上的装修、固定资产等财产, 本公司在本报告期内通过法院的强制执行收回租金536万元。现该案仍在强制执行中。
  (2) 本公司于1999年4月22日作原告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收回出租予广州市华隆兆业投资发展公司的东方时代广场租赁场地, 并终止本公司与广州市华隆兆业投资发展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1999年4月26日受理此案。本公司又于1999年9月14日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先予执行的申请, 要求先予收回东方时代广场的部分场地和物业自行管理。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999年10月8日作出先予执行裁定:裁定被告将东方时代广场至1999年9月17日止未出租的铺位和场地(共29 个铺位)交还给本公司自行管业使用。 本公司报告期内已收回部分场地自行经营。该案报告期内还在审理之中。
  (3) 本公司作原告对广东省阳江市阳江国际大酒店、阳江市科技开发集团公司无理拖欠本公司借款1,000万元及利息之行为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999年3月10日正式受理此案,并于1999年8月2日作出一审判决, 判令两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人民币1,000万元及占用款项期间的利息(即自1993年12月12日起至清付款项之日止,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计算),并承担此案的全部案件受理费86,556元。 目前该案件判决正在强制执行中。
  (4) 美国祥贵集团公司于98年7月17日就本公司与其共同投资“东方祥贵饮食美容有限公司”以我方欠缴出资款130.1万元为由,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提出仲裁申请。本公司依据事实于98年10月3日就美国祥贵集团公司在出资问题上的严重违约, 应补交出资款165万美元,并承担合资公司经营亏损的主要责任,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提出了仲裁反请求, 并申请提前终止合资经营的广州东方祥贵饮食美容有限公司合同,解散企业依法清算。2000年4月5 日,深圳仲裁庭对本案进行了第二次开庭审理, 报告期内本案仍在仲裁审理中。
  本公司在以前年度披露的其他诉讼事项, 包括:银利(香港)企业有限公司和广州中国会娱乐饮食有限公司、广州佳宁娜潮州酒楼有限公司、 珠海健宝乐饮料有限公司、美国太平洋T&W实业发展公司、 广东省南山公司等与本公司的诉讼案件, 因涉及金额未达到公司净资产的10%,且对公司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以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重要性原则,在本报告不再予以披露。
  2、本年度内公司、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没有任何受监管部门处罚的情况。
  3、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无变更,无解聘、新聘董事会秘书。
  经公司98年度股东大会换届选举, 增选吴张和陈聪先生为本公司董事。
  4、报告期公司无收购及出售资产、吸收合并等事项。
  5、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截至1999年12月31日,本公司共为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有限公司银行借款9,018万元提供信用担保。该担保事项发生于1994年1月,当时,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其他企业在广州市投资兴建渡假村, 需向银行借款,并承诺在项目建成后,将转用该项目的资产作银行借款抵押,解除本公司的担保责任。 由于该项目至今尚未全部完工,因此, 大部分《房产证》仍在办理中,故报告期内本公司仍未能解除担保责任。目前, 该项目的投资单位正抓紧建设和办理项目的有关产权证书, 待该项目的有关产权证书全部领取后, 将可解除本公司的担保责任。
  (2)向广州东方祥贵饮食美容有限公司提供有偿使用资金人民币350万元,鉴于该公司长期经营亏损、资不抵债,已于1999年3月27日停业,且该笔资金帐龄已超过三年,公司董事会决定从1998 年起停止计收其资金占用费,并在本年度内继续计提坏帐准备。
  (3)向广州增城东成日用化工有限公司提供有偿使用资金人民币255.6万元,鉴于该笔资金帐龄已超过三年,且该公司现正进行终止清算, 根据该公司的初步清算结果,公司董事会决定从1998年起停止计收其资金占用费,并在本年度内继续计提坏帐准备。
  6、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财、物上的“三分开”情况
  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有限公司之间已做到各自资产完整,产权关系明晰,财务独立,但人员分开问题有待解决。
  7、公司仍聘任羊城会计师事务所为财务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报告期内没有变动。
  8、重大合同(担保、抵押等)事项。
  至1999年12月31日, 公司共为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9,018万元银行借款的担保,比1998年末减少3,900万元。
  9、公司报告期内无更改名称或股票简称。
  10、报告期后重要事项
  1、本公司的发起人法人股东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有限公司于二○○○年一月七日至二月三日分别与工商银行广州市分行签订了2000年国际(质)字第0006、 0007和0008号质押合同, 对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6,156万股法人股进行质押,为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向工商银行广州市分行借款壹亿伍仟万元人民币提供担保。
  2、本公司于2000年3月28 日收到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再审应诉通知, 得知广州市华隆兆业投资发展公司对本公司诉请清缴租金和滞纳金一案, 因不服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 以及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提出了再审申请。本公司已于4月13日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了答辩状,目前, 该案的再审工作正在审理之中,但该案的再审申请并不影响本案的执行。
  八、财务会计报告(附后)
  九、公司的其他有关资料
  1、公司首次注册日期、地点
  时间:1993年1月14日
    地点: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9048408—  4
  3、税务登记号码:国税粤字 440101521300401(01)
  4、公司未流通股票的托管机构: 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5、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羊城会计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410号健力宝大厦25楼大德路189号
  电话∶(020)  83486120
  十、备查文件
  1、载有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会计经办人员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2、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3、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4、载有董事长、总经理亲笔签名的本公司年度报告正本。
  5、经最近一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公司章程。
                              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
                                编报日期:二○○○年四月
                审    计    报    告
                                       (2000)羊查字第6768号
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 贵公司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资产负债表、 一九九九年度的利润表和利润分配表及一九九九年度的现金流量表。这些会计报表由 贵公司负责,我们的责任是对这些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的审计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进行的。在审计过程中,我们结合 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
  我们认为, 上述会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 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 贵公司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财务状况及一九九九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会计处理方法的选用遵循了一贯性原则。
