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控股:独立董事意见2021-01-16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董事会十届七次
会议提交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经审核公司提交的
资料后,现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制度的规定。
2、公司本次以自有资金向广州花园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园酒店”)、
中国大酒店及广州岭南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岭南酒店”)提
供财务资助是为了满足其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有利于降低融资成本,符合
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对象花园酒店、中国大酒店及岭南酒店均为公司
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向全资子公司花园酒店、中国大酒店及岭南酒店提供
财务资助的事项。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五日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十届七次会议独立
董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田秋生 唐清泉 吴向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