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岭南控股: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2021-07-01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
作为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
审阅了公司将提交董事会十届十四次会议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出租物业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及相关资料,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本次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国大酒店向公司的控股股东广州岭南国际企业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岭南集团”)出租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 122 号自
编 1-4 栋中国大酒店商业大厦 C401-14、C603、C609、C615、C1150 室及 D4
层、D5 层、D6 层物业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中国大酒店实际经营需要,遵循了
一般商业条款,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将
《关于全资子公司出租物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十届十四次
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要回避表决。




                                             二○二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之
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田秋生                 唐清泉             吴向能