  此外,我们注意到, 贵公司截至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应收款项余额中, 应收广州市华隆兆业投资发展公司租金及滞纳金74,692,731.51元,该应收款项帐龄为一至三年。 贵公司已就广州市华隆兆业投资发展公司拖欠贵公司租金及滞纳金提起民事诉讼, 并于一九九九年三月二十二日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 该公司应将未付租金及滞纳金清缴给贵公司, 该判决处于强制执行期内,至本报告日上述应收款项尚未收回, 贵公司已对上述应收款项按帐龄提取了坏帐准备5,151,708.57元。
  广州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陈雄溢
                                   中国注册会计师     余树旗
   中国.广州                       二ΟΟΟ年四月十九日会    
                        计  报  表  附  注
  一、公司简介
  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是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于一九九三年一月十四日经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成立,于一九九三年九月经中国证监会监审字(1993)42号文批准转为社会募集公司,并于一九九三年十一月十八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本公司是一家五星级宾馆,经营范围包括:经营旅馆业;办公楼房出租;提供饮食服务;经营旅游业,文化娱乐服务;酒店业务咨询和酒店管理服务;汽车出租,汽车停放,附设商场、场地出租;利用自身灯箱发布国内外各类广告;批发和零售贸易(国家专营专控商品除外);零售烟、酒。本公司本年度持续经营并继续营利, 主要营业收入来源于经营旅馆业、办公楼房出租、 提供饮食服务及场地出租。
  二、公司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会计制度
  本公司自一九九八年一月一日起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
  2. 会计年度
  本公司采用公历年为会计年度, 即自每年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3. 记帐本位币和外币业务核算方法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外币业务按业务发生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币对人民币市场汇价中间价折合为人民币记帐;期末, 对外币帐户的外币余额按当日市场汇价调整并将因记帐汇率与帐面汇率差异产生的汇兑损益列入当期财务费用。
  4. 记帐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公司的会计核算按权责发生制, 以实际成本为计价原则。
  5. 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 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本公司本年度无现金等价物。
  6. 坏帐核算方法
  (1)坏帐的确认标准:债务人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遗产清偿后,仍然无法收回; 或因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其清偿义务,且具有明显特征表明无法收回。
  (2)坏帐损失采用备抵法核算。本公司的应收款项(包括应收帐款和其他应收款), 根据债务单位的财务状况、现金流量等情况, 确定按帐龄分析法计提坏帐准备,计提的比例如下:
       一年以内           按余额的3‰
       一至二年           按余额的5%
         二至三年           按余额的10%
         三年以上           按余额的20%
    7. 存货核算方法
  (1)存货采用永续盘存制, 分类为原材料、 物料用品及库存商品--酒水。 存货购进的核算以实际成本计价,发出存货的成本核算分为:
  A.原材料、物料用品按加权平均法核算;
  B.餐厅酒水按进价核算,楼面酒水按售价核算;
  C.冲印中心材料按先进先出法核算。
  (2)由于存货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等原因造成的存货成本不可回收部分, 期末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价原则, 按分类存货的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8. 短期投资核算方法
  (1)短期投资,按实际支付的价款扣除已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息后入帐。
  (2)期末短期投资按投资成本与市价孰低计价,按单项投资成本高于市价的差额计提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9. 长期投资核算方法
  (1)债券投资
  本公司的债券投资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帐, 并按权责发生制及配比原则计算持有期间的应收利息。
  (2)其他股权投资
  本公司的其他股权投资, 按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确定的价值记帐。 对实际投资额占被投资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以下, 或实际投资额占被投资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以上(含20%), 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采用成本法核算; 对实际投资额占被投资单位资本总额20%以上,且具有重大影响的,采用权益法核算。
  (3)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本公司对由于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恶化而导致其可回收金额低于帐面价值、 并且这种降低的价值在可预计的未来期间内不可能恢复的投资项目, 按可回收金额低于长期投资帐面价值的差额作为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10. 固定资产计价和折旧方法
  本公司拥有的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 单位价值在人民币2,000.00元以上的劳动资料作为固定资产进行核算。固定资产是按有效凭证,以实际成本计价。 固定资产折旧,预留5%--10%残值后,采用直线法计算,固定资产的分类及折旧年限如下:
     类   别               折旧年限           年折旧率            残值率
     房屋及建筑物               10-45         2.11%-9.5% 
5%-10%
     机器设备                    8-20       4.75%-11.88% 
5%
     交通运输工具                5-12          7.92%-19% 
5%
     家具设备                    8                11.88%    
5%
     电器及影视设备              3-10       9.5%-31.67% 
5%
     文体娱乐设备               10                  9.5%    
5%
     其他设备                    6-20       4.75%-15.83% 
5%
  11. 在建工程核算方法
  在建工程是按有效凭证,以实际成本计价。用借款进行的工程未完工交付使用前发生的借款利息, 计入在建工程的成本;工程完工并交付使用时, 按工程的实际成本结转固定资产。
  12. 无形资产计价和摊销方法
  本公司无形资产为土地使用费, 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入帐,并从取得月份起分40年平均摊销。
  13. 长期待摊费用的核算方法
  本公司的长期待摊费用是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入帐,并按各项目的受益期平均摊销。
  14. 收入确认原则
  (1)商品销售: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重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本公司不再对该商品实施继续管理权和实际控制权, 相关的收入已经收到或取得了收款的证据,并且与销售该商品有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2)提供服务:在服务已经提供, 收到有关款项或取得收取款项的凭据时, 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
  15. 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所得税的会计处理采用应付税款法。
  16. 会计政策变更及影响
  按照《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和财政部财会字(1999)35号文的有关规定,根据本公司董事会决议, 从一九九九年一月一日起变更如下会计政策:
  (1)坏帐损失采用备抵法核算,原按期末应收帐款余额的3‰及期末其他应收款余额中三年以上应收款项余额的5%计提坏帐准备,现变更为按帐龄分析法计算坏帐准备。变更后核算方法详见本会计报表附注二之6。
  (2)期末存货原按实际成本计价,现变更为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价, 按分类存货的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3)期末短期投资原按实际成本计价,现变更为按投资成本与市价孰低计价, 并以单项投资为基础计提跌价准备。
