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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岭南控股:独立董事意见2018-10-31  

						                       独立董事意见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董事会提交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
议案》,经审核公司提交的资料后,现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
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
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
    二、关于确定高管人员 2018 年度薪酬限额的独立意见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董事会提交了《关于确定高管人员
2018 年度薪酬限额的议案》,经审核公司提交的资料后,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现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2018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仍以董事会六届二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的工资方案为依据,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效益工资三部分,其
中基本工资与岗位工资的金额固定,而效益工资则有一定的限额,并在限额
范围内与公司经营情况挂钩。此外,根据年度经营目标和重点工作完成的情
况,经过考核,公司还将在限额范围内对高级管理人员实施经营考核奖励。
    2、《关于确定高管人员 2018 年度薪酬限额的议案》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一八年十月三十日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九届十三次会议独立董
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田秋生                                    唐清泉



吴向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