  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已采用追溯调整法, 调整了期初留存收益及相关项目的期初数; 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的上年数栏,已按调整后的数字填列。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为13,686,421.24元,其中,因坏帐核算方法变更的累积影响数为9,873,070.57元、 因期末存货计价方法变更的累积影响数为230,797.16元、 因短期投资计价方法变更的累积影响数为3,582,553.51元。 由于会计政策变更,调减了一九九八年度的净利润6,597,501.15元;调减了一九九九年年初留存收益13,686,421.24元,其中,未分配利润调减了10,240,244.99元,盈余公积调减了3,446,176.25元; 利润分配表上年数栏的年初未分配利润调减了4,962,244.06元。
  三、 税  项
  A. 流转税
  (1)营业税
              项     目                              税率
       旅业、场地出租、餐饮、洗衣、影印、理发等收入  5%
       礼宾车、康乐中心等收入                        3%
       桌球、日吧收入                                10%
  (2)增值税
  印刷、花店、加工、零批收入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定,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税率为6%。
  (3)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是以营业税额和增值税额的7%和3%计缴。
  B.所得税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穗府函〖1993〗118号文同意及广州市财政局财工〖1996〗453号文,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按其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算缴纳所得税。
  C.房产税
  出租场地物业的房产税按租金收入的12%计算缴纳。
  四. 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项    目               期 初 数     期 末 数
       现    金               190548.33   719052.42
       银行存款             42373361.16 72159006.66
       其他货币资金           660409.40  1537881.72
       合    计             43224318.89 74415940.80
  说明:期末余额比期初余额增加72.16%,主要是期末经营性应收款项减少所致。
  2. 短期投资
       项    目           
      期 初 数                期 末 数
投资金额    跌价准备   投资金额    跌价准备
      股票投资    
10153885.71 3582553.51 10091412.91 2572521.93
      债券投资
      其他投资
      合    计      
10153885.71 3582553.51 10091412.91 2572521.93
  说明:
  (1)期末股票投资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三十日股票收市价计算的市价为7,518,890.98元。
  (2)期末短期投资按投资成本与市价孰低计价,按投资成本高于市价的差额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2, 572,521.93元。
  3.应收帐款
  (1)帐龄分析及百分比
            期初数                     期末数
  帐  龄      
  金    额  比例(%) 坏帐准备  金    额  比例(%) 坏帐准备
  1年以内                                                 
57546855.59  62.45  172640.57 11574848.77  15.44   34724.55
  1~2年                                                  
34230499.58  37.15 1711524.98 37067163.70  49.45 1853358.19
  2~3年                                                    
  372530.51   0.40   37253.05 25639928.05  34.20 2563992.81
     3年以上                                                  
                                684328.46   0.91  136865.69
  合   计                                                 
92149885.68 100.00 1921418.60 74966268.98 100.00 4588941.24
  (2)期末余额无应收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
  (3)欠款金额前五名的单位欠款
   单   位   名   称       
  金 额             欠款时间       欠款原因
    广州市华隆兆业投资发展公司  
61,820,464.53       一至三年    未归还,已提起诉讼
    香港中国旅行社               
4,176,558.82       一年以内     待结算
  华闽旅游有限公司         
2,281,828.50       一年以内     待结算
  中国国际旅行社总社        
  657-958.47       一年以内     待结算
  广东国际旅行社             
  688,144.58       一年以内     待结算
  4. 其他应收款
  (1)帐龄分析及百分比
              期初数                     期末数
   帐  龄      
  金    额   比例(%)坏帐准备  金    额    比例(%)  坏帐准备
  1年以内     
24052672.41  25.14   72158.01  33849427.17  30.89   101548.28
  1~2年      
19927765.15  20.83  996388.26  16201190.10  14.79   810059.50
  2~3年      
11871013.11  12.41 1187101.31   8534198.69   7.79   853419.86
     3年以上    
39816360.36  41.62 7963272.07  50992168.47  46.53 10198433.69
  合   计     
95667811.03 100.00 10218919.6 109576984.43 100.00 11963461.33
  (2)期末余额中应收本公司股东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有限公司往来款406,631.48元。
  (3)欠款金额前五名的单位欠款
   单   位   名   称                金 额     欠款时间    
欠   款   原   因
  惠州市国贸工程开发有限公司    47,451,205.22  一至五年    
借款及投资转债权未归还
  阳江国际大酒店                14,719,539.00  三年以上    
未归还,已提起诉讼
  广州市华隆兆业投资发展公司    12,872,266.98  一至三年    
未归还,已提起诉讼
  广州东方祥贵饮食美容有限公司   8,827,461.14  一至四年    
未归还,已申请仲裁
  广州中国会娱乐饮食有限公司     8,300,612.70  一至四年    
未归还,已提起诉讼
 5. 预付帐款
  (1)帐龄分析及百分比
   帐  龄              期  初  数        期  末  数
                     金 额   比例(%)  金 额   比例(%)
  1年以内           2873353.67  99.97 220516.24 100.00
  1-2年                1000.00   0.03
  合   计           2874353.67 100.00 220516.24 100.00
  (2)期末余额无预付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
  6. 应收股利
                                       期 初 数  期 末 数
    瑞丰实业有限公司                   1980000.00
    广州市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602615.82 1602615.82
   广州世界大观园股份有限公司          441000.00  441000.00
     合    计                        4023615.82 2043615.82
  7. 存  货
                       期初数              期 末 数
                  金  额     跌价准备  金  额    跌价准备
      原材料        647803.00             878577.85
   库存商品--酒水         
                    627167.63             622985.72
   商品进销差价 -368896.96            -336486.56
   物料用品     2643391.42  230797.16 2000819.28 230797.16
   合    计     3549465.09  230797.16 3165896.29 230797.16
  8. 待摊费用
    类    别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摊销     期末数
    未完诉讼费用                    
          1430000.00            1430000.00
    下年度费用                       
202767.06  760310.01  728666.42  234410.65
    其他费用                         
           285678.23  285678.23
    合      计                       
202767.06 2475988.24 1014344.65 1664410.65
  9. 长期投资
   (1)项  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      
                        金   额   减值准备                                  
  本期减少          期末数
              金  额      减值准备
  长期股权投资        65827739.06 2504775.65 265936.14 
 25128176.16 40965499.04 2504775.65
  合   计             65827739.06 2504775.65 265936.14 
 25128176.16 40965499.04 2504775.65
  (2)其他股权投资
  被投资单位名称                  投资期限    
投资金额     占被投资单位    减值准备      备  注
     注册资本比例
  广州商业进出口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无         
  2000000.00   11.429%
      惠州市国贸工程开发有限公司                                                           
                                             注1 
  广州东方祥贵饮食美容有限公司      十年     
2,504,775.65     40%     2,504,775.65       注2
      瑞丰实业有限公司                                                                                                     
                                             注3
  增城市东成日用化工有限公司        十五年                      
                 49%                        注4
  广州华南通信投资有限公司           无                                                                                    
 10000000.00     10%
  广州市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四十年   
8,929,353.28     40%                        注5
     广州联合交易股份有限公司          无                                                                                     
  1000000.00      1%
  广州君安礼仪服务有限公司          十五年     
  746,370.11     40%                        注6
     广州世界大观园股份有限公司         无                                                                                   
 15785000.00   3.948%
          合    计                                                                                                          
 40965499.04
  注1:根据惠州市国贸工程开发有限公司有关股东会决议,该公司股东变更、注册资本减至20,000,000.00万元;本公司原对该公司的股权投资23,000,000.00元,本年度由股权转为债权19,000,000.00元,按帐面价值向惠州市国惠物业投资有限公司转让股权4,000,000.00元。
  注2:投资成本为9,698,895.43元,累计权益减少为7,194,119.78元。
  注3:投资成本为2,000,000.00元,根据有关转让合同书,本公司本年度将该股权按协议价2,200,000.00 元转让给广州保税区大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广州怡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广州市天河京丰发展有限公司, 取得股权转让收益200,000.00元。
  注4: 投资成本为5,096,000.00元, 该公司经营亏损并处于清算状态,采用权益法核算,本期权益减少37,032.45元,累计权益减少5,096,000.00元。
  注5:投资成本为4,000,000.00元,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本期权益增加265,936.14元,累计权益增加4,929,353.28元。
  注6:投资成本为800,000.00元,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本期权益减少91,143.71元,累计权益减少53, 629.89元。
  (3)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对占有40 %股权的投资项目广州东方祥贵饮食美容有限公司,根据该公司累计亏损及停止经营的情况, 上年度已按该投资项目帐面余额全额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2,504,775.65元。
  10. 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
      项    目         
  期 初 数    本 期 增 加     本期减少  期 末 数
   原  值
     房屋及建筑物        
 433660581.73                          433660581.73
     机器设备             
  73581057.36   5408963.78   209777.60  78780243.54
     交通运输工具         
  15241093.46    407000.00   600000.00  15048093.46
     家具设备              
   6372623.65     53000.00    65080.00   6360543.65
     电器及影视设备        
   4817242.20    110359.07   247534.70   4680066.57
     文体娱乐设备          
   1337450.00                195600.00   1141850.00
     其        他          
   2300349.60    757484.33    17480.00   3040353.93
     合        计        
 537310398.00   6736807.18  1335472.30 542711732.88
    累计折旧
     房屋及建筑物        
  98992161.92  10125065.76             109117227.68
     机器设备            
 36835284.14   3818114.12    100597.06  40552801.20
     交通运输工具         
  9728890.82   1329192.35    570000.00  10488083.17
     家具设备             
  3135574.72    547538.27     49617.09   3633495.90
     电器及影视设备       
  4120166.32    374869.04    227264.86   4267770.50
     文体娱乐设备         
  1236453.49      9153.41    185820.00   1059786.90
     其        他         
  1631505.72    163084.23     11119.19   1783470.76
     合      计         
155680037.13  16367017.18   1144418.20 170902636.11
     净      值         
381630360.87                           371809096.77
  说明:固定资产本期增加数包括从在建工程完工转入5,707,318.60元。
  11. 在建工程
  工程名称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转入   其他        期末数        
                       固定资产   减少数
资金来源          项目进度
  地下停车场  
9328754.22    5838008.73                      15166762.95    
募股资金         前期工程
 及其他来源
  电脑系统工程              
             2908122.00                        2908122.00    
其他来源          接近完工
  机电工程    
3782691.38              3782691.38                            
其他来源          完工结转
  广场外立面工程                
                6913.50                           6913.50    
其他来源          前期费用
  互联网工程                  
              627620.00                         627620.00    
其他来源          接近完工
  西九楼机电工程            
             1924627.22 1924627.22                             
其他来源          完工结转
      合    计   
13111445.60 11305291.45 5707318.60            18709418.45
  说明:以上在建工程项目无借款利息资本化。
  12. 无形资产
    类   别       原始金额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摊销          期末数
  土地使用费     63799097.50 57214700.62 
1594200.00       55620500.62
  说明:土地使用费的剩余摊销期限为33至37年。
  13. 长期待摊费用
    类   别        
  期 初 数   本期增加    本期摊销    期 末 数
  西十楼工程                            
18385224.08             2626460.64 15758763.44
  春晖苑工程          
 2679246.79              974256.00  1704990.79
  西八楼工程                             
 3626113.43              907646.76  2718466.67
  西九楼工程                             
 5002708.35  232951.80  2504390.43  2731269.72
  西六、七楼工程                         
 7707225.38  481954.40  1899246.55  6289933.23
  康乐中心工程                            
  192699.52               39870.00   152829.52
  南马路工程                              
  128035.40               32008.80    96026.60
  八楼餐厅工程                              
               6005.00                 6005.00
    合    计                           
37721252.95  720911.20  8983879.18 29458284.97
  14. 应付帐款
                         期 初 数   期  末  数
                         1848511.79 2035805.65
  说明:期末余额无应付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的款项。
  15. 预收货款
                         期 初 数    期 末 数
                         3093094.58 3776605.14
  说明:期末余额无预收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的款项。
  16.其他应付款
                                    期  初  数  期  末  数
                                   6508779.57 7007819.72
  说明:期末余额无应付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
  17. 应交税金
        税    种                 期  初  数 期  末  数
        营业税金及附加           2107122.21 1181368.33
        增值税                      3812.62    2375.03
        企业所得税               9771565.67 5323519.02
        房产税                   3963644.37  996000.00
        合  计                  15846144.87 7503262.38
  18. 预提费用
        类    别                  期初数        期 末 数          
结存原因
      国有资产有偿占用费        277879.37     398,592.63       
1999年第四季度占用费
  19. 长期应付款
                              期 初 数    期 末 数
     广州市国有资产管理局     8989121.52 3999833.77
  20. 住房周转金
      期 初 数        期 末 数
                  -29053504.14
  说明:住房周转金期末借方余额为购买职工住房房改差额。
  21. 其他长期负债
                             期  初  数  期  末  数
    分期付款购办公用房款      9545856.86 8130151.18
  22. 股   本
                     本次变动增减(+,-)
    期初数                                     期末数
              配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一、尚未流通股份
  1、发起人股份         
170689030.00                                  170689030.00
   其中:
   国家拥有股份          
 47533038.00                                   47533038.00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123155992.00                                  123155992.00
  2、募集法人股
  3、内部职工股
   尚未流通股份合计    
170689030.00                                  170689030.00
  二、已流通股份
  1、境内上市的          
 98984714.00                                   98984714.00
   人民币普通股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已流通股份合计           
 98984714.00                                    98984714.00
   三、股份总数            
269673744.00                                   269673744.00
       23. 资本公积
     项    目                   
  期  初  数    本期增加数 本期减少数    期  末  数
  股本溢价                        
292524421.79                             292524421.79
  资产评估增值准备                  
  9030991.82                               9030991.82
  接受资产捐赠准备                     
     8451.16                                  8451.16
  其他资本公积转入                   
   790000.00                                790000.00
302353864.77                             302353864.77
  24. 盈余公积
     项  目             
  期 初 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 末 数
  法定盈余公积            
 30908798.19  2366780.21              33275578.40
  公益金                  
 33049785.73  2366780.21 29053504.14   6363061.80
  任意盈余公积            
 41873944.68 29053504.14              70927448.82
     合    计           
105832528.60 33787064.56 29053504.14 110566089.02
  说明:盈余公积本期增减变动包括按一九九九年度税后净利润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 公益金及购买职工住房房改差额由公益金转入任意盈余公积。
  25. 未分配利润
  一九九九年度税后净利润为人民币23,667,802.10元,
 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53,051,667,52元。 本年度根据一九九九年四月十九日董事会三届六次会议决议通过的一九九九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按照一九九九年度税后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2,366,780.21元,提取 10%的公益金2,366,780.21元。经上述分配后, 年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1,985,909.20元。
  26. 主营业务收入
     项    目            本年发生数    上年发生数       
        客房收入             90520359.74 103946993.05
     餐厅收入             62596180.24  60561858.97
     租金收入             21017628.00  42244142.46
     其    他             32128323.09  38431718.19
     合    计            206262491.07 245184712.67
  说明:对于向广州市华隆兆业投资发展公司出租的场地物业,按谨慎性原则, 在收到租金时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
  27. 财务费用
     类    别                        本年发生数  上年发生数
     利息支出                        398592.63    545219.47
     减:利息收入                    -575448.51 -14251091.43
     汇兑损失                         39697.50     30529.21
     减:汇兑收益                                  -53641.11
     其   他                        1840384.27   2085929.02
     合    计                       1703225.89 -11643054.84
  说明:本年发生数比上年度减少114.63%, 主要是应收款项利息收入减少所致。
  28. 投资收益
         项    目              本年发生数 上年发生数
     股票投资收益             1081496.71   118096.06
     债券投资收益                          308340.50
     非控股公司分配来的利润    957759.98   490540.61
     股权转让收益              200000.00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2504775.65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1010031.58 -1360664.53
     合    计                 3249288.27 -2948463.01
  说明:本年发生数比上年度增加210.20%, 主要是股票投资收益增加及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减少所致。
  29. 营业外收入
     项    目                    本年发生数 上年发生数
     处理固定资产收益              28300.00  63334.10
     处理旧物收入                  19493.44 214600.39
     其    他                     256725.72 514638.45
     合    计                     304519.16 792572.94
  30. 营业外支出
     项    目                  本年发生数   上年发生数
     防洪维护费                 367933.41  441583.64
     旅游景点发展专用资金                  211147.25
     处理固定资产损失           108096.54  326211.26
     其    他                   121697.41  498884.64
     合    计                   597727.36 1477826.79
  31.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6,077,925.50元,主要是管理费用和代垫款支出。
  五.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1.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主营业务      
与本企业关系  经济性质或类型  法定代表人
  广州市东方酒店   广州市流花路120号   旅馆业行业管理     
  母公司        国有独资         龙丕泉
  集团有限公司
  2.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的注册资本及其变化
     企业名称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数
  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有限公司     
456360000.00                                 456360000.00
  3.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所持股份及其变化
     企业名称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数
  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有限公司     
123155992.00                               123155992.00
  4.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关系的性质
      企业名称                           与本企业的关系
  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贸易有限公司          与本企业同一母公司
  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与本企业同一母公司
  广州东方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与本企业同一母公司
  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装修工程有限公司      与本企业同一母公司
  广州市东方酒店管理公司                  与本企业同一母公司
  广州市东方汽车公司                      与本企业同一母公司
  花都市东方园林山庄发展有限公司          与本企业同一母公司
  广州市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合营企业
  广州东方祥贵饮食美容有限公司            合营企业
  增城市东成日用化工有限公司              合营企业
  广州君安礼仪服务有限公司                合营企业
  广州商业进出口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合营企业
  广州华南通信投资有限公司                合营企业
  广州联合交易股份有限公司                合营企业
  广州世界大观园股份有限公司              合营企业
  5.关联方交易
  本公司向各关联企业采购货物及提供酒店服务, 价格按合同或协议执行。 本公司一九九九年度及一九九八年度向关联方采购货物、 支付费用及提供酒店服务有关明细资料如下:
      (1)采购货物
      企业名称                     1999年度    1998年度
  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贸易有限公司    2288.90     110324.05
           (2)提供酒店服务
      企业名称                        1999年度   1998年度
  广州东方国际旅游有限公司            1415499.24 1537180.71
  (3)支付管理费
      企业名称                        1999年度   1998年度
  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有限公司         2062624.91 2451847.12
  (4)支付租金
      企业名称                      1999年度   1998年度
  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有限公司         323000.00
  (5)关联方应收款项余额
      项     目                    1999年年末   1998年年末
  其他应收款:
  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有限公司          406631.48
  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贸易有限公司      390029.24    1166.70
  广州东方祥贵饮食美容有限公司        827461.14 8506217.41
  增城市东成日用化工有限公司         3935226.56 3935226.56
  花都市东方园林山庄发展有限公司      402498.46
  六.承诺事项、或有事项
  1.承诺事项
  截至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本公司为发起人股东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有限公司向银行借款人民币9,018万元提供担保。
  2. 合并或分立
  本公司在一九九九年度没有发生合并或分立的事项。
  3.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本公司于一九九八年七月六日对广州市华隆兆业投资发展公司拖欠本公司租金5,188万元之行为提起诉讼。经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于一九九八年十月二十六日作出一审判决, 该公司须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一个月内向本公司清缴租金6,235.858万元(一九九七年一月至一九九八年十月)及逾期付款滞纳金(按未付部分租金每日万分之五计付), 以后逐月计付租金给本公司。 广州市华隆兆业投资发展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于一九九八年十一月十日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 于一九九九年三月二十二日作出二审(终审)判决, 对该公司的上诉不予支持,维持一审判决。 广州市华隆兆业投资发展公司在法定期间内,没有履行法院的判决, 本公司于一九九九年四月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强制执行过程中,法院对该公司投资在本公司出租场地上的装修、设备及固定资产等财产进行了查封, 本报告期本公司共收回租金536万元,至本会计报表日该案仍在强制执行中。
  (2)本公司于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二日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收回租予广州市华隆兆业投资发展公司的东方时代广场租赁场地, 并终止本公司与该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六日受理此案, 至本会计报表日该案尚在审理中。 本公司又于一九九九年九月十四日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先予执行的申请, 要求先予收回东方时代广场的部分场地和物业自行管理,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一九九九年十月八日作出先予执行裁定:广州市华隆兆业投资发展公司将东方时代广场至一九九九年九月十七日止未出租的铺位和场地交还给本公司, 本公司在本报告期内已收回部分场地自行经营。
  (3)本公司于一九九九年二月八日对广东省阳江市阳江国际大酒店、 阳江市科技开发集团公司拖欠本公司借款1,000万元及利息之行为,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一九九九年三月十日正式受理此案, 并于一九九九年八月二日作出一审判决,判令上述两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本公司人民币1,000万元及占用款项期间的利息(即自一九九三年十二月十二日起至清付款项之日止, 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计算), 并承担此案的全部案件受理费,至本会计报表日该案正在强制执行中。
  (4)本公司与美国祥贵集团公司合资经营广州东方祥贵饮食美容有限公司(合资公司), 美国祥贵集团公司于一九九八年七月十七日就本公司欠缴对合资公司的出资款130.1万元人民币,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提出仲裁申请。 本公司于一九九八年十月三日就美国祥贵集团公司应向合资公司补交出资款165万美元及承担合资公司经营亏损的主要责任, 提出仲裁反请求,并申请提前终止合资经营合同、解散企业依法清算。该仲裁事项尚在仲裁审理中。
  七.其他重要事项
  本公司的发起人法人股东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有限公司于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五日至十七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市分行签订了一九九九年国际(质)字第0059、0061和0062号质押合同, 对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6,159万股法人股进行质押, 为本公司股东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市分行借款15,000万元人民币提供担保,  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有限公司为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八.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本公司的发起人法人股东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有限公司于二○○○年一月七日至二月三日,  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市分行签订了二○○○国际( 质 ) 字第0006、0007和0008号质押合同, 为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市分行借款15,000 万元人民币提供担保。
  2.本公司于二○○○年三月二日收到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再审应诉通知, 知悉广州市华隆兆业投资发展公司对本公司诉请清缴租金及滞纳金一案, 因不服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及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提出了再审申请, 本公司已二○○○年四月十三日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了答辩状,  该案的再审工作正在审理中。

                                 资产负债表
                               1999年12月31日             表一
编制单位:广州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年初数        期末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3224318.89  74415940.80
短期投资              10153885.71  10091421.91
减: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3582553.51   2572521.93
短期投资净额           6571332.20   7518890.98
应收票据
应收股利               4023615.82   2043615.82
应收利息
应收帐款              92149885.68  74966268.98
其他应收款            95667811.03 109576984.43
减:坏帐准备          12140338.25  16552402.57
应收帐款净额         175677358.46 167990850.84
预付帐款               2874353.67    220516.24
应收补贴款
存货                   3549465.09   3165896.29
减:存货跌价准备        230797.16    230797.16
存货净额               3318667.93   2935099.13
待摊费用                202767.06   1664410.65
待处理流动资产净损失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235892414.03 256789324.46
长期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          65827739.06  40965499.04
长期债权投资 
长期投资合计          65827739.06  40965499.04
减: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2504775.65   2504775.65
长期投资净额          63322963.41  38460723.39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原价         537310398.00 542711732.88
减:累计折旧         155680037.13 170902636.11
固定资产净值         381630360.84 371809906.77
工程物资
在建工程              13111445.60  18709418.45
固定资产清理
待处理固定资产损失
固定资产合计         394741806.47 390518515.22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
无形资产              57214700.62  55620500.62
开办费   
长期待摊费用          37721252.95  29458284.97
其他长期资产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合计   
                      94935953.57  85078785.59
递延税项:
递延税款借项
资产总计             788893137.48  77847348.66
负债及股东权益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应付票据 
应付帐款               1848511.79   2035805.65
预收帐款               3093094.58   3776605.14
代销商品款
应付工资               4195098.74   2922880.40
应付福利费             5723113.20   7595848.38
应付股利
应交税金              15846144.87   7503262.38
其他应交款              358536.27    355250.74
其他应付款             6508779.57   7007819.72
预提费用                277879.37    395592.63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37851158.39  31596065.04
长期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8989121.52   3999833.77
住房周转金                   0.00 -29053504.14
其他长期负债           9545856.86   8130151.18
长期负债合计          18534978.38 -16923519.19
递延税项:
递延税款贷项           1595195.82   1595195.82
负债合计              57981332.59  16267741.67
少数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
股本                 269673744.00 269673744.00
资本公积             302353864.77 302353864.77
盈余公积             105832528.60 110566089.02
其中:公益金          33049785.73   6363061.80
未分配利润            53051667.52  71984909.20
股东权益合计         730911804.89 754579606.99
负债及股东权益总计   788893137.48 770847348.66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1999年12月31日            表二
编制单位:广州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年累计数  上年同期数
一、主营业务收入                   206262491.07 245184712.67
减:折扣与折让    
主营业务收入净额                   206262491.07 245184712.67
减:主营业务成本                    25119123.00  23789481.05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10962551.77  14402139.71
二、主营业务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70180816.30 206993091.91
加:其他业务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减:存货跌价损失                  
营业费用                            87154028.33  94833624.62
管理费用                            56011569.03  74663118.09
财务费用                             1703225.89 -11643054.84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25311993.05  49139404.04
加: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249288.27  -2948463.01
补贴收入                         
营业外收入                            304519.16   792572.94
减:营业外支出                        597727.36  1477826.79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8268073.12 45505687.18
减:所得税                           4600271.02  8064950.66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3667802.10 37440736.52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53051667.52 23099078.32
盈余公积转入
六、可供分配的利润                  76719469.62 60539814.84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2366780.21  3744073.66
提取法定公益金                       2366780.21  3744073.66
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71985909.20 53051667.52
减:应付优先股股利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应付普通股股利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八、未分配利润                      71985909.20 53051667.52

                                  现金流量表
                                 1999年12月31日           表三
编制单位:广州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合并数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86629216.89
收取的租金                             21017628.00
收到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和退回的增值税款
收到的除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税费返还          56810.54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623908.53
现金流入小计                          214327563.9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74762427.67
经营租赁所支付的现金                     430224.91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56569870.12
支付的增值税款                           149127.89
支付的所得税款                          9048317.67
支付的除增值税、所得税以外的其他税费   23746186.71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077925.50
现金流出小计                          170784080.4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3543483.4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1405954.96
分得股利或利润所收到的现金              2800000.00
取得债券利息收入所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而收回的现金净额     
                                          29300.00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235254.96
现金流入小计                           11280251.9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权益性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债权性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现金流出小计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280251.9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7044996.96
吸收权益性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所收到的现金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现金流入小计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4989287.75
发生筹资费用所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或利润所支付的现金
偿付利息所支支付的现金                  277879.37
融资租赁所支付的现金
减少注册资本所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现金流出小计                           5267167.1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267167.1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39697.50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1191621.91
附注:
1.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和筹资活动
以固定资产偿还债务
以投资偿还债务
以固定资产进行长期投资
以存货偿还债务
融资租赁固定资产
2.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净利润                               23667802.10
加:计提的坏帐准备或转销的坏帐        4412064.32
固定资产折旧                         16367017.18
无形资产摊销                          8666904.4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减收益)     
                                        29767.64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50028.90
财务费用                               438290.13
投资损失(减收益)                     -3249288.27
递延税款贷项(减借项)(减增加)
存货的减少                             383568.80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减增加)          -627115.85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减少)         -6595555.90
增值税增加净额(减减少)
少数股东本期收益
其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3543483.49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情况:
货币资金的期末余额                   74415940.80
减:货币资金的期初余额                43224318.89
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119162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